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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3年法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调剂条件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为: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

二、可申请调剂考生:我校4月18日公布的《关于对我校2023年非公安学科硕士招生复试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的通知》附件6中所列考生。

★调剂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4月20日17:00-4月21日早8: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调剂志愿。

二、我校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注意事项

调剂过程需要考生多次签收通知,请务必及时关注本网站信息,并保持手机联系方式畅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在航天培养高层次人才选拔中起着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系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2023年的复试工作中,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复试组织工作。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要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科学制定考查内容,强化监督,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二、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系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系统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系统院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系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组织开展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巡视。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本单位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有关保障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本单位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以及复试录取工作应急机制。

3.遴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要针对本单位的学科专业特点,精心组织复试小组设计复试内容,确保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体现复试考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5.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小组组织开展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与录像巡视,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6.负责审核本单位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以及录取名单的确定和上报。

7.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妥善处理好复试、录取环节的争议。

(二)成立系统院招生工作小组

系统院招生工作小组在系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处理、上报复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人力资源部领导担任,须包含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

(三)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担任,成员不得少于5人,成员须由相关专业的专家(至少含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安排1名秘书(不是复试小组成员),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

1.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考核。

2.负责在复试之前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确保每位考生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3.在复试之前,由组长或组长指定的小组成员对本组进行复试培训(培训须录像),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小组成员须遵守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现场独立评分,并给出结论。

5.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四)复试培训

系统院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复试培训,组织学习教育部及北京市2023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系统院2023年复试工作方案,使复试有关人员明确职责、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对复试评委明确工作纪律、复试原则、复试程序、复试要求、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调剂考生初试总分≥310分,且满足:英语()≥45分、数学()≥75分,其他科目达到国家A区工学门类相应科目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条件。调剂考生须满足系统院2023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考生),应符合系统院2023年硕士生招生的报考条件,初试科目应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要求。不接收跨学科门类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调剂;在校期间品学兼优,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调剂工作由系统院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五、复试要求

(一)强化复试考核。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认真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

系统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采取差额复试,各培养单位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不能低于本单位2023年下达招生计划数的130%

(三)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

(四)所有复试材料由系统院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复试考生

(一)复试前提交材料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附学生证)复印件;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政治审查表》;本科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开题报告);外国语水平证书复印件;计算机水平考试证书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不允许使用任何技术进行处理);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身学习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材料。

(二)考风考纪要求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系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主要方式及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不计入复试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由系统院统一组织。

(一)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基础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面试(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学生英语听力和口语、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培养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三)综合素质测试

每位考生须接受综合素质测试。

八、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笔试各占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各专业总成绩的名次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拟录取的考生须在426日前将体检报告寄至系统院,考生须在所在地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必检项目应包含基础检查、内科、外科、五官科、心电图、血液检查、胸片检查,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202346—12

考生资格审查

2023413日上午

考生报到

2023413日下午

笔试、综合素质测评

2023414

面试

2023415

上报拟录取名单

2023426日前

体检报告邮寄至系统院招生管理部门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实行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

系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系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督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系统院招生计划、调剂信息、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名、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将在研招网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向考生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实行复议制度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系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咨询和监督。

 

 

系统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061669

系统院招生专用邮箱:caeccyjs68193064@163.com

系统院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1

系统院监督举报电话:010-89061537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10-82837456

 

 


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二)

因生源不足,以下专业接收考生调剂,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院系

所码

院系所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

方式

调剂缺额

说明

003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100

金融

全日制

6


005

教育学部

040105

学前教育学

全日制

4


005

教育学部

040106

高等教育学

全日制

6


005

教育学部

040107

成人教育学

全日制

2


005

教育学部

0401Z2

教师教育

全日制

4


008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全日制

1


009

文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全日制

8


015

数学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全日制

3


016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全日制

2


018

地理学部

085700

资源与环境(01测绘工程方向)

全日制

3


018

地理学部

085700

资源与环境(02环境工程方向)

全日制

6


018

地理学部

120203

旅游管理

全日制

2


019

生命科学学院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全日制

6


019

生命科学学院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全日制

9


020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全日制

2


020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

全日制

4


我校将于2023419下午16:00-4月20日上午8:00开放调剂窗口。我校调剂窗口本次开放时间为16小时。

上述专业的调剂要求参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及附件《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一览表》中“专业需要公布的说明”。

批次调剂考生的录取按本批次复试成绩顺序录取。

复试前已经接收本校及其他高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调剂复试。

每个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调剂志愿,多报无效。

 

 

                                                                   云南师范大学

2023418


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公告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我校的调剂工作将于417日开始,现将调剂工作公告如下。

一、调剂原则

1.调剂遴选以学术性、择优性为原则,不作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限定,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专业初试成绩要求:政治、外语不低于40分,业务一、业务二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362分。

3.每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1个专业方向。调入专业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同一研究方向申请调剂的人数大于计划调剂名额时,将综合考量其初试成绩、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报考研究方向与拟申请调入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匹配度等因素,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剂到外校,须符合教育部的调剂要求,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已在调剂系统上接受其他高校确认拟录取操作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二、接受调剂领域、专业及人数

我校今年接收学术型硕士考生调剂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接收名额详见下表。

学科代码及类型

专业

研究方向

预分名额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学术型硕士)

作曲技

术理论

配器复调和声音乐分析视唱练耳

1

音乐学

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民族音乐学广东音乐文化研究潮州音乐文化研究客家音乐文化研究音乐社会学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中国古代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文献翻译

1

舞蹈学

舞蹈学

4

 

三、调剂时间

请有意向的考生于2023年4月17日20:00至4月19日12:00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填报。

四、调剂形式

按规定,所有跨校调剂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上进行。我校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上发布调剂外校考生的需求信息,以及调剂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五、调剂程序

1.我校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信息,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选择调剂学校和调剂专业,我校的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

2.根据考生信息,我校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对于同意接收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对于不同意接收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及时解除锁定。

3.考生在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后,请及时参照《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办法》和《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4.对于复试通过的考生,将根据研究方向或研究方向类招生限额和复试成绩排名情况,在调剂系统中将其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待录取”确认,完成调剂和拟录取工作。

其他说明

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凡调剂成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官网并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0-39363999。

 

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23年4月17日

 


武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调剂公告(陆续更新)

    武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有部分培养单位接收少量调剂,调剂公告将在培养单位网站陆续发布,请考生关注。

    1.武汉大学医学研究院2023年招收生物学专业、基础医学专业学术型研究生调剂公告

    2.武汉大学工业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3.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4.武汉大学艺术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5.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6.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7.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EMBA)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8.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金融硕士(MF)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9.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10.武汉大学泰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11.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12.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13.武汉大学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14.武汉大学图像传播与印刷包装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15.武汉大学湖北珞珈实验室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及调剂工作细则

   16.武汉大学南极测绘研究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17.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18.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19.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20.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研究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21.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22.武汉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23.武汉大学哲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24.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第二次)

中国航空研究院六一三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以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2.本单位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本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综合考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情况、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科研能力、初试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二、调剂时间

2023年4月6日至4月25日期间,具体以本单位调剂公告及调剂系统发布的调剂信息为准。

三、接收调剂情况

我所拟接收调剂专业为本单位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的080300光学工程、081103系统工程和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其中,080300光学工程拟接收调剂生源2人,081103系统工程拟接收调剂生源2人,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拟接收调剂生源2人。(也可列表说明)接收调剂的条件如下:

1.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本单位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数学和英语要求必须为301数学一和201英语一。

4.满足以下要求:原则上总分不低于330分。

四、调剂工作程序

1.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本单位登录调剂系统,审核调剂考生志愿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4.调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

5.同意调剂的考生应在本单位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

6.复试后,本单位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按照《中国航空研究院六一三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的要求执行。

六、其他

1.本单位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为便于考生填报其他志愿,我校将第一时间主动给未达到要求或最终未被遴选上的调剂志愿解锁,原则上不另接受考生提出的调剂志愿解锁申请。

2.本单位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本单位规定为准;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七、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9-63323094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696号

邮政编码:471000

电子邮箱:yjs613@126.com

中国航空研究院六一三研究所

2023年4月1日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二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办法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二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

调剂、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四研究院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所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为定向性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至少五年。

、复试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41-430日,(具体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方式:线上、远程复试

招生、调剂复试条件

1.考生本科毕业专业符合我单位人オ引进的要求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不超过25岁周岁,身体健康。

2.第一志愿或调剂总分不低于310分,政治、英语(须为英语一)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数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3.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我单位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本科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相关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组织职责

1.单位成立复试小组,人数7人,成员包括主管领导、人力资源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相关领域专家。

复试小组职责为:

(1)通过综合测试,考察学生能力素质;

(2)检查、核算录取总成绩;

(3)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按招生计划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3.严格过程监督,强化诚信要求。复试过程中综合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流程

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加强复试过程录影录像,加强监管,严防作弊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综合: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言语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学习创新潜力、思想政治表现等;

2)外语: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阅读能力、口语能力

、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计算录取成绩。按录取成绩不区分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

复试和录取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外语)/2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0×0.6+复试成绩×0.4

:专业综合外语成绩均换算为100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身体检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等相关材料不符,弄虚作假者

(4)复试中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

(5)导师认为不适合培养者。

复试的申诉与复议

所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的全过程监督。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复试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纪检审计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附则

本办法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二所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招生联系电话:0710-3219136,手机号码:15971057675,电子邮箱:casc42@126.com,办公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清河路58

    所内监察监督电话:0710-3219218. 传真:0710-3820517


石油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第三次)

https://www.cup.edu.cn/oil/zsjy/zsxx/b0e2a3f058c14020a7ef226655604fc7.htm

佳木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已圆满结束

欢迎明年报考佳木斯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公告(第二批)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缺额

 

院系所名称

专业名称

调剂缺额

调剂要求

(001)人文与管理学院

(125200)公共管理

1


(002)中医学院

(100503)中医医史文献

1

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类专业考生调剂(含应届毕业生)

(100504)方剂学

1

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类专业考生调剂(含应届毕业生)

(003)医学院

(100100)基础医学

1

本科专业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中西医结合学类、护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医学影像学类。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

(004)第一附属医院

(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2

限定为医学影像学(学制5年)

(100700)药学

1


(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

1

总分不低于315

(009)临床医学院

(100200)临床医学

2

接受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考生调剂

(105100)临床医学

6

总分不低于315

(010)药学院

(086000)生物与医药

2

仅限具有生物类、药学(中药学)类、化学化工类、食品科学类专业背景的考生调剂

(01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400)电子信息

3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012)中医药研究院

(100506)中医内科学

1

全日制五年本科毕业,英语过四级

(1005Z1)中医肿瘤学

1

全日制五年本科毕业,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英语过六级

(018)附属衡阳医院

(105704)中医妇科学

1

总分不低于315

(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

1

总分不低于315

(019)附属常德医院

(105703)中医骨伤科学

1

总分不低于315

(021)附属省直中医医院

(105701)中医内科学

6

总分不低于315

(105703)中医骨伤科学

1

总分不低于315

(025)附属益阳中心医院

(105100)临床医学

2

总分不低于315

 

二、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请填报志愿前务必查看清楚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上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对应专业报考要求)。

2.初试成绩(单科、总分)均须达到我校对应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只接收符合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应届生不能报考)的考生,即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公共管理专业时,其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报考临床医学或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学术学位),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或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

7.我校接收调剂的基本规则是: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根据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8.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9.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高于36小时。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三、调剂程序

1.我校4月16日根据一志愿生源拟录取后的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公告。

2.考生请于4月17日上午7点-4月17日下午19点内(系统开放12小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我校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志愿,同时报我校多个志愿的考生不纳入我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研究生院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回复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而失信不参加复试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得再参与我校所有专业的调剂复试工作。

4.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但部分生源流动性较大的专业,可视调剂生源情况适当放大,(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以备调剂生源的择优选拔)。

5.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成功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调剂成功考生须研招网进行确认,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调剂其他学校。

6.调剂复试拟安排在4月20-4月21日进行,复试前的资格审查、心理测试、面试以及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届时详见我校各学院关于调剂复试工作的通知。

7.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将及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本次调剂复试之后如尚有少量未完成的余缺计划将由研究生院收回,报请招生领导小组同意之后,在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内进行统筹。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五、信息咨询

学校代码:10541

学校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731-88459412

学校网址:https://yjsy.hn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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