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安徽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调剂条件
(一)符合学校报考条件及调入专业要求,具体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jsc.hfnu.edu.cn/info/1181/13031.htm)中的报考条件及专业目录(http://yjsc.hfnu.edu.cn/info/1181/13021.htm)中的备注要求;
(二)初试成绩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详见各接收调剂专业第一志愿范围要求;
(四)非全日制原则上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三、调剂时间
(一)我校2024年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2:00—4月9日9:00。
(二)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0个小时。到达解锁时间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调剂志愿。
四、调剂流程
(一)我校在研究生处网站及研招网调剂系统后台发布调剂专业及名额等信息。
(二)报名。所有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线上填写调剂志愿。
(三)遴选。我校将根据调剂条件,由各培养学院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布。
(四)复试。复试工作在调剂结束后进行,复试时间等具体事项由各培养学院另行通知。
(五)待录取。学校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六)确认。拟录取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
五、相关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二)上级下达的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考生,在符合定向就业的原则下,可以相互调剂。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线上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复试时间、内容和形式
调剂复试工作于4月8日启动,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调剂复试内容与形式参照一志愿复试,详见各学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细则)。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见本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允许调入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和初试统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工作要求
1.拟调剂的招生专业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条件,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审核复试名单。
2.学院应根据已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含调剂细则)中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将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填入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提前公布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
3.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1:1发送复试通知。
4.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统筹,各学院需与研究生院确认该计划是否有调剂名额,没有名额的不予调剂。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和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均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对于有上线考生的各专业,仅对初试成绩总分专业排名第一者计算相对获得值(相对获得值=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分数线总分),并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相对获得值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调剂流程
1.公布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含调剂细则)。
2.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调剂名额、调剂要求等信息。
3.考生登录调剂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须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或学院通知准备材料,提交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6.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7.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五、注意事项
1.学院调剂复试名单及调剂复试日程安排详见各学院官网。
2.请考生及时关注调剂系统,在规定时间完成调剂报名、接受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3.诚信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6.未尽事宜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上级政策为准。
7.本办法由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沈阳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委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开展调剂工作。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二、调剂条件与遴选规则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遵循专业相近、考试科目相近原则。
(一)调剂条件
1.初试报考专业(学科)及本科专业要求
2024年我校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专业预计均招收调剂考生。根据我校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主要为电力行业培养高端人才),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各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要求如下。
(1)电气工程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
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电气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5801),或学术学位型“电气工程”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8);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专业。
(2)动力工程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能源动力”类专业(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8),或学术学位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7);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专业。
② 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四类能源动力相关专业,或学术学位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能源动力”相关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为能源动力类、自动化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机械类、电气类、土木类、材料类专业。
注:调剂专业不招收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初试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
(1)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专业课(与能源动力相关的工科课程)。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遴选规则
通过调剂报名审核的考生,复试资格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初试总分相同者,按业务课1得分排序,若业务课1得分也相同,则按业务课2得分排序,若业务课2得分也相同,则按外国语得分排序)。
取得调剂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公示。
三、调剂复试工作程序
1.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提交调剂申请;
2.我校会在36小时内向符合调剂复试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我校将电话通知考生确认;
3.接受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s://yjsb.sie.edu.cn/index.htm)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调剂复试办法及录取标准
1.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办法详见《沈阳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录取标准
复试成绩合格且总成绩达到我校待录取分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调剂咨询
咨询电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yanjiusheng@sie.edu.cn
联 系 人:徐老师
北京体育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要求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须完全相同。
5.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安排,我校调剂专业中未涉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以上各计划暂不接受调剂。
6.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7.符合我校各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相关要求。
8.符合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要求。
注:具体操作要求以研招网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二、接收调剂专业、计划余额(暂定)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调剂 计划数 |
1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原理 | 体育教育原理 | 全日制 | 3 |
2 | 课程与教学论 | 1.高等体育教育 2.中小学体育教育 3.幼儿体育教育 | 全日制 | 3 | |
3 | 教育史 | 中外体育思想比较研究 | 全日制 | 2 | |
4 | 心理学院 | 基础心理学 | 运动与认知心理 | 全日制 | 3 |
5 | 应用心理学 | 运动健康心理 | 全日制 | 6 | |
6 | 人文学院 | 国际中文教育 | 1.体育汉语教学与实践 2.体育(武术)文化国际传播 | 全日制 | 4 |
7 | 体育工程学院 | 人工智能 | 1.智能体育装备设计 2.智能运动感知技术研究与应用 | 全日制 | 6 |
8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体育大数据分析与应用 | 全日制 | 8 | |
9 | 体育 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1.体育产业价值链管理与商业模式 2.体育企业战略管理 3.体育赛事经济与管理 | 非全日制 | 45 |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4月8日0:00-1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2.学校审查调剂考生资格、确定复试名单,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具体时间以我校在研招网复试通知内容要求为准,未及时接受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各学院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各学院安排专人与考生联系复试相关事宜,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能够正常接收短信,及时接听电话等;
4.我校将根据调剂考生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具体时间以我校在研招网待录取通知内容要求为准),过时将取消待录取资格,我校将顺延通知其他考生;
5.调剂待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其他要求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加权之和得出总成绩,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50%。
工商管理硕士(MBA)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50%。
2.学校实施差额复试,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0%,具体见各学院调剂办法(陆续发布)。
3.我校2024年调剂复试采用线上远程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学院秘书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
招生办公室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989427(工作日)
电子邮箱:yanzhao@bsu.edu.cn
微信公众号“北体招生”
赣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赣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3.复试方式: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4.优化复试录取工作流程,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二、复试分数线
1.我校执行国家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国家复试分数线,不再另行划线。享受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的考生,其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为:总分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50分以内(含50分),单科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10分以内(含1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的考生,其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为:总分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30分以内(含30分),单科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10分以内(含10分)。
3.学校按照差额复试原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和督查;负责审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和拟录取名单等。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察组,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负责人、研究生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导师代表、各学院纪检委员等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三)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成员为研究生院、宣传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生院院长为办公室主任。
(四)教学学院复试工作实行院长(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复试监督小组。
1.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学学院领导、学科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人组成。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本学院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本学院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指导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复试的其他情况;审核拟接受调剂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复核;根据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规矩,强化服务;负责处理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中的其他问题。
2.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由学位点负责人、学位点导师代表等组成,命题教师与命题相关人员原则上不参与复试专家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内容确定、复试题库建设及专业笔试与综合面试工作。复试专家小组成员5-7人(不含复试助理、复试秘书和外语能力测试专家)。根据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每个复试专家小组另须配备1名复试助理和1名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考务协调、系统调试、网络技术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理、复试资料准备、统分、现场记录收交等。
3.复试监督小组由教学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导师代表等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调剂和录取全过程和各环节工作。监督小组深入本学院复试现场,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负责受理考生有关申诉等。考生复试申诉电话应在复试前向本学院考生公布。
4.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负责审核考生政审材料;负责对考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结合政审材料和面对面交流,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并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考核结果等。
四、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教学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交一份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须交一份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纸质认证报告);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
8.线下复试考生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用于复试资格审查表等);
9.考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可提供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获得的重要荣誉证书以及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荣誉证书及业绩材料交相应教学学院统一查阅(此项材料非必须)。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教学学院负责,学院应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原件材料以及复试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以书面形式将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对不符合复试资格者,不予复试。
(二)体检: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后,已被拟录取的考生按照我校公布的体检方案至二甲(含)以上级别的公立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天内将体检结果以邮寄的方式提交给报考学院负责老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教学学院将本学院考生体检结果汇总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后报校医院,由校医院根据考生体检结果,提出考生体检是否合格的报告。体检不计入复试成绩,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开学报到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在面试之前完成。具体实施方案由教育科学学院和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中心制定,由各教学学院组织实施。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进行,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提供给学院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四)复试具体内容及要求:复试具体内容包含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内容。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各部分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100分、100分。
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和要求:
1.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段落朗读和问答交流两部分。
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和翻译专业的外语能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具体方案由外国语学院制定并公布。非英语专业的外语能力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外国语学院负责制定测试方案和安排测试专家,教学学院具体实施。具体实施方案见《赣南师范大学2024年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方案》。如教学学院有符合条件的英语能力测试专家,也可由教学学院自行制定测试方案并安排测试专家。外语能力测试总分50分。
2.专业笔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笔试以线下笔试方式进行,由各教学学院组织,笔试科目见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特殊专业的笔试安排由教学学院自行确定。
3.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培养潜质、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综合面试应包含说课环节,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综合面试需有实践环节考核。综合面试总分100分,每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建立试题库和评分标准。学院应针对复试各项内容建立试题库。外语能力测试题库由外国语学院建立(自行组织外语能力测试的,由学院负责),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试题库由教学学院建立。学院应针对各项测试内容制定答题要点、详细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表格。
5.复试专家组成。外语能力测试专家组由外国语学院教师组成(自行组织外语能力测试的,由学院负责)。综合面试专家组由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组成。各专家组分别对所负责测试内容现场单独打分。
6.复试工作场地。复试工作应在符合复试技术和保密要求的场地开展。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各环节情况应有记录,复试全过程材料学院妥善保存。专家签字的评分表、统分表以及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资料于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院备查。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赣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同等学力加试在综合面试之前完成。采用笔试形式。具体组织方式由教学学院确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任何一门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部分跨专业考生加试。跨专业报考考生是否加试由相关教学学院确定。跨专业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在综合面试之前完成。具体加试内容和要求由学院确定。学院应制定跨专业加试方案,提前向考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部分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时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在综合面试之前完成。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命题、阅卷及考试组织由相应教学学院负责。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在面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政审材料进行审查,并与考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五、复试时间与费用
1.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4月2日之前完成;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在4月26日之前完成。根据我校复试录取进度,拟进行两到三批复试。具体分批次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公布。
2.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等由考生自理。
六、调剂
学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教育部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在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调剂,但需同时满足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复试线)。涉及考生跨专业调剂和跨学科门类调剂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
4.考生从专项计划调至普通计划,属于调剂范围,原则上应当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执行。
(二)调剂工作程序与要求
1.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接受调剂考生专业信息。
2.教学学院应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调剂工作实施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公布。教学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具体由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教学学院应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考生填报信息,及时与考生沟通,做好咨询与服务工作。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并根据复试工作进度及时更新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专业信息。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24小时内未被选入复试备选库的考生,可自行改报其他志愿。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优先调剂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调剂比例不低于1∶1.5。
5.教学学院须在确认本专业调剂系统关闭后,方可从调剂志愿库中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和学校及学院调剂工作方案,择优选择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6.教学学院调剂考生名单选定后,经教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放入复试备选库,并将领导签字盖章后纸质名单报研究生院。
7.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凡未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的调剂一律无效(教育部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8.考生登陆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学校规定参加复试。
9.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由研究生院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10.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11.学校根据调剂录取工作进度及时更新调剂专业信息并开放(关闭)相关专业调剂系统。
(三)调剂生源充足的学术学位相关专业原则上不接收专业学位考生调剂,具体由教学学院根据相关专业调剂生源情况确定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
(四)不得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布
1.复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各部分成绩比为0.5∶1∶1。
2.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复试成绩由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四部分构成;其他专业复试成绩由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3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低于21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6∶4。
4.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旅游管理、会计专业考生: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3.5×40%;
其它专业考生: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5×40%。
5.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研究生院公告栏和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部分作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录取
1.教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分别排序,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分方向下达计划的,分方向排序录取。相同专业的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算为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则按不进行四舍五入的情况下比较总成绩,取总成绩高者,如果不进行四舍五入的情况下,总成绩仍相同,则取初试成绩中专业课成绩高者。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复试结果列于最后,不进行排序。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3.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定向)、全日制(非定向)、非全日制(定向)。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只能就读非全日制(定向)类别且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复试结果公示后15天,下同)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以便对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和我校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人事档案或办理好定向培养协议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第一志愿复试和第一批调剂复试后,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收回统筹。如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该专业(方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进行再次复试。
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学习。
7.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10.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录取监督制度。复试录取监督贯穿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2.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的有关工作并应主动如实报告。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及本《办法》,严格遵守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5天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研究生院在接到正式复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学校纪委监督检查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教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以书面方式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研究生招生复试咨询及申诉电话:研究生院:0797—8393666;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0797—8393623。
十、相关要求
1.教学学院要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方案应包含调剂实施细则、复试各项内容安排及具体要求、组织方式、本学院复试工作详细日程安排等内容。复试工作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向考生公布。
2.教学学院要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根据复试方式及要求,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及实践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取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教学学院要严把复试资格审核关,考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教学学院要对所有复试涉考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和保密、纪律教育,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方案和程序进行。院长要分别与所有命题、阅卷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要组织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含复试专家和考务人员)签订《廉政责任书》。
5.教学学院提前告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相关复试要求。
6.教学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要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十一、其它
1.在职考生必须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因上述问题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4.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华南植物园与我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由我校生命科学学院(脐橙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6.本办法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4〕7号)文件精神, 规范做好我院研考调剂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水平,做到调剂和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规范,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办法:
一、 调剂原则
(一)调剂考生必须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一区基本要求。
(二)考生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视为相同)。
(四)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参加复试的总人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120%。
(五)不接收定向就业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的调剂。
二、调剂复试程序
(一)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包括专业间调剂)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二)择优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并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及时在研招网确认。
(三)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四)复试前对考生信息进行核验,包括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复试。
三、调剂专业
专业名称 | 人数 | 学位类型 | 学制 | 学习形式 | 初试门类/专业要求 |
应用化学 | 11 | 学术学位 | 3 | 全日制 | 0856材料与化工,080601治金物理化学,080706化工过程机械,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200轻工技术与工程,082604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0860生物与医药。 |
工业催化 | 3 | 学术学位 | 3 | 全日制 |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080601治金物理化学,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200轻工技术与工程,082604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2食品科与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0860生物与医药,087700纳米科学与工程。 |
四、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二)咨询电话:0351-2023734。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24年调剂信息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冶金工程专业,专业目录见(https://www.grinm.com/s/1363-7109-1380352.html),拟接收调剂人数另行通知。
二、调剂政策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及以上。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门类调剂。
3.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4.调剂考生入学后与第一志愿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学费、住宿费全免。
三、调剂流程
1.考生须登录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报名系统(http://yjsjy.grinm.com/zsgl/ytjgl/default.aspx),点击“申请报名编号”,该编号将用于今后登录系统、查询信息等,请务必牢记。申请成功后按要求填写调剂信息,填写完成后将以下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申请材料清单:
(1)考生简历及个人自述(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字数1000字左右,考生须本人签字),简历及自述表格模板见附件1,也可在调剂报名系统的申请页面“附件”处点击下载;
(2)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3)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4)准考证和身份证,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
(6)考生的各类获奖证书;
(7)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若办理过程困难可延迟提供),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见附件2,也可在调剂报名系统的申请页面“附件”处点击下载;
(8)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请拟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务必提前将以上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并按要求提交至网上调剂报名系统,我院会及时回复,考生可通过系统及短信通知随时查看申请状态、接收复试通知。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报名调剂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3.我院会于24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调剂。
四、注意事项
1.以上公布的调剂信息在国家线公布后可能会略有微调,请在国家线公布后及时查看更新信息。
2.关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请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开通后,请考生按照我院要求及时填报志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裴钰
联系电话:010-82241856 E-mail:peiyu@grinm.com
官网:www.grinm.com
微信公众号:有研小站
附件1、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附件2、政治审查表
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沈阳体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教育部、辽宁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辽宁省招考办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一志愿上线情况,现将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接受调剂专业(领域/研究方向)及名额
详见官网(http://yjs.syty.edu.cn/),实际缺额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如发生考生上线数量不足等情况,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
二、调剂要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辽宁省属一区执行A类考生分数线)的全国初试国家分数线要求。士兵计划考生外语成绩执行B类考生分数线;
2.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对调剂考生第一志愿范围作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技能类研究方向考生本科专业应为体育类专业,国家一级及以上(或相当等级)运动员除外;
5.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的外语语种,不接收调剂;
6.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和系统审核,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二)调剂遴选原则
1.坚持按需接收调剂,公平公开,竞争择优;
2.坚持科学选拔,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政策透明,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不同批次遴选的考生除外;
5.兼顾学科特色和特殊才能。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或相当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且与所报专业(研究方向)一致,在符合调剂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进入调剂复试;原则上应选择与本人所持等级证书一致的项目进行复试,方能取得优先复试资格。
6.严格按照接收调剂条件对考生进行筛选,在满足申请条件的考生中,根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术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办法
考生须凭本人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在4月8日0:00-4月8日18:00完成调剂信息的填写和提交。我校审核通过后,预计于4月9日通过调剂平台向考生本人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务必在接收到复试通知后4小时内回复确认(每日22:00至次日8:00时间不计入),不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申请调剂的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考生可提交多个专业(方向)的调剂申请,但仅可选择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复试。
四、调剂复试形式及时间
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
调剂复试时间:2023年4月13日、14日(拟定)
报到时间:4月13日8:30-10:30(拟定)
报到地点:后续通知
五、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考生资格审查,由二级学院(部)负责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材料。
(一)相关材料内容及排版顺序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件现场校验后返还);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3.大学成绩单(所在大学教务处盖章);
4.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或在校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需提供《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附件3);
7.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
8.按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
9.体现考生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如运动员等级证明等;
10.沈阳体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
11.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单独装订,其余纸质版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报到当天现场查验收取。凡不按规定时间和标准提交材料的,不予复试。
六、调剂复试方式内容及流程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学生按要求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素质。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外语笔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听力,考试时间为8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笔试85分、听力15分),成绩以2%计入录取总成绩。
(三)专业复试
1.专业复试由专业笔试与专业面试/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各占30%和70%。
2.笔试时间为8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对该专业相关基础理论与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
笔试科目详见官网(http://yjs.syty.edu.cn/)
3.理论类专业(方向)的考生参加专业面试,考生在考官引导下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部分:自我介绍,时长2分钟,主要介绍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实践科研经历、获奖情况等,不得介绍姓名、毕业院校信息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第二部分:考官就考生的专业基础、创新能力、思维水平、学术潜力等进行开放式提问。
第三部分:按照考官要求抽题并作答,准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可提前作答。
专业面试评分标准详见官网(http://yjs.syty.edu.cn/)
面试过程中,如果考生没有听清问题,可向考官提出重述题目的要求,每一部分回答结束后,向考官报告“回答完毕”。
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为20分钟。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答完毕,认为不必要再进行回答,可向考官报告“回答完毕”;如考生回答问题超过规定时间上限,经提醒后,考官有权结束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取中间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成绩。
4.技术类专业(方向)的考生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结合专业方向进行。
技能测试标准按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http://yjs.syty.edu.cn/)执行,考生须自行准备运动服、运动鞋等。满分100分,复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取中间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成绩。
(四)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两门主干课程,合计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详见官网(http://yjs.syty.edu.cn/)
七、录取方法
(一)分数换算。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具体成绩换算标准如下:
总分=初试总成绩/5×50%+专业复试成绩(专业笔试×30%+专业面试/技能测试×70%)×48%+外语复试成绩(含听力)×2%。
如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同分并列情况,按照计划名额,优先录取国家一级及以上(或相当等级)运动员考生,再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成绩同分并列,分别按照初试外国语、初试政治理论、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顺序取成绩较高的考生录取)。
(二)按照专业(研究方向)实行分类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研究方向)从高到低排序,分别录取。
(三)专项计划单独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专项计划考生进行专业面试,不进行技能测试。专项计划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选择学习方向,如因名额限制,不接受学习方向调剂,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加分条件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依据研招网资料库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将进行核实。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
2.资格审查或各层级校验不合格者;
3.存在作弊或弄虚作假行为者;
4.对复试过程进行录播、直播,发布复试试题等违反国家考试纪律者;
5.身体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6.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
7.同等学力加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八、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
九、纪律监督
(一)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等部门对研究生复试、调剂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24-89166642。
(二)实行复议制度。复试工作结束后,如考生对复试过程、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将进行认真核实和调查,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并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电话:024-89166572。
十、考生注意事项
(一)技能类考生请认真查看技能测试标准,按需做好考试准备,尤其注意身体健康,确保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平安考试。
(二)考生来校乘车路线:沈阳体育学院在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北门封闭,统一由南门进校。沈阳南站下车步行20分钟或乘出租车5分钟到沈阳体育学院南门。
(三)复试期间食宿自理,学院附近有宾馆和招待所。
(四)候考和考试期间不得使用电子设备,电子设备在固定区域存放,不得带入候考区域,请专业面试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纸质复习资料。
(五)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不以任何形式记录、保存、对外传播复试内容。
十一、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人:凤老师 赵老师
电 话:024-89166572(工作日09:00-18:00)
电子邮箱:sytyyzb@163.com
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1.调剂系统开通时间4月8日00:00-18:00,请考生及时填报。
2.调剂我校的考生4月7日16:00前上交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证书、加分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要求形成PDF文件,以“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加分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姓名”命名,发送至sytyyzb@163.com。逾期无法受理。
3.附件请至官网通知(http://yjs.syty.edu.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