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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复试工作。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全面考查考生的基础上,突出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不破格录取。

二、复试分数线

1.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学部(学院、中心)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详见各学部(学院、中心发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执行专项计划国家线,总分不低于251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单科和总分达到各学科专业国家线的95%。

4.单考计划复试分数线:单科不低于40分且总分不低于285分。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线,考生总分不低于251分(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500分)或151分(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300分),且单科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等于100分)和45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加强对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领导,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学校、学部(学院、中心成立纪检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复试和录取工作。

4学部(学院、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5在学校和学部(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若干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开展复试工作。

6学校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复试和录取保障工作。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我校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工作由学部(学院、中心组织、安排并向考生公告通知。

2.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应于4月8日前完成,具体以各学部(学院、中心)通知公告为准。调剂复试由相关学科专业根据调剂生源情况适时安排。

五、复试程序

1.复试资格: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学部(学院、中心发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附件。调剂考生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通知为准。

2报到缴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各学部(学院、中心公告通知在规定时间报到、缴纳复试费100元。

3资格审查:考生按照《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各学部(学院、中心)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把复试入口关,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按学部(学院、中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进行提交。

4复试: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各学部(学院、中心的安排参加复试。学部(学院、中心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对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复试。

六、复试要求

1学部(学院、中心)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招生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比例,复试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2:1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学部(学院、中心)应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复试方式等综合考虑,制定本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主页进行公告。

3学部(学院、中心按一级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学部(学院、中心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过程平稳有序。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4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学部(学院、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相关环节保密工作。

5《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学部(学院、中心的复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七、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1专业知识

1)专业知识重点考核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能力

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听力、口语和综合能力。

3.综合素质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治学态度、表达能力、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

学部(学院、中心根据学科专业要求还可以通过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由各学部(学院、中心自行组织,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报考工商管理(MBA代码1251)、公共管理(MPA代码1252)和工程管理(MEM,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八、调剂工作

1调剂信息。学部(学院、中心根据一志愿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信息并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

2.调剂要求。

1)调剂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统考科目中,英语(一)可调英语(二)、数学(一)可调数学(二)和数学(三)、数学(二)可调数学(三),反之则不可。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学部(学院、中心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可以结合学科建设发展需求,综合考虑生本科学业一贯水平、初试成绩,择优调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且符合相关学部(学院、中心规定的学术条件。

3调剂办理。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自愿申请调剂。录取单位、专业与报考单位、专业不一致的考生或者同一专业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的考生都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办理。

4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4年教育部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九、成绩核算

1.录取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2.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监督和复核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阳光招生”,严格把好复试入口关。

2.学校成立督察组对复试录取等工作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学部(学院、中心安排纪检人员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全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部(学院、中心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3.学部(学院、中心在复试成绩公布三日内接受考生复查,复查结果由学部(学院、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部(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4.复试工作申诉、举报联系部门: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27-68862473,研究生院:027-68862830

联系邮箱:wustyjsy@wust.edu.cn

十一、公示与录取

1.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由各学部(学院、中心公示三天。考生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十个工作日。

2体检工作安排在入学期间在校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残疾人教育条例执行。

3.学部(学院、中心据《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武科大研发〔2022〕60号)文件制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最终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核批准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7.凡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

8.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9.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湖北省教育厅,经湖北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报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43月25


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1调剂信息。学部(学院、中心根据一志愿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信息并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

2.调剂要求。

1)调剂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统考科目中,英语(一)可调英语(二)、数学(一)可调数学(二)和数学(三)、数学(二)可调数学(三),反之则不可。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学部(学院、中心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可以结合学科建设发展需求,综合考虑生本科学业一贯水平、初试成绩,择优调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且符合相关学部(学院、中心规定的学术条件。

3调剂办理。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自愿申请调剂。录取单位、专业与报考单位、专业不一致的考生或者同一专业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的考生都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办理。

4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4年教育部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滨州学院(现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的调出和调入专业均需“双过线”,即考生的分数均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我校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国家2024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接收调剂考生的一志愿报考专业等要求详见二级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山东航空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二级招生单位网站)。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180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三、调剂程序

1.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在研究生处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接收调剂信息。调剂工作(含校内调剂)一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系统调剂的考生录取无效。

2.各二级招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生源、余缺情况,制定本单位调剂实施细则,确定具体的初试成绩及学术要求,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前向社会精准公布。

3.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信息。调剂考生务必检查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的报名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报名信息有误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负责。

4.各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经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由各单位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和一志愿上线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如考生在发送复试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拟录取通知,考生务必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从各二级招生培养单位提交的各学科专业候补录取考生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6.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四、调剂须知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正式开通。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2.各位考生如有意向调剂到我校,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sdua.edu.cn/)或山东航空学院研究生微信公众号,以便接收最新调剂通知。

3.因审核考生报名情况和发送复试通知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若无其他调剂意向,切勿随意修改调剂学校和专业。我校将及时通过系统发送复试或拟录取通知,若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1.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543-3093508

2.各二级招生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二级招生培养
单位名称

专业领域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701
环境工程

尚老师

13376493863

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赵老师

15954739152

化工与安全学院

085702
安全工程

张老师

18766499800

飞行学院

086104
航空交通运输

王老师

13854319899

机电工程学院

赵老师

18854319311

航空工程学院

郑老师

15154330692

机场学院

刘老师

13954335249

建筑工程学院

盖老师

18654377203

 

                                  山东航空学院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保障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1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 参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首善标准,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专业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其中,专业能力考核小组由负责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及至少5名本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每组设组长1名,对本组复试工作各环节负责;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对考生专业素质、学术造诣、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组织安排人员、场地、设备等工作,并对参加复试的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明确其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复试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四)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2024年4月7日开始,具体时间视复试准备情况而定。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我院会在复试前及时在官网(网址:http://www.arim.com)公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二)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复试专家由研究生办公室负责遴选,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参与复试工作,原则上要求2024年招生的导师参加复试。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参加复试的专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复试要求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复试工作人员、纪检人员培训。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复试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复试工作政策、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为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并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复试前考生须将复试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dhy_yjsb@126.com),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考生复试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初步筛选、分类汇总,之后分发到各复试小组进行审核,保证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复试报到时严格审查核验所有考生的复试材料。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复试录取期间,选派纪检人员参加复试培训工作,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并对复试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机制接待考生反馈意见,快速反应,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妥善处理好复试、录取环节的争议。

四、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最低分数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学术学位类工学A类)的基本要求。

(二)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三)复试时间:2024年4月7日开始,具体时间视复试准备情况而定。

(四)复试地点:院学术厅等会议室。

(五)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复试考核方式

为确保复试工作有效性,根据我院的学科特点,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1)专业知识考核

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专业的基础知识、学科前沿、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专业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运用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并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以对话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听音辨义、理解日常交谈内容和一般题材讲座等能力,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人文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查(含人事档案审查,录取前进行)。

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经简短讨论,复试小组成员当场独立评定分数。

计分原则是所有专家给定成绩的平均分。

五、成绩确定及录取

(一)考生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成绩之和,即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满分100分)&times;35%+专业能力(满分100分)&times;50%+英语听说(满分100分)&times;15%。

(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后的成绩)&times;50%+复试成绩&times;50%,考生初试成绩折算公式为:(政治/100+英语/100+业务课1/150+业务课2/150)/4&times;100。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并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我院的专业需求等进行综合排名,并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信息公布。调剂信息会及时在我院官网公布。国家线公布后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我院会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生源需缺信息。

(二)调剂原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本科成绩、在校表现及特长,结合我院专业特点择优确定调剂生。要求如下:

1.参加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以上;

2.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本科专业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检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3.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

4.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三)我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

(四)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4月7日开始,具体时间及安排请以复试通知为准。

七、体检

体检由研究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需在入学报到时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不符合体检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与争议解决办法

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信息,包括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http://www.arim.com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复核,并给予考生答复。

九、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


格者,取消学籍。

十、复试监督信息

考生咨询电话:010-83802336

举报和监督电话:010-83735052

邮箱:dangqun@arim.com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2024年3月28日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根据教育部召开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招生单位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为确保调剂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以下简称“调剂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1.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部统一管理,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本办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保科学性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开放后,考生可填报意向志愿,调剂模块开通后调剂工作正式启动,考生须及时查询各专业计划余额,在计划余额开放时间内及时填报。

三、调剂基本要求

2024年我校可招收调剂生的专业及各专业对考生的要求具体如下。

  1. 机械工程(080200) 学术学位

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初试科目要求

初试成绩要求

备注

08工学

1.201-英语(一)

2.301-数学(一)

国家线(A类)


  1. 电子信息(085400)专业学位

研究方向

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初试科目要求

初试成绩要求

备注

01大数据与智能信息服务,02计算机与人工智能,04图像处理与机器视觉,05分布式计算与数据安全,07计算机与人工智能(职业技术教育)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 网络空间安全

1.201-英语(一)

2.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国家线(A类)


085400电子信息,085404 计算机技术,085405 软件工程,085410 人工智能,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1.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2.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国家线(A类)


03电子与测控技术,08电子与测控技术(职业技术教育)

08工学

1.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2.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国家线(A类)


3.材料与化工(085600) 专业学位

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初试科目要求

初试成绩要求

备注

0702物理学,0703化学,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

1.201-英语(一)

国家线(A类)


08工学

1.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2.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国家线(A类)


4.资源与环境(085700) 专业学位

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初试科目要求

初试成绩要求

备注

0703化学,070602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070702海洋化学,070703海洋生物学,070902地球化学,071005微生物学,0713生态学,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5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77503计算机应用技术,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79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1.201-英语(一)

同时达到理学[07]和工学[08]的国家线(A类)


08工学

1.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2.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国家线(A类)


090301土壤学,090707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0910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0971环境科学与工程

1.201-英语(一)

同时达到农学[09]和工学[08]的国家线(A类)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1.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同时达到农学[09]和工学[08]的国家线(A类)


5.国际商务(025400) 专业学位

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初试科目要求

初试成绩要求

备注

02经济学

1.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2.303-数学(三)或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国家线(A类)


6.英语笔译(055101) 专业学位

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初试科目要求

初试成绩要求

备注

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3 新闻传播学

初试统考科目≥1

国家线(A类)


055101英语笔译,055102英语口译,0552 新闻与传播

初试统考科目≥1

国家线(A类)


0854电子信息

1.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2.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国家线(A类)基础上,要求第二单元科目英语成绩≥80

限2人

7.设计(135700) 专业学位

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初试科目要求

初试成绩要求

备注

1370设计学

1.201-英语(一)

国家线(A类)


1357设计

1.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国家线(A类)


8.职业技术教育(045120) 专业学位

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初试科目要求

初试成绩要求

备注

0401教育学,0402

心理学

 

1.201-英语(一)

国家线(A类)

考生本科专业应与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密切相关。

0451 教育,0454   应用心理

1.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国家线(A类)

0453 国际中文教育

1.201-英语(一)

国家线(A类)

08工学

1.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国家线(A类)

考生本科专业应与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大类密切相关。

02经济学

1.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国家线(A类)

考生本科专业应与财经商贸大类密切相关。

 

注:1.初试科目要求:未写入表格中的其他科目要求即为考生第一志愿考试科目。

2.初试成绩要求中国家线(A类)包含总分和单科。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在专项内调剂,初试成绩要求达到我校专项计划的分数线。

三、调剂流程

 1.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筛选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调剂考生。

3.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

1)对于某个专业,所有接受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分数线与我校调入专业分数线相同时,在所有调剂生范围内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2)对于某个专业,存在所接受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分数线与我校调入专业分数线不同时,采取两种方式进行遴选,具体方式见学院的复试调剂方案。一是对考生的初试分数进行折算后,在所有调剂生范围内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二是分学科/专业类别分类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4.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进入复试环节。复试通过进入拟录取名单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至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一旦确认拟录取后,学校将不予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办法

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进行调剂生的复试和录取,具体线上复试和线下复试的安排和流程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

五、其他

1.本调剂工作办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2.本调剂工作办法适用于2024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3.本调剂工作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4.本调剂工作办法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2024年上海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方案

根据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一志愿录取情况,我校部分专业将开展调剂工作,接受调剂的专业和名额、调剂报考要求详见上海体育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栏通知https://yjsc.sus.edu.cn/zsxx.htm。


长沙矿冶研究院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24年国家A考生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门类调剂。其中,材料学(080502)接受物理化学(070304)、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305)专业跨学科门类调剂;矿物加工工程(081902)研究方向浮选药剂及矿物作用原理、难选金属矿物分选新工艺可接受分析化学(070302)、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专业跨学科门类调剂;有色金属冶金(080603)可接受无机化学(070301)、有机化学(070303)专业跨学科门类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院将在研招网公布调剂复试办法以及需要调剂的专业及缺额。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我院招生办将根据调剂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对调剂考生进行遴选,36小时内对调剂申请进行回复。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5小时内,请及时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和拒绝复试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机会。

4.调剂生复试后,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三、复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内容、方式、成绩计算方法与录取标准等均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

其余相关事项,见《长沙矿冶研究院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长沙矿冶研究院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以下调剂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招生调剂工作的统一管理与组织实施。

三、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我院招生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可视为相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四、工作程序

1、我院接收调剂的考生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并确认。

2、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

3、对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坚决杜绝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前,想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可将调剂申请信息通过邮件发送到我院研招办,邮件主题写明:(姓名-本科学校名-总分-申请调剂专业)。

5、时间安排: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我院于3月下旬、4月上旬接收调剂申请,复试通知将会通过电话、研招网和电子邮箱通知考生,4月中上旬复试。

五、复试办法

1、学生凭复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试材料,参加复试。超过规定时间,不能复试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做好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复试时,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研究生管理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复试顺序。

4、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英语口语等方面。复试方式为口试,考核小组成员以提问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查,复试时间每人20分钟左右。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50%。

5、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50%的权重相加。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一级学科内统一录取。复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咨询与监督

   招生单位代码:83502   

 

   咨询联系电话:021-52808867  

   咨询邮箱:srici_hr@163.com

 

监督电话:021-52804345

七、其他

本调剂工作办法由上海化工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化工研究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4年03月18日


北京机电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公费)

北京机电研究所拟接收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如有调剂意向为材料专业、机械专业的考生,请尽快投递调剂志愿。接收的调剂考生享受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的待遇,免学费。

一、调剂专业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类、机械类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可报名)

二、调剂政策

1.预报名:调剂系统开放之前,我所接收调剂生预报名。报名方式为:填写《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信箱:yanzhao@brimet.ac.cn

标题请注明:姓名+本科学校+本科专业+总分+申请调剂专业

2.正式报名:调剂系统开放之后,有意向调剂至我所的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写个人调剂信息。经我所审查合格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复试通知者,可参加我所复试。

三、报考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2.调剂考生未被第一志愿院校录取。

3.不接受专科和同等学力考生。

4.考生拟调剂专业与其第一志愿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5.考生本科毕业以后必须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及以上。若通过复试,在报到时不能提供上述证书原件者,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及培养方式

1.学制:3年,第一年于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研究生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习基础知识,第二至三年在所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论文。

2.培养类型:学术型研究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3.培养方式:凡录取到我所的考生需签订服务期协议。

五、优惠政策

1. 凡录取到我所的考生均为公费生,免学费,免住宿费。

2. 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研究生院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习基础课,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3. 提供助学金、助研费、餐补及节日福利等。

4. 对毕业后留所工作且符合人社部接收条件的学生提供优先解决北京户口的机会。

六、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82703

联系电话:010-82415005

E-mail: yanzhao@brimet.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18号

邮政编码:100083

七.说明

我所研究生复试时间和方式将根据教育部政策另行通知,请有意向报考我所的考生随时关注北京机电研究所官网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信息。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考生通过电话、邮箱等线上方式进行咨询,机电所研究生招生办将尽全力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切实保证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福建农林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上级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

2.按计划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各招生学院实际录取人数(含推免生)不得突破下达的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相调整。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成立由宣传、招生考试、后勤保障、校医院等部门组成的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学院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招生学院按招生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应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复试小组成员应集中在现场进行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招生学院专人收集后,统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招生学院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开展政策、业务、纪律、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职责与行为规范》。

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复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复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和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

采取现场复试的招生学院要落实复试场所(候考室、考室等)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招生学院,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特别是要采取严格有效措施防范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

5.海峡联合研究院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需求和计划总数直接下达,由未来技术学院(海峡联合研究院)分配至各团队。各团队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招生学院和招生专业,按照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统一开展一志愿生源复试录取工作;在一志愿生源未满的情况下,按照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自主独立开展调剂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应支持海峡联合研究院的相关复试录取工作。

6.招生学院要根据本办法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及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复试要求

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含各专业<或方向>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等),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未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招生学院不得开展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1.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由招生学院自行划定高于国家复试线的分数线。

2.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及上线考生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复试差额比例由招生学院决定。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一般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招生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和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合并复试,分开排序。

4.各招生学院复试名单须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复试时间

我校预计于3月30日起陆续开始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三)复试资格审查

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告知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填写并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填写并盖章);

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5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确保至今年5月份录取校验期间仍在有效期。

1)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四)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招生学院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招生学院应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身体素质考核。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另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该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综合素质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含外语测试)等成绩所占的比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形式

1.今年我校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须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试平台。复试具体要求及网络远程复试实施细则详见各招生学院公告。

2.注意事项

1)招生学院应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数据,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2)招生学院应严格执行“三随机”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招生学

院应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应按招生学院要求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请考生合理安排到校时间。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若复试中出现任何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招生学院。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等将触犯刑法。

(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招生学院须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并提交加分申请书,经验证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象主要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2.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应于4月7日前结束,招生学院要及时组织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发布信息为准。

(七)调剂考生复试

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学校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招生学院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8日开通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短于12个小时,不长于36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5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则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所有调剂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应于4月25日前结束。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各专业调剂政策以招生学院发布为准。

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调剂考生,可按照调剂程序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招生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4.招生学院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严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外的其他渠道接受调剂考生。

5.招生学院应在调剂考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招生学院指定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

6.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招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专项计划考生复试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各学科门类(专业)国家线(A类)执行。我校2024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5名。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总分不低于251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不低于45分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51分。我校2024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12名(工程类硕士研究生3名),其中内蒙古2名、广西3名、新疆7名。

3.我校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下列规则执行: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地区(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在该地区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不超该地区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多于该地区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以考生所在地区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即予以拟录取,其中报考工程类硕士生的考生按专项计划优先进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和我校本年度该专项计划数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上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另行录取)。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times;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times;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招生学院应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换算比例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招生学院要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加强校两级巡视。学校成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通过现场、线上巡查、视频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及时纠正复试录取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巡视小组应填写《福建农林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工作记录表》,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3.强化复试监督检查。招生学院纪委(或纪检委员)做好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4.严格落实复试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789215。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或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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