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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研究所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610研究所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也是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给考生创造发挥潜能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复试工作原则

第二条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第三章 复试工作要求及应急处理

第五条 复试方式:线下复试。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

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第六条 复试时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七条 成立由所主管领导、所人力资源部相关领导、有关专家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成立由所主管领导、硕士生导师、专家组成的复试专业综合考核小组和所外语专业领域专家组成的复试外语考核小组,各小组成员均不少于5人,分别负责专业综合复试和外语复试的考核工作;成立由所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复试督查巡视组,负责整个复试过程的督查。所人力资源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复试成绩的核算工作,拟定拟录取人员名册。

第八条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原则上进行差额(1:1.2)复试。

第九条 严格审查拟复试考生的报名资格,主要核查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第十条 初试成绩上线考生的调剂复试必须遵循四条原则:

1)初试成绩未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

2)未按教育部要求使用统考科目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3) 跨地区之间调剂的考生须符合被调入地区的同门类复试基本要求;

4)不能跨门类调剂。

第十一条 不接受破格考生。

第十二条 成立由所主管领导、所人力资源部相关领导、招生业务管理人员组成的应急工作处置小组,负责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第四章 复试内容

第十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综合: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言语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学习创新潜力、思想政治表现等。

2)外语: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阅读能力、口语能力。

第五章 身体健康检查

第十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供由考生当地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第六章 复试录取

第十 录取成绩由所人力资源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计算录取成绩。并按录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

复试和录取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成绩+外语成绩)/2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

注:专业综合成绩和外语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

第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身体检查不合格者;

2)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合格者;

3)《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等相关材料不符,弄虚作假者;

4)复试中有一门不及格者; 

第七章 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第十 所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纪检监察部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的全过程监督。                                                                                                                            

第十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第十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复试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纪检监察部(申诉电话:0710-3101131)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第八章 附则

十条 本办法由610所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3月20日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2024年我院“核科学与技术”学科下相关专业接受调剂考生,调剂需求及办法如下:

一、调剂需求

1.调剂专业

核能科学与工程、核燃料循环与材料、核技术及应用、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均接收调剂生源。

2.调剂名额

以研招网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调剂政策

1.考研总分290分及以上,单科分数需达到国家A类地区非照顾专业分数线的标准。

2.符合教育部和我院2024年相关调剂要求和报考条件。

3.调剂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第一志愿为“专业硕士”考生,统考科目相同可调剂。

6.只接受全日制考生的调剂。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申请调剂,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2.我院通过调剂系统确定接收考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出调剂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上进行确认回复,超过时间没有回复,取消复试资格。

3.调剂生复试结束后,我院会及时将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设置为“待录取”状态,凡被“待录取”的考生必须在6小时内到“调剂系统”确认是否同意我院的“待录取”,6小时内不予回复的,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4.“调剂系统”上的“待录取”通知具有行政效力,若考生接收了我院的“待录取”通知,就不能再接收其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5.我院在做最后审查时,如拟录取结论有变,应及时通知考生,并作必要的说明。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3月28日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做好中国电科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方案。中国电科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中国电科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

2.各培养单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成立由单位领导牵头,研究生招生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应及时进行调整。

3.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原则上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应于4月8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培养单位复试具体时间详见各单位通知。

二、复试准备工作

1.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将于3月31前通过电科研究生院网站www.yjsy.cetc.com.cn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培养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须报电科研究生院审核,并在各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2.培养单位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导师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本方案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确保相关政策规定准确落实落地,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 

3.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同时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补验);往届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获得的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水平的材料,供复试小组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培养单位须认真填写复试资格审查表,并由审查人签字确认,中国电科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体检。所有待录取考生均须参加由培养单位组织的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政审。各培养单位按照本单位的相关流程,组织完成考生的政审工作。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要求

1.一志愿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280分。各培养单位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结合初试情况,确定本单位相应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按照招生目录专业划定,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名单。

2.复试采取差额进行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于复试前公布鼓励生源较好的培养单位适当提高差额比例。

(二)复试内容

1.复试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

专业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本专业及专业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的经历,毕业后从事国防军工事业的意愿,是否适合从事科研工作,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3.考生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控制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权重由培养单位定。

、调剂复试

1.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300分单科成绩需达到国家线A类线及以上。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调剂我单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应为学术型或专业型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和数学(一)。调剂我单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应为学术型或专业型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

5)调剂考生入学后与第一志愿考生享受相同待遇,学费、住宿费全免,另有各类补贴及福利。

2.调剂名额

2024年研究生调剂工作由各培养单位具体开展,调剂名额和调剂复试流程详细咨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3.调剂流程

1)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报名调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83000)。

2)接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重新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及时关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按要求参加复试。

、录取

1.各培养单位要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及本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培养单位确定的该专业最低分数要求;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合格者;

6)政审不合格者;

7)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

3.拟录取名单将在互联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4.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报北京市研招办进行政策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监察和复议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开展对本单位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

2.各培养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复试录取期间,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3.实行复议制度。各培养单位须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必要时提交电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4.考生应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于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除支边、支教考生以外,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5.咨询联系及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电科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10-5087377050873768中国电科研招专用监督举报电话:010-68200868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总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坚持“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录取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四)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考生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不需要来学校)接受我校组织的研究生复试。

(五)学校组织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组在多个校区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具体工作。学校成立督察组,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同时设立学院督察小组

三、调剂

(一)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可在相同、相近学科之间调剂生源,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2024年部分专业接收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二)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试,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4800:00时,我校开通调剂系统正式接收调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含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自主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我校会尽快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在未正式公布调剂复试名单前,都是学校择优复试遴选过程。在未达到解锁时间内考生要求解锁离开的需要提交放弃复试的相关承诺材料

(五)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需求、考生综合素质、考生成绩等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学校按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试,第一志愿考生323-25日期间进行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在48-11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由招生学院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按照“一平台”“双机位”“两识别”“四比对”“三随机”方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替考和作弊,同时预防面试过程网络卡顿,确保安全、顺利完成面试工作。考生要提前按照我校复试要求准备好相应复试场所、网络和设备,提前熟悉相应网络复试操作,准确设置好网络复试设备,积极参加考前网络测试,确保复试过程通畅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至指定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并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 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 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 如学院要求提交其他复试材料,须按学院要求上传至其他复试材料选项中。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须在复试之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没有提交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7.符合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规定,且网上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且已经进入我校相关招生专业2024年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321日前)提交少数民族地区(自治区、州、县)的户籍证明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单位证明,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申请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我校将严格审核享受双少生政策的考生资格,经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学校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验通过后才能确定录取资格,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主动告知我校,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初试加分的,网上报名时要按规定申报并如实填报,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不按时提交相关加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且不告知招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科,由此影响该生不能复试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承担相应不能参加复试、录取的后果。

(四)复试内容

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1.外语能力测试。非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由各学院组织测试。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分为日语或法语听力、日语或法语口语测试两部分,其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进行,满分50分;口语测试安排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同时进行,由参加面试的导师测试,满分50分。

2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实践操作技能等,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面试开始前考生要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的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的“两识别”验证,同时“四比对”核查考生的报考库、《准考证》、身份证件、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信息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阶段需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试题的命制并派出老师进行口试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的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也可以口试的形式进行。每门加试课程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考试以口试为主,也可灵活采用其它考核形式。

(五)差额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另外,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两个专业学位点的考生复试阶段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

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75%

六、录取原则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完全相同,统考成绩高者优先。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应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非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成绩总分180分以下、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成绩总分240分以下,或专业知识测试及综合面试两项成绩总分12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中要参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实践创新能力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考核工作由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七、体检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未达标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纪律要求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环节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需要进行全程监督,要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

(一)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试题以及讨论的有关内容和细节。

严防考生复试作弊,严厉打击高科技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任何时候将复试相关试题及复试环节相关信息泄露给他人或以任何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并寻求帮助,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信息公开

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一)公布《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对复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

(三)对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时间安排进行公示。

十、其他

(一)考生参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需缴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函2011572号》确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普通考生收费180/人,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加收50/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专业课加收100/人。复试费用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费用由校财务处收取外,复试费均由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代收。

(二)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三)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yjsxy.nnnu.edu.cn/)。

)本通知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闽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基本条件、要求及程序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报考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学院自主确定的调剂报考条件。

(二)调剂要求

1.我校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研究生处招生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我校仅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所有调剂考生,严禁招生学院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自行修改本调剂志愿。

3.招生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开展复试工作,调剂批次的复试内容、方法与第一志愿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

4.学院自主确定的调剂报考条件,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5.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报非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转报全日制)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

6.调剂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及时查看我校在研究生处官网发布的调剂通知和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考生登录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

3.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后参加复试。

4.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调剂场次复试。

6.学校在调剂系统中对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复试没有通过的考生仍可继续申请其他调剂志愿。

7.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我校有权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


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42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办法

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422024年硕士研究生

调剂、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了使本研究所能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确保平稳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所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为定向性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不少于五年。

、复试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326-418日,(具体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方式:现场所内复试

招生、调剂复试条件

1.考生本科毕业专业符合我单位人オ引进的要求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不超过25岁周岁,身体健康。

2.第一志愿或调剂总分不低于310分,政治、英语(须为英语一)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数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3.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4.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我单位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本科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相关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严格过程监督,强化诚信要求。复试过程中综合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7.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加强复试过程录影录像,加强监管,严防作弊

组织职责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主管领导、人力资源处负责人、纪检审计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相关领域专家。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平稳,下设招生工作组、复试督查巡视组、复试专家组、舆情处置组。

研究生管理人员为招生工作成员,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身份审查核验,负责组织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督查巡视组,由纪检审计处监查工作人员组成,直接参与研究生复试各工作环节,全程严格督查复试过程。

复试专家在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导师中随机抽取,英语水平测试人员在精通英语的人员中随机抽取。复试专家组由5位或以上成员组成,负责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英语水平测试。

舆情处置组由2名思想政治工作部和所办公室成员组成,负责编制舆情处置预案,复试工作开始后关注招生舆情,根据具体舆情制定处置措施。

工作小组职责为:

(1)通过综合测试,考察学生能力素质;

(2)检查、核算录取总成绩;

(3)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言语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学习创新潜力、思想政治表现等;

2专业课笔试:考题是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可从化学类机械原理、理论力学三门专业课中任选一门与初不同的科目考试;

3)外语: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阅读能力、口语能力

、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计算录取成绩。按录取成绩不区分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

复试和录取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外语)/2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0×0.6+复试成绩×0.4

:专业综合外语成绩均换算为100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身体检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等相关材料不符,弄虚作假者

(4)复试中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

.应急预案

1.复试过程中突发事件发生后,研究生管理部门应立即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根据事件发生可能的影响程度,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报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2.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招生工作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服从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要在第一时间与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取得联系,协商处理办法。

4.发生突发事件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调查,评估事件对单位和考生个人造成的影响,提出补救措施,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5.突发事件发生后,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和责任,并对事件损失进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

复试的申诉与复议

复试工作“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招生工作人员在所招生工作办公室领导下展开工作,完成工作任务。招生全过程接受督查巡视组监督。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复试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纪检审计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附则

本办法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二所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招生联系电话:0710-3219136,办公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清河路58

所内监察监督电话:0710-3219218传真:0710-3820517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调剂办法

一、   调剂专业及要求

(一)专业名称:化工过程机械(080706)

(二)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原则上应与我单位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包含政治理论、数学一、英语一);

3.申请调剂我单位的考生须满足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化工过程机械)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剂考生须为学术型;

5.满足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申请方式

(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我单位将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考生筛选。

(二)复试办法及复试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其他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属国家计划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学费待定。

我单位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皆为定向培养,毕业后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自由流动,新生入学时签订相关协议。

四、联系方式

地址: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处(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

邮编:730060

邮箱:rsc@***

联系人:白老师,魏老师

电话:0931-7310659,0931-7315809

 


2024年调剂信息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招生复试工作有关规定以及我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现将我所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型及学制

(一)招生类型: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3年。

(三)统考科目:101 政治、201英语一、301 数学一

二、招生专业信息

(一)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方向01:特种装置与控制

专业要求:机械电子工程相关专业,本科期间选修过控制、液压相关课程者优先。

方向02:船舶特辅机与控制

专业要求: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

(二)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方向01:船舶设备自动化与控制技术

专业要求: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自动控制、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方向02:船舶电力系统综合技术研究

专业要求: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储能、综合能源管理、电机与电器等相关专业。

方向03:船舶特种电源与电机及其控制技术

专业要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本科期间选修过电力电子技术、电机学、电力拖动技术等相关课程者优先。

招生指标以教育部实际批复为准。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考生初试专业科目应与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所需专业背景相近。

(二)初试总成绩及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划定分数线。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今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四)我所不招收专项计划、跨专业、专升本或同等学历考生报考或申请调剂。

四、复试方式

我所2024年复试工作原则上通过线下复试方式开展,按本年度招生专业分批次在所内会议室进行,同一招生专业复试工作应在一天内完成。调剂招生复试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当日起开展。

我所实行差额复试,各招生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按照各专业(研究方向)按总分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复试名单。部分专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复试比例。

五、复试内容

(一)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及创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条件。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二)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设计方法及理论应用等方面的能力。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三)英语口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说及运用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六、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30%+英语口试成绩*20%;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七、报名及申报材料

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调剂申请,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smerihr@***,邮件标题请务必按“姓名+总分+调剂专业名称”注明。

1.复试申请表(附件)

2.个人简历

3.本科学习成绩单

4.英语四六级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

6.大学期间所获竞赛证书、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

7.与复试相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请勿以网易、QQ等网盘形式发送。

八、录取

(一)我所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分专业按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任意一科平均得分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弄虚作假,提供非真实材料。

5.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

6.毕业时未获得前置学历学位证书。

7.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复试具体安排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否则,按考生自愿放弃处理。

欢迎关注研招网中国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https://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368125.dhtml)以及“中国船舶704所”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54529704-8123

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

电子邮箱:smerihr@***

 

附件: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详见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nKpuhAIQreZSfO01_N5YQ?pwd=bi0i

提取码:bi0i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44号)要求,招生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

1.调剂考生必须为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

其中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二、调剂计划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计划专业有:

030201 政治学理论专业;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

030204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各专业具体调剂人数,见“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三、调剂流程

1.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的考生需登录该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本单位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开展调剂、复试考生遴选。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确认,不及时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它志愿。

4.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应按照我校安排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试结束后,研究生工作处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点击接受“待录取”。

6.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工作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调剂工作的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和审查,校(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调剂、复试工作。

咨询及申诉联系电话:024-23981216

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328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调剂)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和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结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在确保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二)坚持政策透明、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准确执行复试录取政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部负责人兼任,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职责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的通知》(广油〔202253号)中的第三条领导小组议事范围

第四条 学院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相关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35人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对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内容、复试方式、调剂条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调剂考生初试科目要求、咨询渠道、申诉受理方式等进行明确说明。实施细则须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2.按专业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并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由复试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制定本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印刷、保密及阅卷工作;

5.负责协调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

6.负责审核学院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生资格及信息公开;

7. 负责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8.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审核;

9.其他需要完成的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纪检委员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导师及骨干教师等35人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职责:

1.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工作各环节的实施;

2.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保密培训;

3.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4.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存在违规的人员及问题进行查处和移交;

5.其他需要监督的工作。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各学院须按专业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复试工作小组一般应不少于5人,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另设秘书,秘书须为学院正式在岗在编教师。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职责:

1.复试工作小组须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2.负责安排专人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3.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审核;

4.负责安排专人对整个复试过程进行文字记录、整理和存档,并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备查;

5.其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 复试

第五条 复试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学校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制定不低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的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学校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在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结合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和调剂生源情况制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复试分数线方能进入复试。

(二)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按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加分政策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列入复试名单,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加分后分数计算。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六条 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应于202446日前完成,各环节工作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七条 复试方式

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实际,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方式。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并确保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第八条 复试管理

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复试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要提前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二)做好试题命题、印制和保密工作。应于复试前自行命制好复试试题,合理确定试题难度、题型和考试时长。试题应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主观性的试题,建立可供多次抽取的试题库,以备多批次复试使用,并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已抽取的试题不可重复使用。

(三)加强人员培训和纪律教育。要加强对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人员培训和纪律教育,保证工作人员熟悉研究生招生的最新政策及要求,切实做好复试信息的保密工作,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四)复试前,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须签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力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五)加强宣传指导,提前通知到位。要提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提醒复试考生查看复试安排,明确复试有关事项,提醒其做好复试准备。保障考生联系咨询通道的畅通,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六)做好复试所需场地安排、人员安排、设备配备、卫生消毒、考生入校报备、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开展模拟演练。各学院要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应急事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开展复试前模拟演练,理顺复试流程,做到查缺补漏,确保万无一失。

(八)加强人文关怀。做到以情感人,以情留人,主动作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困难,争取调剂考生生源。

(九)复试结果及材料上报要求:原则上每批次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十)做好复试过程记录,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复试登记表、复试过程记录以及所有原始计分材料、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等)由学院妥善保管备查。

第九条 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具体由学院进行安排和通知。

(二)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5.往届生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6.如考生持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7.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获奖励材料等。

以上材料除审查原件外,各学院均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备查。

第十条 复试内容

(一)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采取线下笔试或线上口试的形式,考核科目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jsb/info/1072/1576.htm),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jsb/info/1101/1702.htm),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二)综合情况考核。综合情况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对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职业发展潜力、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进行考核。综合情况考核采取三随机的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试题)。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包括:

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

2.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职业发展潜力;

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5.特长与兴趣;

6.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

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主要采取英语口语问答的方式对考生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进行测试。每名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时间一般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其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掌握。加试考试采取线下笔试或线上口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加试安排在同一专业全部考生复试考核结束后接着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times;50%+综合情况考核成绩&times;50%,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

第四章 调剂

第十二条 调剂原则

(一)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数未达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

(二)择优调剂、宁缺毋滥。

第十三条 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调入专业的分数线要求。

(三)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第十四条 调剂遴选原则

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的调剂考生,按以下顺序择优遴选:

(一)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类别/领域的考生。

(二)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三)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四)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国语科目成绩高者。

第十五条 调剂程序

(一)发布调剂需求信息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计划缺额信息及接收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等,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达到预期人数将及时关闭。

(二)考生申请调剂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包含校内调剂、校际调剂)均须通过调剂系统报名申请调剂。

(三)发送复试通知

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对系统内的调剂申请志愿进行整理和筛选,并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短信提醒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

(四)取消复试资格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复试通知及已确认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五)参加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要求按第三章复试中条款并参照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六)志愿解锁

对未能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视情况对其调剂志愿统一解锁,以便考生可继续报考其他院校。若我校相关专业出现新的缺额,考生可重新填报。

(七)注意事项

1.因招生过程存在动态变化,我校个别专业可能会因考生意愿变化、复试情况变化等产生新的缺额,考生应留意我校发布的缺额信息,及时进入调剂系统报名;

2.因我校部分专业缺额较少,第一批次调剂后将完成招生计划不再有缺额,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错过复试机会;

3.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或学校为其发送待录取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待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情况登记,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第五章 拟录取

第十六条 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满分为100分。算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times;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times;复试权重(40%)。

第十七条 拟录取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时按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外国语科目成绩高者)。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复试不合格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待录取通知

经复试合格并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

1.第一志愿考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但已被我校发送待录取通知的第一志愿考生将不能在系统内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2.调剂考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后学院应及时上报拟录取人员名单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四)拟录取名单审核

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上级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五)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所列事项的考生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7.新生应按时入学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体检

第十八条 拟录取考生需在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要求。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十九条 各学院必须提前在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等信息。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十条 我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于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jsb/)进行公示,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

第二十一条 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在校生,通报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复试期间透露、传播复试内容的考生,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第二十四条 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考试管理规定的单位、工作人员和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九章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第二十五条 复试过程要加强过程监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应指派专人通过走访复试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的监督,并接待考生申诉和信访。

第二十六条 复试录取期间,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巡视和监督,复试录取过程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诉申请,我校将在接到书面申诉申请后进行调查和答复。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第二十八条 招生计划实行动态调整。截至招生复试录取中期阶段,各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由学校收回并进行重新调配。

第二十九条 各学院要认真研究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于复试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招生学院应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以及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考生按时参加复试。实施细则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构成;

(二)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三)学院各专业复试具体安排。包括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内容、复试方式、调剂条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调剂考生初试科目要求及录取原则等;

(四)学院咨询渠道、申诉受理方式;

(五)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第三十条 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和录取,确有需要进行的,破格复试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提前告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于4月底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相关信息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以便发放《调档函》(报考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考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及时调取人事档案,以备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内容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以上级文件为准。

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咨询、申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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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部

                                                                                                                                202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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