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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

(二)公平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以选拔质量为核心,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组织领导

为确保顺利完成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三级管理模式,另设纪委督查组、网络保障组、舆情管控组、保卫应急组、后勤保障组五个专项小组,明确人员构成、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招生计划

按上级确定的计划总规模执行各专业按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四、复试

)复试方式与时间

1.复试方式

12025年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复试均采取线上专业课笔试和网络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含本校考生)。复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含加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生需登录学信https://bm.chsi.com.cn/ycms/stu/),仔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和《喀什大学2025年复试具体过程要求》(附件8,按要求提前准备复试设备和复试空间,如存在无法解决的困难,应及时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

2.复试时间

原则上一志愿考生复试在47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一般在42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我校执行B类考生分数线;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按照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总分要求执行单科要求均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各招生学院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在符合《招生管理规定》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基础上,确定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202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按照国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成绩要求执行。

3报考我校的2025年应届本科少数民族毕业生考生,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时,须同意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并签订《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附件4)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应届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5)。

42025年喀什大学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专业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和学科专业(领域)特点自主确定并提前备案公布。

)考生资格审核

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考生线上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复试。

1.报考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

往届生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需盖成绩认证部门公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喀什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

2)《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视为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

3)《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3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附件4)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应届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5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供考生本人户籍材料与原单位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等证明在职工作材料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职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6

6)非全日制在职考生还需提供考生本人与原单位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等证明在职工作材料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非全日制(在职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7)。

3.加分资格审核材料

符合教育部统一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按要求在复试前提供相关材料(是否具有加分资格以考生报名时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通过研招网后台管理系统中推送的加分信息为准)。

各招生学院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4.其他资料

其他非资格审查必备材料,如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交。

5.资料上传与回收
1)考生复试前,需将以上材料中本人对应的所有材料

上传复试平台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由工作人员逐一进行复试前资格审查,材料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复试审核时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入学报到时进行复审,如有不符取消入学资格。

)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

各招生学院根据《喀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及内容组织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线上专业课笔试和网络综合面试两个环节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考核及加试,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线上专业课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50%

各院要根据《喀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包括加试科目),结合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等科学命制笔试试卷,试卷总分100分。每科目试卷命制至少3套,可区分为A卷、BC等,确保各套试卷难易程度相同,但试题内容不同。在一志愿考生复试与调剂考生每批次复试时随机抽取一套使用,已被使用后的试卷不得再次使用。要求试卷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选派至少2名专家进行命题,试题的命制和交接保管参照《喀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期间确保试题安全保密。具体笔试时间、形式由学院在学校规定范围内确定并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提前告知考生。

2网络综合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50%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不计入复试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情绪认知等几个方面。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

②外语听说能力测评(占面试成绩的20%)。重点检测考生英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外语类专业考生应进行第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等方式。

③综合素质能力考察(占面试成绩的40%)。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容。

④专业知识考核(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核由各招生学院按初试自命题工作要求做好题库建设、保密管理等工作,题库试题供考生复试时随机抽取并作答。

3)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与复试面试过程分开进行。加试由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通过远程视频笔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注:同等学力考生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相关要求

1)复试过程如有卡顿、掉线等影响复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由复试小组及学院领导小组研判,提出继续考试、现场顺延、另行复试等处理意见,报送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研究生处及校纪检监察部门将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调剂

调剂基本条件

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具体专业以官方公布为准,考生申请调剂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喀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调入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

2.初试总成绩含加分)及各单科成绩均达到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以及拟调入专业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各招生学院设定的调剂条件。 

3.各专业接受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中予以公布。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收调剂。

8.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再次调剂的申请,不接受属于《招生管理规定》第九章所列的不允许调剂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9.在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学科(专业)自定的其他要求(见调剂公告)。

调剂程序

1.发布调剂公告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开放调剂系统。接收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审核调剂考生资格。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核对一志

愿专业代码是否与调入专业相符、初试各科成绩是否达到要求等。

4.筛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筛选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各学院调剂要求的合格生源,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后,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5.发放复试通知。由研究生处工作人员审核后及时发复试通知,同时应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

6.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须根据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方可参加复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取消复试通知并予以志愿解锁。

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方向)招生计划余额,学校根据实际,优先增加生源质量高、需求大的学科方向的招生计划。 

2.同一学院多次开展调剂工作时,执行标准须完全一致。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需要调换专业的考生,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所有调剂申请必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平台开通期间,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址:http://yz.chsi.com.cn/tjxx/)。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从专项计划调至普通计划,属于调剂范畴,原则上应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执行。未按调剂政策和程序进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录取资格无效。

录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下达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一)成绩计算规则

复试成绩为100分,计算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线上专业课笔试成绩×50% +网络综合面试成绩×50%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后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别按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批次录取。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非全日制考生依据分配计划指标并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学科门类分配专项计划指标并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4.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后的初试总成绩为准)及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排序标准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拟录取名单确定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未参加加试,或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2.对拟录取调剂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多次联系未果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并撤回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

3.招生学院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拟录取人数含推免研究生不得超过学院总招生计划数。

4.研究生处审核汇总本年度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5.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校验检查,录检后形成最终录取名单。

其他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定向就业合同书。非全日制考生被录取前学院应充分告知相关管理规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体检

复试期间,我校不安排考生进行体检,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填报《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3),如实填报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是否存在家庭病史等健康状况。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学校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安排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时体检,体检和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

1.研究生处负责学校复试录取方案、调剂公告拟录取考生名单的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录取信息无效。

2.各招生学院负责在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志愿及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束后公示复试结果;公示内容须备案审核通过,按规定内容完整公示。

(二)监督

1.考生对复试或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我校官方网站,也可向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申诉(电话:0998-2899185,邮箱:ksdxyjsczs@ksu.edu.cn;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2.若发现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我校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998-2899055)。

、其他

(一)复试过程中要加大透明度,严肃考风考纪一方面严肃招生录取的组织管理,一经发现违纪情况,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另一方面,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复试录取要遵守安全保密规定。复试内容属于涉密事项,复试全过程中考生严禁拍照、录音、录像。复试开始前,考生须签订《喀什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相关工作人员须认真学习保密规定,接受保密、警示教育,签订《喀什大学复试工作保密承诺书》。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及招生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喀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责问责。

 

本方案适用于喀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考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解释工作由喀什大学研究生处承担。

 

                                喀什大学 

                             2025319

 

 

附件(可在我校官方网站下载https://yjsc.ksu.edu.cn/info/1361/2562.htm):

1.喀什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

4.《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

5.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应届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6.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职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7.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非全日制(在职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8.喀什大学2025年复试具体过程要求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510所)2025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5年我单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确定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510所)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专业)类别

政治、

英语一

数学一

专业课

总分

备注

电子科学与技术

31

47

47

300


制冷及低温工程

31

47

47

300


二、复试资格

1.  各专业考生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不低于各专业相应的复试分数线;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单位原则上按照120%的比例投放复试名单。

三、调剂程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正式的调剂志愿接收到考生的调剂申请并由我所确定后,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出调剂复试通知,考生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参加复试工作,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四、复试安排

我单位今年的复试相关工作将在教育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妥善安排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形式和其他要求请考生关注我单位通知。

五、咨询与监督

  考生咨询电话:0931-4585206-604

  邮箱:yanzhaoban510@126.com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931-4585753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查询通知

我院将于2025年2月24日9:00公布西安热工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apply/cjcx/)进行查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成绩已认真核查与校对。个别考生若确实对某项成绩存在异议,可在规定时间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申请核查成绩。复查只核查试卷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及登记错误等情况,不重新评阅试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二.成绩复核时间为:自成绩发布--2月25日16:00前;考生可提前通过电话联系,确认后将《成绩复查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复核结果将通过电话回复考生。

   址:西安市雁翔路99号博源科技广场A  邮编:710054

联系人教育培训部    李老师   电   话:029-82002892   

电子邮件:yjs@***

 

附件:《成绩复查申请表》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218                                     

 

 

成绩复查申请表

 

 

招生单位代码: 82304     招生单位名称: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姓名


报考专业方向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选填)


准考证号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通知成绩


申请人签字



递补1名考生进入综合考核

  因直属单位六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教育部计划考生卢宏正(报名号9110199610)自愿放弃参加综合考核,现按照差额比例及成绩排序,递补同专业考生林怡彤(报名号9110199464)进入综合考核,相关信息如下:

报考单位

报考学科(专业)

报名号

姓名

材料成绩

备注

006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9110199464

林怡彤

85.57

递补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第八三五七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复试管理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复试分数线划定

我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305分,数学和专业课单科分数不低于80分,政治和英语按照工学门类国家线执行。

  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

  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所复试差额比例按规定提前在研招网公布。若合格生源不足120%,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我所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其他证明材料,如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后,于复试前3个工作日将资格审查电子版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zhaosheng8357@163.com

特别提示:

复试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各批次复试前,我所将按要求在三院官网(网址www.fhjs.casic.com)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我所不做破格复试。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我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3月24日4月7日。调剂复试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3.复试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保税路357号。

4.复试费用:我所不收取考生复试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主要包含英语和专业课笔试,笔试时长共计120分钟。英语及专业课笔试分值均为100分。

2)面试主要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思想政治以及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各项分值均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主要考察学生英语表达与沟通能力;思想政治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表现;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学生专业素养、知识体系以及思维逻辑等能力进行考核。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我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比40%,其中英语笔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30%;面试成绩占比60%,其中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占比10%、思想政治占比10%、专业综合面试占比40%。

复试成绩=英语笔试*10%+专业课笔试*30%+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10%+思想政治面试*10%+专业综合面试*40%。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调剂管理

十二  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按照三院2025年调剂分数线要求,调剂复试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15分,单科分数按照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执行。

3.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十三  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我所劳动人事教育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所将在研招网网报公告中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严禁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录取管理

十四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五  计划管理

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十六  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十七  录取规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上述考生如仍相同,由劳动人事教育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十八  复试工作完成后,由劳动人事教育处负责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三院官网(www.fhjs.casic.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十九  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所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二十  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未经我所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7.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二十一  体检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如实说明身体健康情况,填写《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所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招生专业实际情况。

二十二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监督和复议

二十三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所纪监法审处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劳动人事教育处、纪监法审处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

二十四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二十五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二十六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附则

二十七  办法由我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招生单位招生咨询电话:022-58168030

招生单位招生咨询邮箱:zhaosheng8357@163.com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58168038

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

https://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367941.dhtml

招生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津航计算技术研究所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第八三五八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所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教育招生考试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以下简称三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人事教育处、党委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处、科研生产保障处、纪监法审处等部门负责同志。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分配调整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所人事教育处(以下简称“人教处”)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四条 人教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

3.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所专业招生计划;

5.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7.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我所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人教处处长任组长,成员包括人事教育处、党委办公室、科研生产保障处、信息化等部门,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

 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复试管理

第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九条 复试分数线划定

三院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所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305分,数学和专业课单科分数不低于80分,政治和英语按照工学门类国家线执行。

第十条 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不足120%,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第十一条 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采取“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进行考生资格审查,严防替考。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7.其他可以证明学业水平的材料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特别提示:

1.复试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在复试前1个工作日按照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我所招生邮箱zhaosheng_8358@163.com

第十二条 加分照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加分项目不累计。我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我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

第十三条 复试前提前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 casic.cn)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我所不做破格复试。

第十四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我所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3月20日4月7日。调剂复试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4月28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3.复试地点:八三五八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58号)。

4.复试费用:我所对考生不收取复试费。

5.复试组成

复试中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复试工作共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模块:

(1)笔试主要包含英语和专业课笔试。英语及专业课笔试分值均为100分。

(2)面试主要包括英语口语、思想政治以及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各项分值均为100分。

英语口语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以及口语表达能力;思想政治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满分100分,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中国航天科工三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我所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比40%,其中英语笔试占10%、专业笔试占30%;面试成绩占比60%,其中英语口语占比10%、思想政治占比10%、专业综合面试占比40%。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英语笔试*10%+专业课笔试*30%+英语口语面试*10%+思想政治面试*10%+专业综合面试*4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体检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如实说明身体健康情况,填写《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我所新职工入职体检要求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第十八条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我所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人教处将会同我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网上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九条 复试保障及应急预案

我所预计现场复试10人左右。

在认真落实教育部及天津市复试工作要求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发现问题即时上报,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第四章 调剂管理

第二十条 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按照三院2025年调剂分数线要求,调剂复试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15分,单科分数按照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执行。

第二十一条 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我所人教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所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所将在研招网网报公告中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严禁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第五章  录取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及三院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三条 计划管理

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上报三院,可能对本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总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第二十五条 录取规则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上述考生如业务课二成绩仍相同,由人教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二十六条 复试工作完成后,我所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三院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公示7日。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我所研究生为定向就业,考生在被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二十七条  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八条 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所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我所指定体检机构体检不符合国家及我所新职工入职体检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9.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所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监督和复议

第三十条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所接受上级单位及本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

第三十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所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三十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三院、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第三十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三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附则

第三十 办法由我所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第三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邮箱:

022-58168573/zhaosheng_8358@163.com;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邮箱:

022-58168537/jinhangjijian@163.com;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八三五八所网报公告

招生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航天科工三院8358所

 


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一、初试分数线:

1、一志愿报考我单位,满足我所结合生源和人才培养计划自主确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1)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总分320分,单科40(60);(2)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总分310分,单科40(60)。

 

二、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复试时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综合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A、综合测试1小时。满分20分。

B、专业课笔试2小时。满分100分。

C、综合面试:

(1)语言表达:包括个人简介、回答教师的综合提问等。

(2)专业知识: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由导师组随机提问。

(3)其他问题:包括考生的技术经历、技术特长等。

 

三、调剂相关事宜

1、调剂申请条件请关注“调剂意向采集系统”。

2、调剂考生请将个人简历(含照片)、大学本科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准考证、考研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我所研究生部邮箱:yjsb771@126.com,暂不接收现场交送。

3、接收调剂考生一律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平台进行(328开通“调剂意向采集系统”)。

 

四、其他说明

1、所有达到我所复试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查看我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认真准备复试科目: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笔试科目为:《半导体物理》、《电子技术》,考生可以二选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笔试科目为:《程序设计》、《操作系统》,考生可以二选一

2、未达到我所复试要求的考生,请尽快联系外单位的调剂。

3、复试后续安排均在网上统一通知,请复试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我单位网报公告或院校库->信息发布。

 

联系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98号航天771所研究生部

联系方式:029-88609000转8203/18629520156

联 系 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邮箱:yjsb771@126.com

(工作日:8:00-12:00,13:30-17:00)

军事科学院2025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


军事科学院2025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
序号考生编号姓名报考单位报考专业政治英语业务1业务2初试总分(不含加分)初试总分(含加分)备注
1911015004000037霍伟康直属单位四计算机软件与理论6051124125360360
2911015004000038苏冬玲直属单位四计算机软件与理论6355110115343343
3911015004000040王赟直属单位四计算机软件与理论574088120305305
4911015004000063李光富直属单位四生物医学工程554496115310310
5911015004000067马燕红直属单位四生物医学工程576385108313313
6911015004000071文子怡直属单位四生物医学工程586076104298298
7911015004000072徐航直属单位四电子信息58388087263263
8911015005000105刘城男直属单位五计算机应用技术5156115132354354
9911015005000100李亚珂直属单位五计算机应用技术6259103122346346
10911015005000078高世豪直属单位五计算机系统结构6059109117345345
11911015005000080徐绍闪直属单位五计算机系统结构6455100120339339
12911015005000099姜文英直属单位五计算机应用技术605292124328328
13911015005000076王崇阳直属单位五计算机系统结构554168144308308
14911015005000098吕千军直属单位五计算机应用技术545194106305305
15911015009000431聂娜直属单位五计算机系统结构575983105304304
16911015005000085周俊弛直属单位五计算机应用技术56489596295295
17911015005000115彭正康直属单位五计算机应用技术56349597282282
18911015005000079杨佳佳直属单位五计算机系统结构583860118274274
19911015005000074马敬博直属单位五计算机系统结构503571113269269
20911015005000093刘瑞直属单位五计算机应用技术52468780265265
21911015005000106胡竞操直属单位五计算机应用技术52556888263263
22911015005000107高振林直属单位五计算机应用技术57367495262262
23911015013000481王知然直属单位五计算机应用技术52606485261261
24911015001000001杨钰婷直属单位五计算机软件与理论54387098260260
25911015009000441张鑫直属单位五电子信息5073128114365365
26911015005000126刘泽广直属单位五电子信息574311399312312
27911015006000157向婧嘉直属单位六微生物学5344116114327327
28911015006000136刘佳夷直属单位六微生物学5237107125321321
29911015006000128方浩楠直属单位六微生物学684498103313313
30911015006000159马铢君直属单位六微生物学5250107103312312
31911015006000141曾雨欣直属单位六微生物学585411384309309
32911015006000146胡新娥直属单位六微生物学555411184304304
33911015006000176覃凯宏直属单位六细胞生物学6034108111313313
34911015006000178刘雅妮直属单位六细胞生物学593897104298298
35911015006000180谭颖舒直属单位六细胞生物学57409393283283
36911015006000189许美云直属单位六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6349113115340340
37911015006000192付兴培直属单位六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5940119121339339
38911015006000195周鑫宇直属单位六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533955141288288
39911015006000207苏春燕直属单位六生物信息学56497496275275
40911015006000209李其滔直属单位六生物安全554110375274274
41911015006000227孙佳璐直属单位六免疫学58392270324324
42911015006000229陈得玺直属单位六免疫学71651880324324
43911015006000244李亭亭直属单位六病原生物学59592100328328
44911015006000257石佳直属单位六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62622260350350
45911015006000274尹乐航直属单位六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68752060349349
46911015006000248韩佳奇直属单位六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61622190342342
47911015006000277单亦凡直属单位六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54532210328328
48911015006000278李强直属单位六放射医学58462000304304
49911015006000282何金如直属单位六再生医学48462420336336
50911015006000285秦雪营直属单位六医学蛋白质组学60571780295295
51911015006000297谭昊楠直属单位六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57512310339339
52911015006000289马圣媛直属单位六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58391960293293
53911015006000306郭靖雯直属单位六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64672350366366
54911015006000307朱继冉直属单位六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59552070321321
55911015006000304林家旭直属单位六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53522120317317
56911015006000317刘路平直属单位六营养与食品卫生学63512450359359
57911015006000315闫梦直属单位六营养与食品卫生学56502070313313
58911015006000334王满闲直属单位六军事预防医学65552240344344
59911015006000333郑博鸿直属单位六军事预防医学54432430340340
60911015006000320王雪直属单位六军事预防医学52452170314314
61911015006000340王菁直属单位六军事预防医学64601730297297
62911015006000322智翠艳直属单位六军事预防医学54511910296296
63911015006000352赵钰莹直属单位六药剂学53442090306306
64911015006000360李雨贝直属单位六药物分析学67652100342342
65911015006000365马一文直属单位六微生物与生化药学65712140350350
66911015006000362衣景瑞直属单位六微生物与生化药学63552290347347
67911015006000375时蕊蕊直属单位六药理学60512310342342
68911015006000380苑哲铭直属单位六药理学57552180330330
69911015006000368谭冰倩直属单位六药理学58512100319319
70911015006000384黄洪鹏直属单位六药理学57382130308308
71911015006000374马艺倩直属单位六药理学57491970303303
72911015006000220戴玲玲直属单位六预防兽医学5345118105321331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73911015006000221卢岳直属单位六预防兽医学53408395271271
74911015006000216李学蒙直属单位六生物医学工程5139101123314314
75911015006000215林书阳直属单位六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57508298287287
76911015007000406官子豪直属单位七军用功能材料55567897286286
77911015007000411袁陶昕直属单位七军用功能材料54387390255255
78911015007000414李浩男直属单位七核技术及应用6047114106327327
79911015007000415汪永安直属单位七核技术及应用525575109291291
80911015008000425朱柘柠直属单位八结构工程534094108295295
81911015010000449马腾达直属单位十流体力学6253113139367367
82911015010000455王英豪直属单位十流体力学62468599292292
83911015011000463张雅鑫直属单位十一计算机应用技术484965107269269
84911015012000472李金萍直属单位十二计算机应用技术536689107315315
85911015012000474袁帅直属单位十二计算机应用技术56419190278278
86911015012000476邓怡峰直属单位十二计算机应用技术5947104129339339


军事科学院2025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军事科学院2025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各位考生:

现将军事科学院2025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军队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请至“军事科学院强军网主页-直属单位-研究生院-通知公告”查阅):

一、复试条件

(一)复试分数线

军事科学院所有学科门类均执行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附件1),未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教育部计划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在研招网发布,军队计划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在强军网发布。

(二)复试差额比例

在全国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依据我院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下同)招生计划,按初试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员范围。复试考生差额比例为130%(不足130%的,以实际过线人数为准)。

(三)加分条件

依据国家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相关要求加分的考生,请于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相应材料。

二、生源调剂

(一)调剂原则

各招生学科专业达到初试基本线考生数量少于招生计划的,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前提下,可从本单位相近学科或其他单位相同相近学科的考生中调剂。生源调剂应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的其他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由研究生院另行公布。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2025事科学院仅可招收全日制考生

(二)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5.调剂调入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须满足我院发布的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招生条件。

(三)调剂方法

无军籍地方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组织,各招生单位具体实施,具体调剂办法和时间将根据招生复试情况另行通知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我院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区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各单位按要求组织,面试采取随机抽题、现场作答、集中评议、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无军籍地方考生复试时应衣着得体。

(二)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须于复试前完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考生须准备身份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将留存),个人简历(须有本人近期照片,主要包含学习经历、本科学习成绩、发表论文情况、获奖情况等,不得涉及国家和军队秘密);

2.根据不同考生类别,还须审核以下材料:

(1)无军籍地方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无军籍地方往届毕业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涉及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研究生院将于拟录取前抽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并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复核,抽检、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三)复试内容

复试前,考生应填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诚信复试,同时各招生单位应加强“两识别”,从严审核考生身份,严防“替考”。

复试主要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学科特点精心设置复试内容,强化对考生思想品质、专业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考查,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重点考查学科理论素养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重点考查岗位任职实绩和实践应用能力。复试问题以通用性、开放性问题为主,不得提问回答涉密涉军敏感问题。复试内容还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计分方法

复试总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按照3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中,笔试与面试成绩占比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及时告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如同一学科内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且影响拟录取结果的,应在24小时内对同分考生重新进行复试,复试小组专家应重新抽选,复试题库应重新确定。

(五)体格检查

研究生复试体检标准按《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京内复试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京外考生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到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研究生院将在开学后1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政治考核

考生应积极配合招生单位进行政治考核。相关材料一并存入复试考生档案。

(七)时间安排

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我院后续将统一发布,期间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参加复试的无军籍地方考生体检

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性,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

四、录取审核

我们将通过研招网等平台,对拟录取人员情况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录取。

五、监督方式

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军事科学院设置招生监督电话(010-55475533,电子邮箱:jkyjsyyjjy@163.com);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设置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 2025年军事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各报考单位联系方式

      4.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明细表


附件1

2025年军事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以下简称学科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理学(07)

各学科专业

274

34

51

工学(08)

工学照顾专业

251

33

50

其他学科专业

260

34

51

农学(09)

兽医学

245

33

50

医学(10)

各学科专业

293

36

108

军事学(11)

各学科专业

260

34

51

管理学(12)

信息资源管理

333

41

62

 

 


附件2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5年军事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军事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等复试相关规定。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报考信息和复试材料。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报考单位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回答问题不涉及国家和军队秘密;诚信考试,不作弊。

四、自觉遵守复试各项要求,不私自录制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五、如本人有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我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考生本人手写签字) 

联系方式:

                              期:                 


附件3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报考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直属单位一

孙老师

010-66897022

直属单位二

贺老师

010-55496645

直属单位三

吴老师

010-66897507

直属单位四

侍老师

010-66820058

直属单位五

董老师

010-66870298

直属单位六

夏老师

田老师

010-66931410

010-66930761

直属单位六

(前沿探索专项)

周老师

18800177026

直属单位七

李老师

010-66758033

直属单位八

侯老师

010-66894946

直属单位九

娄老师

010-55475770

直属单位十

张老师

0816-2463039

直属单位十一

张老师

010-66897752

直属单位十二

胡老师

010-66357009

直属单位十三

王老师

010-88450862

 


 

附件4

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明细表

检查科目

检查项目

检查细目

一、一般项目

身高、体重、BMI


血压、脉搏

二、实验室检查

血液分析

血常规23

尿液分析

尿常规十项+镜检

血液生化

谷丙转氨酶(ALT

血糖

肾功(尿素、肌酐、尿酸)

乙肝表面抗原


丙肝


艾滋

艾滋病毒抗原抗体

梅毒

梅毒螺旋体+快速血浆反应试验

尿妊娠试验


三、体格检查

内科查体

问诊(个人史、家族史、生活方式等)

一般状况、心肺、腹部、神经系统

外科查体

皮肤、浅表淋巴结、头颈部(甲状腺)

胸部(乳房)、脊柱、四肢关节

四、专科检查

妇科内诊


眼科

眼科检查(视力、眼睑、眼球、眼底等)

耳鼻喉科

耳鼻喉检查(外耳道、鼓膜、鼻腔鼻窦、扁桃体、咽喉部等)

口腔科

口腔检查

五、仪器检查

心电图

多导联心电图检查

数字X线检查

胸部正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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