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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工程大学2024年无军籍地方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指标

我校调剂指标20具体学科专业如下:通院信息与通信工程2名、电子科学与技术2名,工院兵器科学与技术2名、土木工程2名、电子信息1名,指院网络空间安全1名,防院土木工程4名,校区兵器科学与技术4名、信息与通信工程2名。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政策。

三、调剂方法

考生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486:0018:00,考生须在此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调剂申请工作

、有关要求

    (一)认真确认相关信息。申请调剂的考生要认真确认调剂基本条件、学科(领域)具体调剂要求和教育部关于网上调剂的流程等信息。

(二)按时提交复试材料。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第一时间向研招办提交复试材料,准备复试相关工作

(三)及时关注大学通知。调剂考生复试工作详见大学2024年无军籍地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工作阶段,大学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库/陆军工程大学(点击大学名称)/信息公告栏发布相关通知,考生要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

  人:周参谋

联系电话:025-80828103

联系单位: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工作的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委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研究生院作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的执行机构,负责调剂工作的归口管理。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招生调剂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和遴选原则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调剂申请。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全国统一命题外国语科目中的英语(一)、英语(二)及业务课一科目中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仅可进行单向调剂。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考生的调剂。

5.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6.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调入专业只招收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可以接收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不含应届毕业生)调剂申请,但(拟)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

7.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国家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0.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对其一志愿报考专业等学术条件的具体要求。其中,对于接收跨学科门类范围申请调剂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需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国家分数线的要求。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其中,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信息。各培养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按照本单位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调剂复试考生遴选。

3.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录取办法按学校及各培养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执行。

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调剂工作的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咨询及申诉联系电话:024-62202349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二○二年四月


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工作的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委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研究生院作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的执行机构,负责调剂工作的归口管理。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招生调剂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和遴选原则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调剂申请。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全国统一命题外国语科目中的英语(一)、英语(二)及业务课一科目中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仅可进行单向调剂。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考生的调剂。

5.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6.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调入专业只招收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可以接收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不含应届毕业生)调剂申请,但(拟)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

7.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国家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0.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对其一志愿报考专业等学术条件的具体要求。其中,对于接收跨学科门类范围申请调剂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需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国家分数线的要求。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其中,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信息。各培养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按照本单位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调剂复试考生遴选。

3.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录取办法按学校及各培养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执行。

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调剂工作的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咨询及申诉联系电话:024-62202349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二○二年四月


聊城大学2024年接收硕士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部分专业需要进行调剂。现将调剂要求、调剂程序、调剂时间等内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

一、调剂要求

1.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2. 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3. 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4. 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反之不可调。

5. 法律(非法学)与其它学科、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7. 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各学科专业具体的调剂条件要求请咨询相关学院或登录学院网站查看。

二、调剂程序

1. 所有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个小时。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4月8日。

3.由接收调剂的学院审核通过后加入备选库,再由学校招生工作处统一审核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复试要求均与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5.调剂考生复试后, 学校招生工作处将根据各招生学院报送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向合格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三、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详见各招生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详情请查阅各招生学院网站。

四、复试办法

参照《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厦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厦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按照《厦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的第三点“调剂”执行。

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培养单位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组织现场督查。学校和各培养单位不断完善复试工作制度,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发挥和规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1.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给学校的硕士生招生总计划,学校按招生单位进行分配,招生单位可进一步按内设系所、平台、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等对计划进行细分。因正式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等影响,最终拟招考计划数以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为准。

2.根据学校划定的分数线,对部分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可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调剂工作相关规定申请生源调剂,并按规定公布拟调剂计划数和相应的调剂规则。

3.招生单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退回学校统筹再分配。

4.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单位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精神,依据《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统筹考虑本单位上线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和本年度招生计划等情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不低于120%的比例,测算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5.复试时间:3月26日--4月25日,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单位复试细则公布为准。

6.学校部分专业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设定

1)单独划线专业在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须达到以下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院

总分自划线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38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77500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330

人工智能/软件工程

085410/085405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310

会计

125300

会计学院

210

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

管理学院

192

戏剧与影视

135400

传媒学院

372

设计

135700

服装学院

370

设计学

140300

服装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传媒学院

328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达到以下成绩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2024年

士兵

专项

计划

划线

学科(领域)

自划线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总分

金融(专硕)

38

57

287

翻译(专硕)

44

66

310

新闻与传播(专硕)

44

66

310

电子信息(专硕)

30

45

232

软件工程(专硕)

30

45

232

人工智能(专硕)

30

45

232

机械(专硕)

30

45

232

材料与化工(专硕)

25

30

232

会计(专硕)

52

104

201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

43

86

176

戏剧与影视(专硕)

32

48

308

设计(专硕)

25

48

290

符合以上分数的一志愿士兵计划考生以报考学院的复试名单为准,符合以上分数的非一志愿士兵计划考生可以根据调剂需求申请调剂。

3其他专业需总分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程序

1.制定实施细则

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网公布。

2.复试方式: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选择采用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学院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3.确定复试名单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细则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差额复试的具体比例并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本招生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调剂阶段,招生单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我校原则上不允许破格。

4.资格审查

各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招生单位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6)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各招生单位复试之前应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由各招生单位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5.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1)考前向考生发布通知,招生单位要按照统一时间分组进行复试。采取线上网络复试的专业,正式复试前通知考生进行网络测试,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复试模拟预演。对未能参加预演的考生,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并建立台账。招生单位必须安排网络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应对复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

2)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面试不体现考生姓名等表露身份的信息,使用系统自动生成考生的复试顺序。

3)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各招生单位随机抽取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名单,要严格保密,复试前一天通知专家。

4)随机确定考题。建立试题库,严格保密,复试当天随机抽取试题。

5考生未按时进行复试报到确认,或在复试期间经联系确认未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要切实将诚信复试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与考生逐一签订《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7.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各招生单位不得超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采用研招网平台复试由研招网代收,线下复试和采用腾讯会议复试费由学校财务处收取)

8.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9.人事档案审查

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寄送手续,开学后进行审查。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标准

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核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细则)

1.专业知识考核

各招生单位应根据《2024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考核,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可通过面试、提交论文或作品集、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考核: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能力测试

可以以听说写译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

3.综合素质面试

可采用口试、笔试和实验操作等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于复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新生入校时提供原件

5.会计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加试

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7.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及上线生源情况对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和思想品德考核的分值比例进行调整。

五、调剂工作

1.我校接受调剂的学科(领域)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2.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申请我校单独划线专业(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的考生,需达到我校单独划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但必须符合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条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

7)调剂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3.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网上调剂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我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招生专业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并按规定执行。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由我校研招办集中办理。

5)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何二级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或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公布实施,确保科学性。

六、录取工作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按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后计算×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因初试总分不同,可自行设定复试成绩总分和比例。

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包括: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还需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招生专业特点适当调整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比例,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执行。各招生单位在完成全部复试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全部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

2.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各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

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5.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各招生单位在复试、调剂过程中,应提前将相关管理规定告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满足有关要求才能拟录取。

6.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7.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各复试小组须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5.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及时答复和解释。

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议。

6.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工作细则中公布咨询和申诉方式。

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工作时间开通)邮箱:yjs@wtu.edu.cn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纺织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3月21


大连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大连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省招办相关会议精神和《大连工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将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内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应满足《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

2、我校调剂进入面试的比例为120%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我校一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已录满,不再接收该类型调剂考生。

(二)调剂具体要求

为提高考生调剂成功率,减少等待时间,避免志愿浪费,部分学科专业调剂具体需求详见附件,相关考生应仔细阅读、谨慎填报。

(三)具体工作流程

1、所有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正式提交申请。

2、为提高考生调剂成功率,缩短等待时间,学校每批次计划余额开通时间为12小时考生志愿填报锁定时间为36小时。

3、每批次计划余额关闭后,各学科根据考生所学专业与学校调剂专业的契合程度、考生对学科研究内容熟悉程度等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对主动要求放弃以及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及时通知研招办予以解锁和回复。

4、对满足专业要求的考生,通过系统向其发送复试通知。对于同批次内申请调剂到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系统择优复试预筛查无误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各学科均采取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对调剂考生进行考核,面试组评委选拔标准与第一志愿一致。

6、调剂考生面试形式为开放性问答,面试时间统一为20分钟/生,对于专业契合度稍有偏差的调剂考生,应增加10-20分钟面试时间。

7、调剂考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组各评委分别打分,取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与我校一志愿一致。

8、面试结束后,各学科于当日提交复试记录表至研招办,由研招办统一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5小时内系统确认倘若超过5小时仍不回复,则由各学科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仍不回复的予以取消。

9、各学科调剂考生的面试视频、音频资料保存3个月备查。所有调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以及后续相关工作安排。

(四)注意事项

1、为确保公平公正,各学科对于同一批次内申请同一专业的考生应采取相同的复试平台或工具。

2、在学校规定时间未确定调剂复试通知或确认调剂复试通知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3、考虑到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动态性,学校将根据工作进展动态调整各专业计划。

4、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招生考试秩序,学校对所有已接受的待录取通知一律不予取消,点击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能再录取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补录到第一志愿单位。请广大考生熟悉调剂系统的使用流程并谨慎操作,若由此引发任何异议及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所有考生最终归属权由调剂系统的状态决定。

6、所有缺额信息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请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信息。

(五)考生咨询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632361686323869

联系人:林老师  王老师

电子邮箱:yzb@dlpu.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电话

邮箱

轻工与化学工程学院

赵君(化学)13591105979;蔡翔(化工)15040102516;张新欣(环境)18018940729;王海松(轻化)13998639523

qghx@dlpu.edu.cn

生物工程学院

0411-86322525

dlgydxswgcxy@163.com

纺织与材料工程学院

纺织科学与工程:周老师,13032231622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化工(高分子)、纤维复合材料(高分子):王老师,13364113285、18840865176

于老师,13654910863

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

洪老师,15942625086

材料与化工(无机)、纤维复合材料(无机):于老师,13610862965

fzcl@dlpu.edu.cn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0411-86323290

178075728@qq.com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411-86323678

xxxy@dlpu.edu.cn

管理学院

0411-86323596

glxyzs0411@***

食品学院

0411-86324875

spxy@dlpu.edu.cn

服装学院

13074110096

574014917@qq.com

食品交叉科学研究院

侯老师:15840927910

houyuting@dlpu.edu.cn

                

                                                        大连工业大学研招办

                                2024年44

 

附件:请访问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调剂学科门类及专业要求:

http://yjs.dep.dlpu.edu.cn/_infolist/info_1.asp?f_menu_id=70&f_id=290

 


燕山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办法实施。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调剂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三、调剂要求

(一)调剂工作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二)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审核、择优遴选后,对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后根据学校、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三)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 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专业的我校复试分数线

2、我校相关专业划定的接收专业范围将在国家调剂系统中注明,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1)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专业,仅接受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考生申请;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专业,仅接受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考生申请;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专业,仅接受英语一或英语二的考生申请;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二的专业,仅接受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考生申请。

2)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或统考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的考生均可申请。

3)我校计算机技术专业,仅接受统考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的考生申请。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考生调剂至我校工学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A 类)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A 类)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符合“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专项计划,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6、未被我校录取的一志愿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到原专业。

7、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在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后可申请调入相关非全日制专业。

(四)遴选原则

1、有数学统考的专业,优先调剂数学成绩85分及以上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生源不足,则在剩余考生中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2、无数学有外语统考的专业(包括应用统计专硕、金融专硕、生物技术与工程),优先调剂外语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生源不足,则在剩余考生中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3、外语类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不做要求,全部调剂考生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四、调剂时间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

    五、监督和复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招生咨询电话:0335-8057077

监督举报电话:0335-8058407。

 

本办法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内蒙古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原则

(一)一志愿上线考生低于招生计划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未达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选择。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考生必须参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备注上的要求,确保满足其各项要求。

(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四)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包括参加统考科目的专业是否接收统考科目的考生调剂等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院申报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同意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执行,确保科学性。

(五)调剂考生要符合我校各学院调剂专业设置的要求,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予调剂。

(六)调剂将主要参照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考生科研成果和专业技能资格。

(七)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八)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九)调剂考生同时填报多个学校调剂志愿,经联系确认后不参加我校复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调剂资格;调剂考生若填报我校多个调剂志愿且都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调剂专业进行复试。

(十)调剂系统首次连续开通24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设定为12小时。

(十一)首次公布的调剂计划,如因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报到情况、调剂考生报到情况,以及复试后不合格等不确定因素产生缺额的,后期将会再次调剂,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


大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调剂工作组织管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调剂工作的领导,制定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建立有效的监督保证机制,并监督实施过程。调剂接收范围设定均经过校学术委员会研讨决定。

三、调剂规则

1.调剂基本条件:

①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 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2.调剂规则:

① 符合调剂专业接收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及其他学术要求。

 按初试总成绩排序调剂;

 初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调剂统考科目(英语、数学等)分数高的考生;

 同等条件下,调剂考生拥有科研成果优先调剂;

 生源数小于计划数的专业,对满足条件的生源全部发放复试通知。

四、相关说明

    1.随着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各批次复试的进行,部分专业调剂信息可能发生变化,研招办会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及时更新。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在接到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将收回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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