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发送06年研究生招生单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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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02 |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 0 | 923 | 黑龙江省政府 | 14 | 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 4 | 科研机构 | 23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中国戏曲学院关于2006年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见中国戏曲学院网址***招生信息-研究生。
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北京教育考试学院文件“京考高招[2006]14号”要求,我院制订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中日友好医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安排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招生和复试工作。
2.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和复试工作。
3.按照二级学科组成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工作小组。各专业复试小组由招生管理人员和导师组成员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成员要求三人及以上。复试小组设立组长一名,对本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复试等相关事宜。各专业复试小组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
4.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复试小组成员应统一思想和认识,执行统一的评分标准。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宏 副组长:王云亭
组员:张涛峰 孙瑞华 亢雪岩
秘书:叶晓兰
职 责:
郑宏书记:负责招生的全面领导及审批工作
张涛峰处长、亢雪岩: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王云亭主任:负责复试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孙瑞华副主任:负责复试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
叶晓兰:负责具体实施复试方案
复试工作组:
组长:孙瑞华
监察:张涛峰
成员:亢雪岩 张冠 刘乃波 杨志豪 李子荣 李中实 刘成刚 徐宝华 吕超贤
齐 萍
秘书:叶晓兰 田春平
外科复试小组:
孙瑞华 亢雪岩 专业3人(包括导师)组长由专业组中1人担任
秘书:叶晓兰 田春平
泌 外:组长:张 冠 成员:刘乃波 杨志豪 孙瑞华 亢雪岩
秘书:叶晓兰 田春平
骨 科:组长:李子荣 成员:李中实 刘成刚 孙瑞华 亢雪岩
秘书:叶晓兰 田春平
口 腔:组长:徐宝华 成员:吕超贤 齐 萍 孙瑞华 亢雪岩
秘书:叶晓兰 田春平
实际技能考核组:
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的专家及1名秘书组成,张涛峰 亢雪岩 孙瑞华 田春平 叶晓兰作为巡视员进行巡视监督。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官及相关人员于复试前完成有关复试培训工作(复试工作会议拟于
二、招生人数
泌外科:1人;骨外科:1人;口腔科:1人;共3人。
三、复试分数线
以国家复试基本线310分为基础,在报考的考生中提取复试考生,过线考生不够复试人数,在调剂生中选。骨外科复试线为334;口腔科复试线为353;泌外科复试线为413。
四、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本次复试比例为1:1.7, 复试5人招收3人。
五、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由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核,审核资料包括:招生单位必须对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对拟复试的单独考试考生,必须查验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时间地点
七、复试程序
地点:卫校二楼教室
复试生实际技能考核:(临床科室)
9:40 (各实际技能考核组的组长派人到卫校引导考生参加技能考核)
9:50—10:20 实际技能考核
复试生面试:(地点:临床研究所会议室 人员:各专业复试小组)
上午10:20—10:50(泌尿外科)
10:50—11:20(骨外科)
11:20—11:50(骨外科)
下午1:10—1:40(口腔科)
1:40—2:10(口腔科)
2:10—2:30 汇总复试结果(研招办纪检人员 临床研究所会议室)
纪检监督,复试总结
八、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复试成绩的评定办法详见“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200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评分表”。复试结果拟向考生公布。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次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50%,初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50%,总成绩按100分计。拟录取名单由导师小组、科教部研招办在总成绩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确定,上报中日友好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本所招生无港、澳、台学生报考。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本复试工作办法,报北京市高招办备案
中日友好医院研究生办公室
西安精密机械研究所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我所在参考国家分数线的情况下划出了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总分:325分 单科:55分,75分
本分数线的总分比国家公布的工学照顾专业分数线(285分,40分,60分)分别高出(40分、15分、15分)。
复试内容:
上午8:30考英语(含听力,口语,作文)。
下午1:30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含专业课)复试,主考为七人组成的专家复试小组。
请考生按时到场。
沈阳农业大学 2006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将于4月初划定,根据我校考生成绩,预计我校部分专业可以接收调剂生,需要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我校调剂办法和调剂原则填写调剂申请。
一、调剂办法
我部最新安装了《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便于欲调剂至我校的考生使用。从
1.考生登陆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syau.cn/yjsb/);
2.进入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
3.准确在线填写个人调剂信息,系统暂不提供修改功能。
二、调剂原则
1.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校将取消该生被调剂资格;
2.申请调剂考生都自费;
3.申请调剂考生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4.欲调剂考生首先必须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
5.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全国A类地区的复试分数线;
6.考生拟调入专业与其第一志愿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全国统考的四类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
7.“MBA联考”、“法硕联考”、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调剂原则如有变动以2006年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三、拟调剂专业
门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理学 |
070601 |
气象学 |
071001 |
植物学 | |
071005 |
微生物学 | |
071007 |
遗传学 | |
071012 |
生态学 | |
077402 |
环境工程 | |
工学 |
0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工学 (照顾) |
081504 |
水利水电工程 |
082801 |
农业机械化工程 | |
082802 |
农业水土工程 | |
082803 |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 |
082820 |
农业机械系统理论与设计 | |
082821 |
农业装备工程技术 | |
农学 |
090101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090102 |
作物遗传育种 | |
090201 |
果树学 | |
090301 |
土壤学 | |
090302 |
植物营养学 | |
090322 |
水资源与农业节水 | |
090501 |
动物遗传育种 | |
090504 |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 |
管理 |
120201 |
会计学 |
120301 |
农业经济管理 | |
120302 |
林业经济管理 | |
120405 |
土地资源管理 |
宁夏医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宁夏医学院200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之一,为保证我校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章可循,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按各学科选拔高层次人才的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实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组织
1、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公布、组织复试的各项工作。
2、各二级学院组建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部门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实施等。
3、各专业的复试按专业和复试人数可组成若干复试小组。
三、复试人选
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的120%,复试人数及拟录人数的计算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宁夏医学院的考生和调剂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确定复试人选。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公共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审查: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五、命制复试试题和复试的组织
所有专业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各院 按宁夏医学院初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
专业面试由各学院招生复试小组组织安排,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所有考生的公共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由研究生部组织安排。
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35%,专业课面试占35%,公共外语听力占20%,外语口语测试占10%。
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公共外语口试、听力测试四个部分复试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权重占60%。(初试总成绩÷5×60%既为加权后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占4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即为总成绩,排列录取顺序,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
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其它
1、面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政审及其它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
4、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将对复试
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监察。
复试期间,将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研究生部、校监察处将监督、抽检和配合各院的工作,以确保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学校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
0951-4095934 。
宁夏医学院研究生部
关于我校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关于我校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要求,为全面贯彻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增强复试的公正性、公平性、有效性,今年我校将继续规范复试程序,并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关于录取原则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2006年硕士生招生总规模数,在复试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1、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其中MBA为3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MBA为250分)之和确定,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下列情况之一一律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同时,考虑获奖科研成果或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侧重考虑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各院(系)应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实际表现的考核,严格把好思想政治质量关;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详见同济大学2006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4、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进行。
四、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到相关院系进行材料审查。各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复试考生的材料审查。材料审查的内容包括:考生的准考证、经研招办盖章的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须盖公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材料。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由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复试评分标准及要求
复试评分标准:包括专业(MBA为政治,必须及格,但不计入总分)课、外语听力与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综合。其中专业课100分、专业综合科目按150分计、外语听力与口语及专业外语科目各按50分计,两项合计100分。
对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考生本科主干课程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以及必须加试两门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3小时),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3、复试时间及安排
各学科专业复试时间为3月23日—3月29日。详见http://gs.tongji.edu.cn通知,考生可访问该网页浏览具体复试安排并下载复试通知。
经差额复试后淘汰的和未达到我校复试基本要求、以及跨院调剂无适合专业的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要求且有外校愿意接收的,由本人申请,持外校接收函,可于4月3日至7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办理有关调剂手续。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院(系)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及时上报校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研究生院、校监察处将监督、抽检和配合各院系的工作,以确保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学校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021-65981038),由校监察处专人负责处理考生投诉。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2006年3月15日
同济大学 2006 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经同济大学 200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通过,现公布我校 2006 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
同济大学 2006 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 1/2 |
总分 |
备注 |
哲学( 01 ) |
50 |
75 |
310 |
*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 5 个自治区、 30 个自治州、 119 个自治县(旗),并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总分降 5 分或单科降 3 分(仅 1 门)。 * 工作单位在内蒙 (15) 、贵州 (52) 、云南 (53) 、西藏、甘肃 (62) 、青海、宁夏 (64) 、新疆 (65) 、广西 (45) 九省(区),或重庆 (50) 、四川 (51) 、陕西 (61) 三省(市),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单科降 2 分(仅 1 门)。
* 照顾学科为:力学〔 0801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 〕 |
经济学( 02 ) |
56 |
90 |
340 | |
法学( 03 ) |
54 |
80 |
340 | |
教育学( 04 ) |
54 |
80 |
330 | |
文学( 05 )(不含艺术学) |
56 |
80 |
340 | |
理学( 07 ) |
50 |
80 |
320 | |
工学( 08 )(不含照顾学科) |
53 |
80 |
320 | |
医学( 10 ) |
50 |
75 |
315 | |
管理学( 12 ) |
56 |
92 |
335 | |
艺术学( 0504 ) |
50 |
90 |
325 | |
照顾学科 * |
50 |
75 |
315 | |
软件工程( 081280 ) |
50 |
75 |
310 | |
工商管理( 120280 ) |
60 |
120 |
185 |
见注 2 |
注1、生源充足的院(系)在达到上述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 向上调整 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注2、MBA 考生符合条件允许参加复试:本科毕业 6 年及以上、或专科毕业 8 年及以上,外语不低于 55 分,综合不低于 110 分,总分不低于 175 分。
注3、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酌情考虑(待公布)。更多信息请点击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006年中原工学院考研调剂信息
中原工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专业名额未满,
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来我校深造
中原工学院,位于中原历史名城——郑州市,建于1955年,为中央与河南省共建高校。学院占地1360亩,下设14个教学院系、5个二级学院,在校生1.5万余人。中原工学院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一所文化底蕴深邃、科技力量雄厚、师资力量较强、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资源优良,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省级重点学科并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多学科性高等院校。
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其中有我国著名纺织材料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
学院非常重视研究生教育,为研究生教育提供非常优厚的学习、科研、生活条件,为研究生创造了良好的科研环境。学院先后与国内外多所著名院校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合作,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有近一半考取了全国重点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三助工作(助教、助研、助管)为在校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锻炼机会,学院除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外,还提供高额优秀奖学金和科研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攀登科学技术高峰。
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欲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请登录http://www.zzti.edu.cn了解学校情况,尽快与研招办联系。
部分招收专业(含公费)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或相关学科) |
0371-67698801 |
0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或相关学科) | |
120202 |
企业管理(要求考数学) | |
08020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或相关学科) |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中原中路41号 中原工学院研招办213信箱
邮编:450007
电话:0371-67698801 EMAIL:yjsc@zzti.edu.cn
传真:0371-67698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