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情况,拟在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具体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人数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工学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非定向考生申请调剂非全日制,须在复试前提交调剂申请书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拟录取后签署定向协议。
二、具体要求
1. 所有调剂生源(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调剂考生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后,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2. 我校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严禁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外的其他渠道接受调剂考生。
3.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36小时后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36小时内考生可申请自愿解锁。
4. 其他要求按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剂流程
1.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申请调剂考生情况,最终确定调剂人选,并在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24小时内发放第一批复试通知。未接到复试通知的志愿将在系统中保留,因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将优先在已有志愿中增补。
3. 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重新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
4. 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复试工作办法和复试要求、复试时间,按复试科目复习、准备材料、参加复试。
5. 复试结束后3日内,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6. 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四、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安排
各招生学院拟接收调剂专业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如到关闭时间为止,未达到调剂人数的专业将顺延调剂系统关闭时间。
如遇调剂系统繁忙无法登录情况,将顺延关闭时间。
首批复试后,如需再次开通调剂系统时,我校将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neep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调剂服务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 考生应提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
2. 调剂志愿如被修改,意味着取消了我校的调剂志愿,将不能被我校查询到调剂志愿。我校首批复试通知预计在本次调剂结束后24小时内发放,考生尽量不要在此时间前修改我校调剂志愿,否则将失去调剂机会。
3. 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在已提交调剂志愿考生中进行筛选。对于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及时解除调剂志愿。
4. 后续如因考生放弃复试产生空额,将优先在系统中已有的调剂志愿增补。如考生已修改调剂志愿,将失去调剂机会。
5. 考生应提前登录研招网测试本人帐号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以免调剂系统开通后无法报名,错失调剂机会。
6. 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请提前查看我校调剂公告,了解相关调剂要求,避免浪费调剂机会。
六、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人:郎老师;联系电话:0432-64806432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联系邮箱:dbdlyzb@163.com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neepu.edu.cn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进行调剂。所有考生的调剂都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程序
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我校将公布调剂计划信息,考生可以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具体程序如下:
(1)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相关学科专业的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5)学校根据复试及录取结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
3.其他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学科专业变更和学习方式变更(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须按照要求进行调剂。
(2)学校按照各学科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河南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规范学校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对调剂工作进行制度规范;研究生院负责调剂工作的组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调剂复试工作组织
调剂工作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进行,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完成调剂系统规定的所有调剂流程,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的方为调剂成功。
学校对调剂名额实行动态管理,对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三、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安排
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将在各学院网站公布。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调剂系统各专业开放初始时间为2024年4月8日00:00,以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四、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对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结合其学习背景、报考学校专业情况、初试各科目成绩、我校招生专业培养目标等因素综合衡量。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专业情况,制定相应的遴选复试考生的标准。
3.其他学科专业或专项计划调剂要求依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相关规定执行。
4.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学院复试细则及调剂专业相关要求中规定的准予参加复试的条件。
5.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未通过调剂系统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的不接收调剂;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调剂程序
1.学校根据相关学科(专业)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2.所有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https://yz.chsi.com.cn/yztj/),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3.自调剂系统开通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以每次开放时间内接收的所有考生志愿为准。
4.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5.学校在河南工业大学研招网公布复试结果。
6.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待录取条件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待录取。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待录取。
7.学校在河南工业大学研招网公布拟录取名单。
8.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所有填报我校调剂志愿的考生,在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内,不办理考生主动申请解锁事宜。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六、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学院制定并发布本学院的调剂复试工作细则。调剂考生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复试,有关要求参照《河南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学院发布的调剂考生复试工作细则。
七、联系咨询电话及其他
学校研招办电话:0371-67756268 E-mail:yzb@haut.edu.cn
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56128 E-mail:jwb@haut.edu.cn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详见网页:
https://yjszs.haut.edu.cn/info/1021/1333.htm。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工业大学相关招生政策为准。
河南工业大学
2024年4月4日
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2024年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现将调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我校继续深造。
一、调剂专业
我校调剂专业及其所在学院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可在工作时间进行咨询。
二、调剂政策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部分专业调剂成绩基本要求会高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规定以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为准。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
6.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8.符合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学术要求,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
三、调剂步骤
第一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缺额信息,了解是否有调剂名额和适合调入专业。
第二步:4月8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第三步:各专业调剂名单经所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调剂基本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陆续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
四、调剂时间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开始正式调剂,具体时间以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我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系统关闭后进行调剂复试工作。在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内,我校将根据“复试通知”回复情况,按照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排序进行递补。
是否再次开放调剂系统视调剂复试录取情况确定。
五、调剂提示
1.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均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有意调剂我校且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应尽早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确定调剂志愿系统锁定时间原则为36小时。
2.复试考试参考书目可在《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我校各学院招生学科简介与导师简介可到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及各学院网站相关栏目查看。
六、复试安排
我校结合“复试通知”回复情况,确定最终调剂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发布。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报到时间为4月11日8:30-15:00,具体流程见附件3《2024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报到流程》。接到“复试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提前准备,同时关注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和各学院相关通知。
原文及附件下载:http://yjsch.imut.edu.cn/info/1006/6871.htm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2024年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考生,调剂学科专业以各学院调剂公告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为准。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习深造!
一、调剂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4年国家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满足学院调剂公告对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
5.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二、调剂程序
1.学院提前发布调剂公告,调剂公告会明确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接受考生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以及复试时间等具体信息(学院调剂公告、复试及录取信息,请进入相关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专栏查阅)。
2.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招生代码11847)。
3.学院根据复试比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系统查看通知。
4.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出后一段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要求不低于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按照相关学院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
6.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12小时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替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三、调剂时间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各专业调剂报名时间以学院调剂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调剂专业(各专业实际缺额及接收调剂情况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是否接受调剂 |
学术型 | 070100 | 数学 | 是 |
080200 | 机械工程 | 是 | |
080300 | 光学工程 | 是 |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是 | |
081400 | 土木工程 | 是 | |
090500 | 畜牧学 | 是 | |
090600 | 兽医学 | 是 | |
专业型 | 025400 | 国际商务 | 是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 | 是 |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是 |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是 |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不接受 | |
045112 | 学科教学(体育) | 是 |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是 |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是 | |
085405 | 软件工程 | 是 | |
085406 | 控制工程 | 不接受 |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是 | |
085410 | 人工智能 | 是 | |
085501 | 机械工程 | 是 | |
085510 | 机器人工程 | 是 | |
085601 | 材料工程 | 是 | |
085701 | 环境工程 | 是 | |
085901 | 土木工程 | 是 | |
086001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是 | |
086003 | 食品工程 | 是 | |
095131 | 农艺与种业 | 是 | |
09513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是 | |
095133 | 畜牧 | 是 | |
095134 | 渔业发展 | 是 |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不接受 | |
095138 | 农村发展 | 不接受 | |
095200 | 兽医 | 不接受 |
备注:我校可根据招生计划下达和生源情况动态调整各学科专业调剂指标。
五、调剂复试说明
1.调剂详细要求参见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中的相关规定。
2.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参照各学院网站通知)。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对于一次复试未录满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滚动批次的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3.调剂报名阶段,凡通过调剂系统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不主动解锁,24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若考生需求强烈,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书须签名捺印),由学院决定是否解锁。
4.学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后又要求解锁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确有必要解锁的,须经学院研究决定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并提交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六、复试、调剂期间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术型学位(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 ||||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080200 机械工程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付老师 | 电话:17767736006 E-mail:fuweijie@fosu.edu.cn | |
080300 光学工程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电话:13590606459 E-mail:chenwch@163.com |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科学与氢能学院 | 罗老师 | 电话:18312562586 0757-82702085 E-mail:materials_lj@fosu.edu.cn | |
090500 畜牧学 |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 裴老师 | 电话:18566024331 E-mail:peiyangli@163.com | |
090600 兽医学 |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电话:13940406980 E-mail:d.zhang@fosu.edu.cn | |
081400 土木工程 | 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 | 彭老师 | 电话:13709667033 E-mail:1120610904@qq.com | |
任老师 | 电话:18942405225 E-mail:renqingxin@fosu.edu.cn | |||
070100 数学 |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 金老师 | 电话:13703067693 E-mail:85512981@qq.com | |
专业型学位(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 ||||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085406 控制工程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郑老师 | 电话:13512726488 E-mail:740480258@qq.com | |
085410 人工智能 | ||||
085501 机械工程 | 张老师 | 电话:18814112991 E-mail:bobzhang3@fosu.edu.cn | ||
085510 机器人工程 | 张老师 | 电话:18814112991 E-mail:bobzhang3@fosu.edu.cn | ||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含量子技术等)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电话:0757-85516287 E-mail:iamjwen@126.com | |
085405 软件工程 | 杨老师 | 电话:0757-85516287 E-mail:124987294@qq.com | ||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电话:13590606459 E-mail:chenwch@163.com | |
095131 农艺与种业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洪老师 | 电话:15099976751 E-mail:627547441@qq.com | |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张老师 | 电话:0757-85501986 E-mail: zhangj0754@fosu.edu.cn | ||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 王老师 | 电话:13521550657 E-mail:wangali526@163.com | ||
095138 农村发展 | 郑老师 | 电话:13450278642 E-mail:jwzheng89@126.com | ||
086003 食品工程 | 王老师 | 电话:0757-85505064 E-mail:w_j2010@126.com | ||
085901 土木工程 | 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 | 彭老师 | 电话:13709667033 E-mail:1120610904@qq.com | |
任老师 | 电话:18942405225 E-mail:renqingxin@fosu.edu.cn | |||
095133 畜牧 |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电话:18307017256 E-mail:lichuan0122@126.com | |
095134 渔业发展 | 刘老师 | 电话:15915853726 E-mail:544217560@qq.com | ||
095200 兽医 | 张老师 | 电话:13940406980 E-mail:d.zhang@fosu.edu.cn | ||
025400 国际商务 | 经济管理学院 | 李老师 | 电话:15920162649 E-mail:244750434@qq.com | |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 医学院 | 刘老师 | 电话:15622109206 E-mail:liuhuifs@fosu.edu.cn | |
085701 环境工程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林老师 | 电话:15818092293 E-mail:690649960@qq.com | |
085601 材料工程 | 材料科学与氢能学院 | 罗老师 | 电话:18312562586 0757-82702085 E-mail:materials_lj@fosu.edu.cn | |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陈老师 | 电话:13702922161 E-mail:595552904@qq.com | |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 金老师 | 电话:13703067693 E-mail:85512981@qq.com | |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 人文与教育学院 | 李老师 | 电话:13620801645 E-mail:1926412846@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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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4年4月4日
天津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处和教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动,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程要求,审议决策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研究审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做好信息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各学院成立由5-7人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复试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复试模拟演练、组织实施复试、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招生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第五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组名单、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应于复试开始前报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统一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学院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在研招网和学院网站公布。
第六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复试管理
第七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八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2.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降60分,单科成绩不限。
各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第九条 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根据《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加强双证MPAcc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计(125300)专业按计划录取人数的150%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
第十条 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第1-8项所有考生均需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第9、10项现场复试考生需现场提交,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在线签署、系统缴费,无需提交)。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初试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英语水平测试证书(CET-4、CET-6等)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原件(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原件(退役部队签发)
7.加分项目证明材料
8.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由学院自主确定是否需要提交
9.天津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10.复试费缴纳成功截图(注明报考专业、复试批次、考生编号、姓名)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复试前按照学院要求通过电子邮箱或网络远程面试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
第十一条 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
第十二条 各批次复试前,各学院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
第十三条 复试形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我校采用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大于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采取现场复试。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方式见各学院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
2.复试时间:我校3月下旬开展复试,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由学校研招办统筹安排,由各学院向考生公布,4月28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录取工作。
3.现场复试地点:具体复试地点见各学院网站公示的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复试通知等。
4.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我校选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5.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现场复试的考生通过我校财务缴费平台进行缴费;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考生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不予退费。
6.复试组成
(1)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①专业复试(笔试、面试);②英语听力及口语考试;③同等学力加试;④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他加试科目由学院确定,在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中公布。网络远程复试的笔试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查。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四条 复试流程
1.现场复试流程
(1)考生按照笔试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完成考生身份识别比对,现场查询考场信息。进入考场后,进行身份查验、安全检查和违规物品检查。
(2)笔试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答题纸上进行作答。每个科目笔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小时。
(3)笔试结束后,评卷小组对考生答卷进行集中评阅。
(4)考生按照面试时间到达考试地点,进行考生身份查验、身份识别比对、安全检查和违规物品检查,现场抽签决定考场号和面试序号。
(5)考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考生现场抽取面试试题编号,复试专家组成员与考生进行问答。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6)复试专家组成员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秘书对每位考生面试的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案。
(7)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秘书统计成绩后由复试专家组组长和所有成员进行确认签字。
(8)学院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录、上报。
2.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1)综合面试开始前,考生在网上报到,进行考生身份识别比对,确认设备调试正常,抽签决定综合面试顺序。
(2)综合面试时,考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试题由系统题库随机发送或由考生自行抽取试题编号。笔试时,考生在远程面试系统监控下,在规定时间内,用A4纸和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进行笔答。答题时间结束或考生答题结束后,考生将答卷通过摄像头向复试专家组展示,并朗读答卷内容。面试时,考生通过远程面试系统回答问题。每名考生综合面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3)复试专家成员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秘书对每位考生综合面试的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案。
(4)综合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秘书统计成绩后由复试专家组组长和所有成员进行确认签字。
(5)学院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录、上报。
第十五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商业大学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9〕74号)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复试内容、权重和计算方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在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中提前公布并执行。
3.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第十七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现场复试纪律及要求
(1)复试前,考生手写签署《天津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随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2)复试前,考生须通过学院指定的电子邮箱如实、准确提交各项资格审查材料。
(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
(4)笔试时,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进行考试。面试时,考生不准携带任何考试用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纸张、手表、手机以及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进入考场,按照具体要求存放非考试用品。
(5)考生按照笔试、面试开考前的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入场时,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份识别比对、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
(6)笔试时,考生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7)笔试、面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试区域参加当科考试。
(8)笔试时,考生应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9)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10)考生结束考试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区域逗留或交谈。
(1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网络远程复试纪律及要求
(1)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视野交叉形成360度监控视野。
(2)考生需提前准备电脑、手机等硬件设备,并提前安装调试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软件,保证摄像头正常使用,设备能够连接网络且网络环境稳定。
(3)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保证考试环境独立、无干扰,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
(4)复试前,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工作人员联系,提前进行系统调试。
(5)复试前,考生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在线签署《天津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6)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如实、准确提交各项资格审查材料。
(7)复试当日,考生需将身份证、准考证放置考试桌面,方便复试期间查验身份。并提前准备好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空白A4纸若干张,用于笔试考核。
(8)复试当日,考生至少提前20分钟登录远程面试系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开考15分钟后,考生再登录考试系统,视为弃考。
(9)考生进入考场后,需向复试专家组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考试。
(10)复试期间,考生需将五官清晰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着装得体,不得戴帽子、墨镜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11)复试期间,考生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须将上半身始终出现在视频中,双手置于摄像头拍摄范围内,不得佩戴耳机,不做与复试无关的动作。
(12)本人复试全程出镜,不得离开座位,不得无故中断,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
(13)复试中的笔试部分考生直接在事先准备的空白A4纸上作答,考试桌面不得出现其他杂物(包括手表、手机、水杯等)。
(1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
(15)若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考生不要慌张,手机开启通话功能,确保正常接听,自觉服从重考等安排。
4.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第四章调剂管理
第十八条 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九条 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基本要求。我校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具体调剂要求见各学院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符合各学院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中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第二十条 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各学院要提前拟定接收调剂要求,经学校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在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中提前公布并执行。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第二十一条 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调剂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查看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
2.“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系统并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按照调剂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在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调剂系统并在复试名单中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复试。
4.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调剂系统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限时接受,考生须及时登录系统处理信息。
6.第一批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系统缺额情况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第五章录取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计划管理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各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注: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初试成绩/3),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十五条 录取规则
各专业按照要求完成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再进行调剂。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若考生上述成绩均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相关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二十六条 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 公示结束后,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八条 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8.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于公示期结束前及时提交考生《天津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治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管理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第三十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定向就业的考生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三十一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监督和复议
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校将对各学院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方案文末。
第三十三条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及各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第三十五条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我校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研招办联系电话:022-26686545
举报投诉电话:022-26669611
研招办电子邮箱:yanzhao@tjcu.edu.cn
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jcu.edu.cn
微信公众号:tianshangyanzhao(天津商大研招)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详见:https://www.suibe.edu.cn/yjsy/2024/0404/c3546a169723/page.psp
承德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办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4年4月8日开通,我校调剂系统将在之后分专业逐渐开放,请关注承德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官网相关调剂信息。
一、调剂的基本原则
1.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单科成绩、总成绩均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承德医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我校接受调剂的专业以研招网开通时所开放的报名专业为准。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不经调剂系统操作,调剂无效。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志愿锁定期间不接受考生解锁申请。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遴选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2.每位调剂考生在调剂的同一批次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全部进入复试。
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根据专业需要依次按照考生专业背景、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顺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遴选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发出复试通知的4个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否则将依次顺延后续考生。
6.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小时内接收拟录取通知。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则依次顺延本学科专业复试合格考生。
三、分专业调剂条件
(一)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
⑴调剂条件
①全日制修业5年及以上临床医学类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本科课程成绩必须达到能够取得医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要求。
②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英语(一);思想政治理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代码306。
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考生调剂。
④专升本的考生,专科所学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
⑤麻醉学、医学检验学等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调剂至我校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⑥儿科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调剂至儿科学(代码105102)或儿外科学(代码105112)。
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调剂至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或超声医学(代码105124)或核医学(代码105125)。
⑧放射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调剂至放射肿瘤学(代码105122)或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
⑵必须符合国家卫健委执业医师资格申报最新报考条件。
⑶必须符合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报考条件。
⑷以下情况不可调剂至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如隐瞒情况申请,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①已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的考生。
②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
③已经录取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中途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内)的考生。
④违约或者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2.中医
⑴调剂条件
①全日制修业5年及以上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本科课程成绩必须达到能够取得医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要求。
②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英语(一);思想政治理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代码307。
③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学位(代码为1057**)考生调剂。
④专升本的考生,专科所学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
⑵必须符合国家卫健委执业医师资格申报最新报考条件。
⑶必须符合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报考条件。
⑷以下情况不可调剂至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如隐瞒情况申请,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①已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的考生。
②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
③已经录取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中途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
④违约或者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3.中药
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①英语(一);②思想政治理论;③专业业务课。
⑵接受一志愿报考中药学(代码1056、1008)、药学(代码1007**、1055)、中医(代码1057**)、中医学(代码1005**)考生调剂。
4.应用心理
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①英语(一)或英语(二);②思想政治理论;③心理学综合(或学校自命题的心理学业务课)。
(二)学术学位
1.临床医学
⑴全日制修业5年及以上临床医学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⑵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①英语(一);②思想政治理论;③西医综合(代码306或学校自命题)。
⑶本科专业为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只能申请调剂至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不得跨专业申请调剂。
⑷全日制修业4年及以上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等医学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调剂至本科专业对应的学术学位硕士[临床检验诊断学(代码100208)、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代码100215)等专业]。
2.基础医学
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①英语(一);②思想政治理论;③西医综合(代码306或学校自命题),或中医综合(代码307或学校自命题),护理综合(代码308)。
3.中药学
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①英语(一);②思想政治理论;③专业业务课。
⑵接受一志愿报考中药学(代码1056、1008)、药学(代码1007**、1055)、中医(代码1057**)、中医学(代码1005**)考生调剂。
4.生物医学工程
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①英语(一)或英语(二);②思想政治理论;③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④专业业务课。
5.生物学
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①英语(一)或英语(二);②思想政治理论;③专业业务课(一);④专业业务课(二)。
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3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4]17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吉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形式
所有考生均需要来到我校报到,参加现场复试。
二、接收调剂专业
学校接收调剂的专业,在“2024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学校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情况,确定后公布。
三、接收名额
各专业接收名额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四、接收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国家“一区”的《2024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须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五、接收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调剂公告了解学校调剂信息,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查看学校调剂缺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学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
2.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对拟接收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学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3.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4.学校具体可调剂的专业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六、接收调剂时间
1.学校每一次调剂系统开通的时间及关闭时间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如到关闭时间为止,未达到调剂需要的专业将顺延调剂系统关闭时间。
2.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学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七、其他说明
关于其他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长春师范大学
2024年4月2日
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及程序
根据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今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经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此调剂办法及程序。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办法(试行)》,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部分未完成招生章程计划的专业可接受一志愿不是报考我校且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调剂申请。
二、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章程中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规定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核同意。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由学术分委员会界定),原则上学术型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范围内,专业型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我校具体要求如下:
初试科目为统考英语一(代码201)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统考英语二(代码204)科目相应的专业;统考英语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统考英语一的专业;没有统考外语的考生不能调剂到统考外语的专业;参加统考外语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招生章程中没有对应统考外语语种的专业。
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代码301)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统考数学一、二(代码302)、三(代码303)或没有统考数学科目相应的专业;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二(代码302)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统考数学二、三或没有统考数学科目相应的专业;统考数学三可以调剂到统考数学三或没有统考数学科目相应的专业。反之,我校则不接受其调剂申请。
5.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统考科目数多的考生调剂申请。
(二)调剂注意事项
1.只要考生的报考单位、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学习形式或专项计划发生变化,均为调剂。
2.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含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的考生)调剂申请,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提交。未通过该系统的考生调剂申请一律无效。
3.应按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培养方式都相同的调剂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培养单位不得接收不符合我校调剂公告规定的任何考生。培养单位不进行第二次调剂。
三、调剂程序
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信息。符合我校调剂申请条件的考生需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自愿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可同时申请3个调剂志愿),36小时后自动解锁。学校设定的调剂申请开通时间段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载调剂考生数据,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分发给各培养单位,培养单位自行下载数据。
(二)各培养单位对调剂考生的信息进行初审,可采用电话沟通等方式判断是否同意其参与复试,确定通知复试考生的数量。培养单位审核的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调剂考生信息再次审核,在中国研招网上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以短信形式发送我校复试通知(接收号码为考生网报时自行登记的手机号码)。考生也可随时在中国研招网浏览本人调剂动态。
(四)我校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内,考生需登录中国研招网选择“同意复试”或“拒绝复试”。选择“同意复试”的考生,我校同意其复试;选择“拒绝复试”的考生,我校不允许其参加复试。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后未回复的考生,培养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考生是否参加复试,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处理。考生向我校任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提交调剂申请36小时内不得修改,36小时后未得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或我校其他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提出调剂申请。
(五)调剂考生复试合格拟录取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中国研招网向其发送“待录取”通知(中国研招网同步向考生发送相关信息的短信),考生也可随时在中国研招网浏览本人调剂动态。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拟录取调剂考生需登录中国研招网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确定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12小时后,如拟录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状态,培养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考生是否确定,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选择了“同意待录取”的调剂考生须按照我校发布的《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拟录取手续。
四、我校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相关信息
培养单位 | 专业及代码 | 方向 | 类型 | 学习方式 | 调剂数 | 备注 | |
012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不区分 | 学术型 | 全日制 | 4 | ||
014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0100理论经济学 | 不区分 | 学术型 | 全日制 | 5 | ||
021工学院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不区分 | 专业型 | 全日制 | 12 |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