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学校简介
◇ 国务院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 创办于1912年,迄今已有110年办学历史
◇ 教育部拥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权高校
◇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 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 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立项建设高校
◇ 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高校
◇ 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二、拟接收调剂的专业
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调剂要求
1.考生的初试成绩应符合全国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
2.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调剂考生需满足教育部及我校对考生资格的要求(详见我校2022年招生简章)以及学院有关调剂的相关要求。
四、调剂流程
1.有意向调剂的考生可通过各学院公布的咨询方式(详见下文)进行相关咨询。
2.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4月6日),所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需第一时间登陆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并及时查看确认我校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否则调剂无效。
3.我校将对申请调剂的考生严格筛查,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适时开展复试相关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统一规定的标准收取。
2.申请调剂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非全日制录取相关要求,否则调剂无效。
3.申请调剂的考生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xpu.edu.cn/)和调剂学院的相关信息公告,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络,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国家如对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以及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和规定,将以国家政策为准,我校将修订相应的安排,不在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一)研招办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2330076
咨询邮箱:xpu_yzb@163.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西安工程大学金花校区1号教学楼1003室
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xpu.edu.cn/
(二)各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各学院招生咨询方式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
(为更好服务考生,拟参加调剂考生以“申请专业-姓名”申请加入QQ群914073260,各专业调剂名额请用电脑登录下载附件)
一、组织管理
第一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调剂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制定《沈阳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发布调剂通知。研究生院负责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我校调剂缺额情况、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拟调剂名单、给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给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各学院须按照学校要求具体落实调剂复试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调剂工作,包括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和组织调剂生复试工作,负责对参加调剂而未予复试考生的必要解释、考生疑义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调剂规则
第三条 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调剂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第四条 调剂考生初试外国语为英语一、二或日语,且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的全日制合格考生。
第五条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第六条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第七条 符合招生学院的其它调剂要求。
第八条 参加2021年夏令营活动并考核优秀的营员,如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在符合调剂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参加复试。
第九条 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序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三、调剂流程
第十条 研究生院根据“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情况确定需接受调剂专业及拟调剂名额,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后,我校会将已公示在我校网站上的调剂专业调剂通道打开,接受调剂志愿申报。我校调剂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
第十二条 拟向我校提出调剂申请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根据各接受调剂专业要求来填报调剂志愿。
第十三条 各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调剂方案在调剂平台打开的24小时内,对已向我校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初选,将拟发送复试通知的名单提交到研究生院,由学校统一发送“复试通知”。已向我校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其“调剂志愿”将在18小时之后可自愿解锁,学校不单独给考生解锁调剂志愿。
第十四条 我校调剂工作将国家平台开通后开展,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参加复试的调剂人数一般为公布余额计划数的200%。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视调剂生源情况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可开展多轮调剂,直到调剂工作结束为此。
四、其它事宜
第十五条 在调剂规定时间内,每个调剂考生仅限报我校一个调剂志愿,同时报多个的志愿的,取消调剂资格。
第十六条 调剂考生享受我校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待遇,不参加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可正常参加其它奖助学金评选。
第十七条 调剂复试按《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执行,复试安排以报考调剂学院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上海音乐学院2022年接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办法
根据初试实际情况,2022年我院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尚有部分缺额,可接受调剂生源。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研究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相同。
4.初试考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完全相同。
5.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可以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
6.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形式。
二、调剂程序
1.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查询相关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2.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6日至8日
3.我院将审查调剂考生资格,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相关通知和确认。
4.我院将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是否最终录取。
三、注意事项:
1.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全日制考生,若有意向调剂到非全日制,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否则无效。
2.非全日制考生录取后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各种奖助学金、不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不安排住宿,学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
3.请考生按上述程序进行调剂,及时接收查看通知。
4.收到我院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于2022年4月9日前将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函拍照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jszs@shcmusic.edu.cn 电子邮件命名方式:“调剂+考生编号(准考证号码)+考生姓名”。
上海音乐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广州体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
2022年我校部分专业仍有缺额,可接收调剂,额满截止。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申请。按照有关规定,调剂考生调入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具体如下:
(一)全日制运动人体科学学术学位接收报考外单位相同专业的考生调剂。
(二)全日制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接收报考外单位相同专业的考生调剂,要求考生本科为新闻类专业毕业。
(三)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棒垒球教学和训练、体操教学和训练、艺术体操教学和训练、武术教学和训练等四个方向接收调剂。要求考生本科为体育类专业,本科为非体育类专业的考生申请调剂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参加所调剂方向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以及运动技能测试,提交的运动技能测试录像应为申请调剂方向的技术录像。
(四)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接收报考本单位全日制和外单位的考生调剂。要求考生本科为体育类专业,本科为非体育类专业的考生申请调剂须具有运动员等级证书。报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达到我校全日制复试分数线的,若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确认接收后,其复试内容不变,仍同原专业或方向考生一同复试。先参加全日制排名录取,若全日制未能录取,再参加非全日制排名录取。报考我校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申请。
(五)运动医学专业接收报考外单位医学专业的考生调剂,要求考生本科为医学类专业毕业。
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
我校全日制日语笔译专业、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方向)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接受调剂。
二、调剂名额
日语笔译调剂名额5名;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方向)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名额137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名额56名。
三、调剂原则
我校全日制日语笔译专业可接受一志愿报考日语笔译或日语口译的考生调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翻译专业学位硕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我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方向)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接受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管理及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调剂考生须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我校可接受调剂的相关专业不接受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农村师资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四、调剂流程
凡符合上述条件考生,可于2022年3月31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仔细查看有关调剂要求及操作流程,查询我校计划余额信息、调剂录取规则,并填报调剂意向,4月6日起提交调剂志愿。我校将于4月6日后,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调剂复试通知。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复试,按要求完成资格审查、参加复试。
五、复试考核方案
具体考核方案详见我校相关学院网站。
外国语学院:https://sfs.sufe.edu.cn/
商学院:https://cob.sufe.edu.cn/MBA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https://sime.sufe.edu.cn/c6/42/c10164a181826/page.htm
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安徽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专业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对申请我校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包括自命题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6.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
7.其他调剂要求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调剂程序
1.考生须提前查看我校公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条件和调剂基本要求。
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准确填报调剂志愿等信息,填报时须注意接收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注意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定向、非定向等区别。
3.学院根据调剂专业要求审查调剂考生资格,根据调剂考生的学业情况,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及科目、报考学校及专业、本科专业、培养潜质等因素,遴选复试考生放入备选库,学校研招办审核后,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安排详见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学院实施细则)。
5.学校审定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我校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网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招生学院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充分做好调剂服务,确保择优选拔。
2.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各学院具体调剂专业、特别要求等信息,详见研招网调剂系统或各学院网站通知。我校最新招生信息均会在我校研招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上述官方网站通知。
4.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新政策为准。
安徽理工大学
2022年3月28日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2022年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2〕9号),为加强和规范2022年院研究生调剂工作,制定2022年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
2、按需招生、全面考察、择优录取、注重质量
3、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诚信等方面的考核
二、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基本要求包含对考试方式、初试成绩、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等的规定,拟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考试方式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
(二)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即考生必须符合《2022年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
(三)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院和各培养单位确定的调入专业初试成绩要求(包含单科和总分)。院单科及总分要求如下:
学科 | 政治 | 英语一 | 数学一 | 业务科二 | 总分 |
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38 | 38 | 57 | 57 | 320 |
(四)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相近,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科应为“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和“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调入专业与本科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原则上本科专业代码、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2位应一致。
(五)考试科目要求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外国语必须为英语(一)、业务科一必须为数学(一)。
(六)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三、调剂程序
(一)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必须在备注栏备注意向调剂的培养单位。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锁调剂志愿的,可以联系院或相关培养单位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
(二)选拔调剂考生的时间一般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的36小时内,经相关培养单位审核、择优遴选后,对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及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学业水平标准以及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培养单位安排参加复试。考生须在6小时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外语听说(20%)、专业知识(30%)、综合能力(5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录取成绩=初试成绩/10+复试成绩/2,按录取成绩分学科在同一培养单位内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考科目不同的在同一培养单位内按研究方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预计安排在2022年4月6日~4月中旬进行,具体以各培养单位复试通知为准。
复试形式为线上复试,网络远程复试软件采用瞩目视频会议软件。网络远程复试学生端需双机位。
四、调剂专业和人数
序号 | 学科(研究方向) | 总调剂人数 | 调剂名额 | 培养单位 |
1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3 | 1 | 八部 |
6 | 509 | |||
4 | 802 | |||
8 | 804 | |||
1 | 808 | |||
3 | 539 | |||
2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8 | 1 | 509 |
7 | 803 | |||
3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14 | ||
飞行器设计 | 3 | 1 | 八部 | |
1 | 805 | |||
1 | 509 | |||
航天制造技术-机械 | 3 | 2 | 800 | |
1 | 149 | |||
固体火箭发动机 | 2 | 2 | 806 | |
空间推进技术 | 4 | 4 | 801 | |
航天电源技术-电子 | 1 | 1 | 811 | |
航天电源技术-物理 | 1 | 1 | 811 |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了解院和各相关培养单位的调剂要求,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院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院耽误调剂时间。
(二)调剂考生除需满足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会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经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6小时内进行确认,不按时接受通知的,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四)未进入我院复试名单以及未被我院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向校外申请调剂。对外调考生,我院不再寄送试卷,也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政策以《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六、联系方式
院研究生部:021-24239167(陈老师)1120697231@qq.com
021-24180254(汤老师)tangyouqi@spacechina.com
八部:021-24185538(宋老师) songchenning1994@163.com
805所:021-24186671(林老师) asesrsc@163.com
509所:021-24230161(李老师) shht509@126.com
800所:021-37842836(张老师) ht800zhaopin@163.com
149厂:021-24187047(马老师)shht149@163.com
802所:021-24236032(凌老师) ht802hr@163.com
803所:021-24184341(陈老师) 492131898@qq.com
804所:021-24182371(邵老师) shht804zs@126.com
806所:021-24181833(王老师) yanzhao806@163.com
808所:021-24181381(吴老师) fq7337700@qq.com
811所:021-24187609(周老师)zhaopin_811@163.com
六院801所:021-64852789-3606(刘老师)2826706093@qq.com
九院539厂:021-69058069(方老师)shanghai539@163.com
我院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敬请各位考生通过研招网和培养单位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七、申述渠道
公示网站地址:***
监督电话号码:2418025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
24180000转纪委(纪委)
通信地址:上海市元江路3888号
邮政编码:201109
2022年3月30日
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文件、《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提示》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坚持集体决策、统一领导,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议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办法、方案,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四条 研招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
3.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专业招生计划;
5.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7.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各学院(中心、所)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院长(主任)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工作细则、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第六条 各学院(中心、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工作需要,设立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考务工作组 各学院(中心、所)分管领导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各学院(中心、所)网站公布复试工作细则,将命题人员保密协议书、复试考核小组名单、复试安排表等材料提交研招办审核备案,组织各学科安排复试模拟演练;复试后,向研招办提交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
2.复试专家组 各学院(中心、所)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一般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的组成由各学院(中心、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技术保障组 在学校指导下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
4.监督检查组 由各学院(中心、所)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复试管理
第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九条 复试分数线划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普通计划分数线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ad.tjfsu.edu.cn/)。
各学院(中心、所)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在研招办备案后在各学院(中心、所)网站公布。
第十条 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学院(中心、所)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研招办备案后在各学院(中心、所)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第十一条 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中心、所)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应按各学院(中心、所)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如丢失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6.其他材料
(1)《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博士、硕士在校生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外须同时提供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以上论文
(4)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获奖、专家推荐信等相关综合能力佐证材料
(5)复试缴费截图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通过各学院(中心、所)复试细则和复试通知中提供的提交方式,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电子版。
第十二条 政策照顾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复试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相关名单或教育部文件相关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方式:通过邮箱yzb@tjfsu.edu.cn提交相关资格材料,邮件命名格式:申请加分政策-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
第十三条 各学院(中心、所)在各批次复试前须向研招办提交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研招办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
第十四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我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2022年3月底至4月中旬
3.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云视讯作为备用平台,各学院(中心、所)同一专业复试须采用相同的复试平台。各学院(中心、所)须向考生公布复试工作期间应急联络人及电话。
4.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网上自助缴费,具体操作流程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grad.tjfsu.edu.cn/)。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复试的情况不予退费。
5.复试组成
复试由专业综合能力考查、专业听力(外语类专业)及外语水平(非外语类专业)测试组成。
专业综合能力考查:外语类专业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语言综合运用能力和思辨能力。非外语类专业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专业素养及培养潜质。
复试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复试考场面试。综合面试时间由各学院(中心、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满分100分,60分合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各学院(中心、所)可根据学科特点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实施开放性综合能力考查,保证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五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外国语大学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综合考虑疫情期间网络远程复试的特殊性,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准备足量的试题。
2.复试成绩计算:
(1)外语类专业(含翻译硕士)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听力(30分)+专业综合能力考查(70分)
(2)非外语类专业(含专业硕士)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考查(90分)+外语水平测试(10分)
第十六条 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十七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禁止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如有必要,我校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各学院(中心、所)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单位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研招办将会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九条 复试保障
考生在远程复试前须按照各学院(中心、所)要求,完成资格考查、身份核验等工作,提前进行网络测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所报考学院(中心、所)。
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我校会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并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 调剂管理
第二十条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统考科目英语一与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396)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第二十一条 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学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各学院(中心、所)要提前拟定接收调剂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备案。严禁任何各学院(中心、所)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前提出申请,如果申请调剂专业的普通计划一志愿合格生源已满,则不能转普通计划;如果一志愿合格生源不满,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按照调剂的政策要求,与同批次普通计划考生排序,择优进行复试。
6.各学院(中心、所)根据复试录取情况报研招办审核后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但仅限于调剂复试后仍未达到录取人数的专业。
第五章 录取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计划管理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各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第二十五条 录取规则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述考生如复试成绩仍相同,由各学院(中心、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二十六条 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中心、所)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grad.tjfsu.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 公示结束后,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第二十八条 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各学院(中心、所)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不予录取。
8.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复试防疫要求
第三十条 复试的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我校相关防疫规定,严格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原则,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
第七章 监督和复议
第三十一条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校将对各学院(中心、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
第三十二条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及各学院(中心、所)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各学院(中心、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第三十四条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招生单位招生咨询电话/邮箱:
022-23280352/yzb@tjfsu.edu.cn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邮箱:
022-81509020/jgdw@tjfsu.edu.cn
招生单位网址:http://www.tjfsu.edu.cn/
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grad.tjfsu.edu.cn/
招生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外国语大学
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成都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成大研〔2021〕6号),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包括初试总分、单科成绩)不低于《成都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标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上述原则若与2022年教育部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二、调剂程序
1.发布调剂公告。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接收调剂专业、计划数、考生申请调剂时间等,在学校网站发布调剂公告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开放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
2.考生申请。拟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yztj)提交申请。
3.通知复试。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情况,结合考生综合信息,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以内,锁定时间到达后,申请考生未收到通知,调剂志愿会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调剂复试。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及时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点击“同意复试”。拟调剂考生回复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后即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参照《成都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进行。
5.拟录取工作。调剂考生通过我校的复试考试后,学校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及时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学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三、若学校调剂基本要求与程序和教育部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调剂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4616702
咨询邮箱:cdyz@cdu.edu.cn
研究生处网站: http://yjsc.cdu.edu.cn/ (相关通知、公告信息会在此网站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
防灾科技学院2022年接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防灾科技学院2022年接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调剂工作办法
我校2022年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名额充足,根据招生情况,现接收调剂生报名申请。欢迎各位考生到我校读研深造,详情请及时关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
一、学校简介
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于中国地震局,是一所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立足防灾减灾领域,培养面向应急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研究生培养实施校内校外双导师制,现有研究生导师306名,一大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产学研人才培养基地,为培养高水平研究生提供有力保障。学校研究生深受行业和社会欢迎,“崇德博智肩使命,扶危定倾敢担当”是他们最美的青春写照。历届研究生就业率均为100%,多数已成为国家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力量。
二、招生专业及培养方向
1.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代码:11775)
2. 招生专业: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
3.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4. 学习方式:全日制,学制3年
5. 培养方向
专业学位代码与名称 | 培养方向代码与名称 |
0857 资源与环境 | 01 地震动力学与地球探测技术 |
02 地质资源与灾害地质 | |
03 水环境与水灾害 | |
04 岩土地震工程 | |
05 防灾减灾工程 | |
06 灾害监测技术与工程安全 | |
07 灾害信息处理技术 | |
08 应急技术与管理 |
三、调剂要求
1. 分数线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统考科目要求:符合教育部、河北省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和我校调剂要求。初试统考科目须包含英语和数学。根据2022年教育部和河北省调剂政策要求,统考科目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即满足我校招生专业对统考科目的要求。
3. 专业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我校资源与环境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仅接收工学门类范围内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复试人员名单确定方法参照《防灾科技学院2022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4. 同等学力加试要求:为保证我校“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具有理工科专业学习背景,并在复试环节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要求以我校发布正式的复试通知为准。
四、调剂程序
1. 加入考生调剂咨询群: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国家线,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加入“2022防灾科技学院调剂交流QQ群”(群号:538360603)
2. 正式调剂: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在系统中提交调剂到我校的志愿,调剂系统第一次开通时间会发布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会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额满为止。
3. 信息公开:我校研究生招生和调剂的相关公告将会发布在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http://grad.cidp.edu.cn/)、防灾科技学院微信公众号,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五、研究生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请关注防灾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grad.cidp.edu.cn/info/1096/3414.htm)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街465号;
学校网址:http://www.cidp.edu.cn;
学科与研究生处网址:http://grad.cidp.edu.cn/;
电子邮箱:yanjiusheng@cidp.edu.cn;
联系电话:010-61593783; 联系人:李老师;
2022年防灾科技学院调剂咨询QQ群:538360603
防灾科技学院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