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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部分调剂考生,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尽快与调剂专业所在学院(所)联系。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定于2022年4月6日0点开放,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各专业、领域根据生源情况提前公布开放时间。

二、调剂要求

1、符合我校(院)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3、原报考专业与我校(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原初试科目与我校(院)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院)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统考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数学一可调至数学二,英语一可调至英语二,不得逆调;不考数学的考生无法调剂到我校(院)考数学的专业。

6、统考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三、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并已在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信息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填写个人调剂志愿。

2、学部(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

3、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研招网 “接受复试通知”。

四、复试时间安排

2022年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类别)全部实行网络远程复试。网络复试(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时间为4月7日-10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部(院)确定后通知考生。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不具有录取资格。

五、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1-89631824

邮   箱:yzb10431@163.com

研招网站:http://yjszs.qlu.edu.cn/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农机院)地处首都北京奥运村,是我国农业机械领域成立最早、规模最大、专业门类最全的唯一国家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基础理论研究、技术应用开发设计等多学科、综合性现代农业装备科研开发,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中国农机院建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和3个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国家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食品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饲草料生产科技创新联盟和首都生物质能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详细介绍请登陆:http://www.caams.org.cn)。

中国农机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均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学制三年,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5名。截至目前,中国农机院有招生计划余额,可接收调剂,欢迎符合招生条件、有调剂意向的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申请。 

一、调剂时间

调剂意向服务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3月31日,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4月6日。

请有调剂申请意愿的考生在此期间填报调剂信息,我院将按照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选定复试考生名单,开展复试工作。首轮调剂考生复试后,我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和招生计划余额,视情况再次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再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自动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二、基本要求

1.考生申请调剂须符合国家、北京市关于调剂政策的基本条件。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3.接受调剂专业相关要求

(1)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

具有机械设计、自动化和软件工程、自动控制专业背景,主要从事机械设计、机械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相关领域研究。

(2)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

具有机械设计、食品科学和自动控制相关专业背景,主要从事食品机械相关领域研究。

(3)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

具有机械设计、农业机械化和自动控制相关专业背景,主要从事农业机械相关领域研究。

4.调剂复试分数线

必须符合教育部发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工学)。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科研工作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工作程序

1.考生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2.招生单位查看、审核调剂考生信息,择优研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发送复试通知,并在中国农机院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应按复试通知要求在调剂系统回复确认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录取办法详见发布的中国农机院复试录取办法。

4.复试工作结束后,公布复试结果,并在调剂系统上向复试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待录取。

5.拟录取名单在中国农机院网站进行公示。

6.调剂录取信息公示网址: www.caams.org.cn中“人力资源—研究生教育”。

四、在读期间待遇

研究生就读期间我院提供助研津贴、就餐补助,提供住宿相关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老师、刘老师

电    话:010-64882504、64882241

地    址:北京市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

邮政编码:100083

Email:grs@caams.org.cn


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工商管理(MBA)硕士调剂公告

请点击:https://mba.ecust.edu.cn/zsxx/2-4278118.html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2〕4号)等文件要求,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一院”)结合自身情况,制订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文件中有关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探索科学、规范的复试办法,提高复试质量,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从科研单位特点出发,做好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2、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坚持安全、公平、公正、公开。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院已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院人20191952并向北京市教委备案,成员由院属各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和院研究生院主管领导组成,负责一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复议工作。建立并实行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机制,一院研究生院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贯彻和执行领导小组相关决议,制订一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负责组织协调各培养单位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审核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

一院2022年共有17个下属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包括:研究发展部、空天业务部、总体设计部、战术武器总体技术部、临近空间飞行器总体技术部、12所、14所、15所、18所、702所、703所、102所、11所(京)、101所、13所、704所、772所。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招生工作小组

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在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应急预案,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并组织实施;

招生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研究室领导、相关导师和专家、人力资源处领导和纪检部门人员组成,一般人数不少于5人,且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到研究生复试工作中。

四、准备工作

(一)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3月底逐步开展一院研究生复试工作,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复试方式:各招生单位在总结往年复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异地现场或委托其他高校组织的复试方式。一般不在京组织现场复试。

(二)工作安排与复试流程

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网络远程复试技术平台所需场所、设备、技术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选择复试地点,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具体复试工作流程如下:

1、3月25日前,完成复试工作人员培训;

2、3月29日前,完成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平台承诺书

和考试管理等所有复试相关应用项设置,完成远程面试全流程测试;

3、3月底,开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4、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5、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方案公布

研究生院将在一院官网(http://www.calt.com)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同时公布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和监督举报电话。

(四)工作人员培训

复试工作人员是指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组员、本单位招生主管以及本单位参与复试工作其他人员。复试前,研究生院对各单位负责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复试工作相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既要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也要加强对导师招生行为的监督;针对网络复试平台进行技术培训和答疑。各单位参会人员在正式复试工作前,对本单位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进行相同内容的培训。

(五)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培养单位与考生确认复试时间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远程复试平台或培养单位邮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完成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各培养单位还可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等资料,或通过函调、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诚信和品德进行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录取办法

(一)一志愿、调剂复试分数线

表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培养单位

一志愿

调剂

080200

机械工程

18

≥305

≥310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102

≥310

≥330

13

≥310

≥315

704

≥305

≥310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703

≥305

≥310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772

≥315

≥335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12

≥320

≥320

13

≥310

≥315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

≥315

≥315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战术

≥310

≥320

10

≥320

/

14

≥330

/

11

≥310

≥310

082600

兵器科学与技术

15

≥325

≥325

080104

工程力学

702

≥320

≥320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101

≥310

≥310

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单科成绩须符合2022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比例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各培养单位在此办法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向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组织实施,具体复试内容向考生公开。培养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方式,向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后,各培养单位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以方便考生调剂。

(三)复试考核办法

复试考核办法按照《一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具体复试内容为获奖情况、专业基础知识、素质测评、外语测试和面试五部分。复试采取百分制,其中考生在学期间获奖及论文、专利情况占10分;专业基础知识10分,笔试的方式转化为面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素质测评10分;英语能力20分,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各10分,主要考核考生听说能力和写作能力,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设计考题;面试50分,由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考察打分。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考核内容作适当调整;复试过程应作好记录,填写《评分表》和《2022年度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存档备查;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初试、复试权重分配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进行计算后,确定考生最后得分,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 总分=初试成绩/500×60分 +复试成绩/100×40分。

(五)成绩评定方法

各培养单位招生主管人员在认真核查考生提供的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确认考生获奖及论文专利得分;专业基础知识、素质测评和外语测试在远程面试中进行考核,采用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并由招生工作小组按统一评分标准打分;面试由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办法为:小组成员分别对考生打分,然后计算算术平均值;最后将所有项目得分相加,确定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通知到考生本人。

(六)调剂

1、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2、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依据一院的生源余缺信息,参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否则无效。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确认相关信息,且一旦确认录取则录取结果不得更改。

(2)未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院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3)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七)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院开展复试现场巡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并对各培养单位远程复试的全程录音录像进行重播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妥善处理,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八)录取

1、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以及其他不具备培养条件者不予录取,后期发现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录取名单。

5、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录取。培养单位可在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调整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

6、入学三个月内,各培养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各培养单位须制订复试录取工作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妥善处理好复试、录取环节的争议。

8、复试体检推迟至拟录取工作后,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具体体检工作依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开展。

(九)信息公布

一院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将在一院官网(http://www.calt.com)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平台向考生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再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一)一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10-68198919

(二)调剂生接收单位

 

培养单位

联系方式

战术武器总体技术部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84041

电子邮箱:zswq516@163.com

12

联 系 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010-88525592   

电子信箱:yjs_12s@126.com

15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82724

电子邮箱:15renli@163.com

18

联系人:  石老师

联系电话:010-88520130

电子邮箱:bj88520130@163.com

702

联系人:  郑老师

联系电话:010-68752198

电子邮箱: ht702hr@126.com

703

联 系 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83321  

电子邮箱:345643717@qq.com

102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83642

电子邮箱:hr_102s@163.com

11所(京)(六院)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88520802           

E-mail:   calt11_bj@126.com

101所(六院)

联 系 人:蹇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74460

电子邮箱:hryz101@163.com 

13所(九院)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8527729                                 

电子邮箱:casc13zs@163.com

704所(九院)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8750851

电子信箱:yzb704@126.com

772所(九院)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10-67968115-8510

电子信箱: yjs772@***

 

 

 

 

 

 

 

 

 

 

 

 

 

 

 

 

 

 

 

 

 

 


鞍山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和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2〕8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条件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一区最低控制线要求的考生。

(二)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并通过我校审核的调剂考生。

二、考生调剂

(一)接受调剂的专业领域

1.我校接受全日制考生调剂的领域学前教育、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美术)十个领域。其中,学前教育、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美术个领域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由于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具体接受调剂的领域和人数依据招生计划和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2.我校学科教学(语文)领域接受非全日制考生调剂。调剂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条件。

(二)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鞍山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成绩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一区最低控制线要求的考生;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遴选规则

1.优先遴选本科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调剂条件考生进入复试;

2.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复试内容、方式及流程

(一)复试内容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外语面试两部分内容,满分300分。其中,专业面试考察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150分);外语面试考察外语听力和口语(满分50分)。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口语面试纳入专业面试中一并考查。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进行两门专业加试,加试科目为《鞍山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两门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能进入复试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三)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电子版1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电子在学证明和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电子版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效期截止为20226月30日);

3)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版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电子版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为20226月30日);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在学证明及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电子版一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效期截止为20226月30日);

6)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电子版;

7)其他与专业相关证书电子版1份。

考生需要将参加复试的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提交到指定邮箱,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须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

2.面试

考生需要根据学校面试要求搭建符合远程面试要求的环境,具体要求请关注我校官方网站信息,积极配合学校完成面试系统的测试。

3.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实际情况,将在考生在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四、复试比例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消息

六、成绩核算与录取

(一)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 +(复试总分÷3)×50%。

(二)录取

根据各招生领域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3.综合能力成绩不合格(90分以下)者;

4.外语面试成绩不合格(30分以下)者;

5.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6.报考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不能调取档案者;

7.经核查初试有违纪行为者;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9.信息造假等其他违纪舞弊者。

七、录取考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组织实施与工作纪律

(一)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指导,成立技术保障组、防控防疫及突发事件应急组、命题保障组、考务组、咨询组、舆情监督组、纪检监察组七个工作小组,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进行。各招生学院负责本领域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纪律

1.实行复试巡视监督制度。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室、研究生学院等单位组成巡视小组,监督复试工作。

2.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录取有关的工作。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要追究责任。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招生过程的各项信息。

5.实行复议制度。畅通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研究生学院组织相关复议小组进行复议。

九、投诉受理

(一)对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投诉和申诉。学校应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投诉受理部门:鞍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412-2960808

电子邮箱:assyjjjcc@163.com

(三)复议受理部门: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2-2960785

电子邮箱:asncyjszs@163.com

十、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教育科学与技术

学院

学前教育

045118

武老师18641257821/0412-2960105

刘老师0412-2960158

数学与信息科学

学院

学科教学(数学)

045104

刘老师13604917019/0412-2961036

康老师15242211786/0412-2961036

化学与生命科学

学院

学科教学(化学)

045106

孙老师13942267373/0412-2961023

李老师 15641286518

学科教学(生物)

045107

张老师15842015607

于老师15941262956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科教学(思政)

045102

苗老师18241265016

卜老师13050017331

人文与传播学院

学科教学(语文)

045103

董老师13898077317

易老师13842669574

外国语学院

学科教学(英语)

045108

李老师15641280883

李老师15941205792

物理科学与技术

学院

学科教学(物理)

045105

齐老师13841249897/0412-2960062

杨老师13130070308

体育科学与技术

学院

学科教学(体育)

045112

宋老师18841267798

毕老师14704008289/0412-2960049

音乐学院

学科教学(音乐)

045111

栗老师13904200697/0412-2960018

褚老师13352112555/0412-2960019

美术学院

学科教学(美术

045113

老师13609808096

宋老师15941296229/0412-2960125

 

 

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23月17


中国农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考生,择优选拔”的原则,生源不足的培养单位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剂。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六)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及要求。

三、调剂基本程序

接收调剂的培养单位,可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或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中调剂。

1.填写志愿: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可登陆调剂系统查看我院公布的各专业生源缺额情况,并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接收复试通知。

2.考生筛选:培养单位将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培养单位的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

4.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

(一)我院接收调剂考生时间为:自调剂系统开通之日起,至2022415日。调剂系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接收到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二)各培养单位对申请本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各培养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调剂公告,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和调剂系统公布。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含北京教育考试院)等有最新政策要求,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西安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确保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2]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践行全心全意为广大考生服务的宗旨,切实提高调剂工作效能,充分利用升级后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一步提高调剂工作的服务质量。

第二条组织机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调剂复试工作统一领导,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监督全校的调剂复试工作。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本院的调剂复试工作的实施。

第三条调剂程序:

(一)调剂方案制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划定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结合本院各学科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本院的《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调剂复试方案(内容包括:调剂分数线、调剂具体要求、调剂程序等),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调剂。

(二)调剂基本条件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若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复试分数线高于国家要求时,则初试成绩也需同时符合才能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一般不得接收未统考数学考生调剂(金融专硕除外);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考生若调剂出本类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如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8.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原则上可以调剂到本校和外校的全日制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本校和外校的非全日制专业。

(三)调剂操作要求:

1.研究院根据各学院的调剂方案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设置。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各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各招生学院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拟发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应由学科带头人及主管院长签字并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请注明调剂遴选依据)。

5.各招生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四)调剂复试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我校的复试。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内容和第一志愿考生标准相同。

第四条调剂录取:

  1.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调剂复试合格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体检要求和第一志愿相同。

3.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在线核验工作,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拟录取通知”,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5.调剂录取结束后,我校按时将《调剂录取名单》报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研招处,并在每位考生后注明该生适用的调剂政策。

第五条调剂工作监督:

1.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全校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和巡视,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对本学院调剂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2. 研究生院和各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接收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3.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调剂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

第六条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西安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进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学〔20064号)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有关规定,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按照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确保在疫情防控的形势下不降标准,严格保证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学。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

2.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部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校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并确定复试基本要求。

3.学校成立分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为各院部负责人,成员有各院部分管负责人、各院部联络员、研究生部工作人员、信息部工作人员、校纪委成员。分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专业复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4.各院部成立考核专家组人员由各院部负责人、招生导师和其他相关教师组成。考核专家小组负责准备多套面试试题,形成试题库以备考生随机抽选;负责确定考生各项测试、实践能力和思想品德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成立督察和纪检小组,校机关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部门的同志为成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处理考生投诉和相关调查工作。

6.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由各院部、研究生部、信息部派专人组成。小组负责复试前的考生端检查指导、流程演练、测试工作,负责复试过程中的视频测试、视频连线保障及录音录像等相关工作。

三、培训与疫情防控措施

1.学校组织技术保障小组召开专门培训会议,参加人员为各院部专业复试工作小组与考核专家组成员、研究生部、信息部相关人员,通过培训使全体参加复试工作人员明确复试流程、复试要求、软件的操作方法。

2.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保证师生安全,仅限复试工作小组与考核专家组成员到指定复试考场按防控要求集中,考生通过远程连线方式参加复试。考场进行预防性消毒,开窗通风。成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后进入考场。考场内座位的摆放尽量增加间距,人员间隔至少拉开一米以上,保证安全距离。

四、复试方法

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应用软件为腾讯会议。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人数根据本专业考生的初试情况和招生名额统筹考虑,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人选的确定

(1) 各专业依初试情况确定复试人选。

  (2)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以下原则进行调剂:

第一,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第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三,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第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3)学校总体上把握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4)按照教育部文件的有关规定,规范执行“享受初试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须及时与我校研究生部联系说明,并提供相应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5)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http://yjs.***

2.复试考核内容及主要程序

复试考核内容兼顾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的考核。各院部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创新复试考核方式和考核题目,提高试题的综合性和开放性。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复试考官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和考生提供的个人材料,独立打分,最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作为考生复试成绩。复试情况需记录规范、详实,全程录音录像,当场计算成绩。复试结束后将考场记录、录音录像材料交由研招办存档。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主要程序有:

(1)考生准备“双机位”相关设备和条件。考生自行准备相对安静、独立的复试场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主机位电脑、副机位平板或手机、联络用电话等)、软件(主机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副机位使用腾讯会议微信小程序)、配件(麦克风、摄像头、电源、支架等)、良好的网络环境,并按照我校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的复试软件,并提前熟悉与自我测试。

(2)检查指导与流程演练。对每个考生的设备、网络、面试环境等进行全覆盖检查指导,进行流程演练并测试连接效果。

(3)材料提交。考生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将以下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下列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后,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术型考生请将以资格审查材料压缩包(zip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中(bjswdxyzb@***),邮件名称为“报考专业+姓名”。

MPA考生请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压缩包(zip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中(MPAyz@***),邮件名称为“报考专业+姓名”

准考证;

身份证;

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身份证画面、考生本人画面须清晰);

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生)

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与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本人手写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比对考生照片、身份证、准考证,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确认考生身份,严防复试替考

未提交材料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5)远程面试:在确保随机确定复试顺序、随机抽取试题前提下对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3.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1)复试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2)复试成绩评定按百分制标准进行评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

(3)我们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五、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与地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六、复试考生体检

体检推迟到入学报到时统一进行,届时体检不合格者保留入学资格,再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

对复试合格(复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根据录取排名成绩,结合体检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对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我校(院)将同考生、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服务及监督电话

1.北京市委党校考生接待电话:010-6800722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主楼研究生部

2.北京市委党校监督举报电话:010-68003881

邮箱:mengwei@***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机关纪委

3.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其他

1.复试通知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通知功能发送。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

2.录取前、入学前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凡在招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

3.本方案由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2022315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公告

2022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部分调剂考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到我校。

一、调剂条件

考生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可申请调剂至我校:

1.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A类考生分数线。

2.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截至2022年录取入学之日,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拟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且符合MPA报考条件的考生。

4.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22年研究生调剂的各项政策规定。

二、接受调剂的专业方向

公共管理(MPA)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调剂流程

1.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填个人调剂志愿,选择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及相关专业(院校代码89611;专业代码125200)

2.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网调剂系统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3.复试具体方式、时间及安排以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复试公告为准。

4.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制、学费、学习方式与培养形式

(一)学制和学费

学制3年,学费每学年8000元。

(二)学习方式与培养形式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利用周末时间上课(不含节假日)。

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招生类别

 在职定向就业生。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不招收非定向生和推免生。考生在拟录取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或学校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联系方式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44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ac.gov.cn

联系电话:010-68007221(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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