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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以下简称“国家灾研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平等、择优原则;坚持科学合理、有效防控原则,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有效防控,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国家灾研院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由院领导,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领导,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组成的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坚持落实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等要求,在确保复试考试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指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稳妥开展。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在组织领导层面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各个工作节点、流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复试安排及方式

(一)复试安排时间表

时间

内容

发布方式

3月25日前

公布复试调剂分数线

国家灾研院官网

3月底期间内择期开放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接收调剂考生调剂志愿。

研招网、国家灾研院研究生招生qq 群714452837

4月初

组织远程复试

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二)复试方式

根据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要求,国家灾研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所有参加复试考生一律不得来京来院,就地在家或学校通过远程网络参加复试,违规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考生需按要求统一在指定网络复试平台进行考试。考生需保证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网络接入正常,考生应预先准备满足网络复试的硬件条件。网络复试平台有可能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负担。对于家庭经济困难考生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研招办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帮助。

考生应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并采取“双机位”模式应考。如果出现网络卡顿,要配合评委和工作人员要求,启用其他网络链接方式。具体平台操作和接入方式另行通知。

(三)参加复试考生的诚信要求

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提交个人材料的真实有效,复试过程诚信守信。严禁弄虚作假、替考、违规作弊等行为。在复试过程中在考生端禁止一切形式的录音录像、截图等,禁止将复试内容透露给他人或传播到网络上。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国家灾研院研招办组织工作小组对复试考生资格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查。申请参加复试考生(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将电子版发至研招办邮箱yzbninh@163.com,不接收纸质材料。材料压缩后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初试成绩+申请调剂的研究方向。其中研究方向见2022年国家灾研院招生简章。

1.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

3.研究生国家统考成绩;

4.学位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证明);

5.大学本科成绩单,英语水平证书;

6.在职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个人简历;

8.《国家灾研院调剂考生信息登记表》(务必本人签名);

9.《诚信复试承诺书》(务必本人签名)。

(二)复试考生遴选

1.第一志愿报考国家灾研院的考生,且总成绩及分科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的A类理学类国家线(学术型学位)。

2.申请调剂的考生,总成绩及分科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的A类理学类国家线(学术型学位);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国家灾研院发布调剂公告后,招生导师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筛选推荐。

3.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复试。

4.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对初试成绩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分数线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不进行破格复试。

5.复试分数线:按国家公布理学学术硕士分数线。

五、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视考生申请复试情况不低于120%。

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

1.专业面试。面试评委专家对考生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大学学习表现、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查。考生做ppt阐述5分钟,评委提问不超过5分钟。考生ppt阐述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学习情况(本科成绩)、毕业论文、体现科研能力方面的获奖和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

2.英语面试。英语口语网络远程问答,每人5分钟。

六、复试成绩权重

1.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远程网络复试成绩占50%。其中远程网络复试成绩中,专业面试成绩占40%,英语面试成绩占10%。

2.复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复试总分100分),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3.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按照初试和复试成绩之和分别由高至低排序,参考政治思想考核及体检结果分别录取。

4.如出现初试+复试分数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复试分数较高的考生;如复试考生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即以第一作者发表过SCI/EI文章,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到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复试程序

(一)疫情防控准备和要求

1.国家灾研院招生复试现场:我院将按疫情防控要求,对考场进行消毒。考试当天,要求所有参加复试专家、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会场空间宽敞通风。

2.参加复试考生:考生应提前对自己所在复试的房间、设备进行消毒。考生应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并采取“双机位”模式应考。

(二)核验身份。考生按远程复试要求做好相应硬件条件准备,按通知指令进入远程复试考试平台,进行人、证核验。

(三)考试。依次进入远程专业面试考场和英语面试考场,考试结束后退出网络复试平台,复试结束拒不退出网络复试平台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分为2个场地。

①考生现所在地(学校或其他),不得跨区域流动。

②国家灾研院招生复试现场在我院工作区内。

3.要求:请复试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保障能连接网络视频的电脑。接到复试通知后,复试考生将ppt阐述的电子版文件(阐述5分钟,不可超时)发至研招办邮箱yzbninh@163.com。复试时,考生等待指令进入视频复试会议室,进行ppt阐述并回答评委问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对考试现场录音录像、截图等,不得将考试有关内容以任何方式泄露,违者视为违反考场纪律取消复试资格,并通报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

4.体检。通过复试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就地在县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电子文件发研招办邮箱。

(四)国家灾研院研招办联系方式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人事人才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846716,邮箱yzbninh@163.com

复试QQ群:714452837,请及时关注通知。

八、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在国家灾研院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须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并确认待录取状态。

九、监督

复试及录取全过程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可由考生本人于复试成绩公布7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由人事人才处、纪检监督部门及导师组成复议小组进行核实,于5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国家灾研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10-62841500。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本复试办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www.chinayz.com.cn) 上公布,同时在国家灾研院官网发布(http://www.ninhm.ac.cn/)。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已经公布。根据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初试及复试情况,我所需要调剂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的考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学科/专业学位

专业

代码、名称

调剂

名额

学习

方式

调剂

方式

调剂要求

[0403]体育学

040302

运动人体科学

2

全日制

所外

1、第一志愿报考运动人体科学(040302),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生物学、运动人体科学和运动康复优先。

2、初试成绩外语不低于60、政治不低于60分,专业课不低于210分,总分不低于335分。

 

注:不接收初试报考的单独考试、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我所。

二、调剂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应与我所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总分不低于2022A区国家线(以2022年国家线为准),报考类型为学术型硕士。

三、调剂程序

在教育部规定调剂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选择调剂志愿。考生接到我所复试通知并确认(如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方可参加我所的研究生复试。复试时间和方案将近期在我所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合格后,考生需配合我所科技管理处进行调剂的后续工作,以便在有效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豫琴  王忆帆  刘维韬

联系电话:010-87182561,87182554,87182506

E-mailyanjiusheng@ciss.cn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邮编:100061    网址:http://www.ciss.cn/yjsjy/

 


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浙商大研〔2019〕46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式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特制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请相关部门、学院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进行。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校领导,成员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室、各招生学院负责人组成。

2.招生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3.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室和研究生院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在研究生复试期间到招生学院巡查相关工作。
三、复试实施方案

(一)确定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学校一志愿复试工作一般于3月底之前完成,调剂复试工作一般于4月15日之前完成(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

根据学校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

远程复试一般要求考生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同时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复试前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

各招生学院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考前防替考,做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比对)。考中防作弊,做到“一平台”(远程复试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考后,做到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 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 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25人,要求初试总分、单科分数均不得低于国家线的60%。其中,一志愿考生按其报考专业初试总分和相应国家线(总分线)的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1:1划定第一轮复试名单;如有不足部分,按专硕类别接受调剂。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该缺额在相应招生类别(学硕、全日制专硕或非全日制专硕)考生中顺延或接受调剂,划定第二轮复试名单,以此类推。

3.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三)调剂

1.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一命题科目相同(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程序要求:

1招生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进行。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缺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调剂复试名单由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

1.招生学院于复试开始之前通过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

2.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一周内寄到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内容、形式、程序及评分要点

1.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

远程复试原则上不设置笔试环节,主要以远程视频面试的形式进行,并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远程复试一般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应充分体现原复试笔试科目内容)、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及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在复试阶段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2.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核实考生身份。
      ②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③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④复试(面试)小组提问。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⑨紧急处置:远程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断线超过3次,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进行面试的,需重新安排时间、地点完成面试(届时需重新抽取试题)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3)如需要测试实践(实验)设计能力,招生学院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灵活组织。

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40%。

远程视频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具体比例要求如下:

1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60%-8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40%-20%)(适用于除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以外的专业)。

2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50%-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40%-20%)+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百分制)*10%(适用于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

招生学院按照上述要求确定初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并计算复试成绩中各项分值的比例,提前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专业学位如有特殊要求,可酌情调整复试项目和比例,但需提前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且初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须符合上述规定。
四、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五、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在复试期间到招生学院开展巡查。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各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3.研招办联系电话: 0571-28877234,0571-28877235。

4.举报投诉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浙江工商大学研招办
20223月24

 


北部湾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有调剂名额若干,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我校相关专业。

一、各招生专业接收调剂情况

为方便考生,现向各位考生公布我校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调剂接收名额、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及咨询方式。为提高服务效率及服务质量,我校各招生专业设置了调剂咨询QQ群,由各招生专业的老师为大家提供调剂咨询,欢迎广大考生入群咨询。

1 北部湾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接收调剂情况

学院
名称

专业
(领域)

学位
类型

学习
方式

拟接收调剂名额

咨询
方式

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

学术
学位



QQ群:686616266;

冯老师:0777-2808582

陈老师:19966770757

机械

0855

专业
学位



QQ群:778226797;

       686484392

邱老师:0777-2808039

陈老师:19966770757

海洋

学院

农业
(渔业发展)

095134

专业
学位



QQ群:743395994

许老师:0777-2805090

方老师:17877992101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

商务

0254

专业
学位



QQ群:645439742

朱老师:0777-2808360

肖老师:0777-2808132;13977780516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北部湾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和《北部湾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考生的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以下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视为相同:

英语类:201英语(一)、204英语(二)视为相同。

数学类: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视为相同。

农业类:314数学(农)与315化学(农)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代码0824),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三、调剂报名

我校使用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展调剂根据国家教育部安排,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提前查询我校调剂意向余额,做好调剂准备。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将于4月6日开放,我校系统开放时间为460:00480:00开放48小时调剂系统复试通知发放时间为4814:0016:30,届时复试考生名单也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bbgu.edu.cn/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收到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点“同意参加复试”完成调剂报名

请各位满足条件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第一时间登陆调剂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并完成系统要求的全部调剂流程未完成调剂流程的调剂申请无效。若生源不足,我校将再次开放调剂系统,具体事项通知参见北部湾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bbgu.edu.cn/请考生时刻密切关注。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尹老师电话:15177994301

海洋学院方老师;电话17877992101

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陈老师;电话:19966770757

经济管理学院肖老师;电话:13977780516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滨海大道12号

邮箱:yjs@bbgu.edu.cn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及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各项工作。

2.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管理

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校内各部门工作,对各招生学院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兼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二级学院复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宣传工作组、纪检监察督查组、网络技术保障组、体检工作组:

1.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学院复试工作组,组长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担任,负责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做好本学院复试命题以及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2.疫情防控组,组长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后勤基建处、保卫处、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做好复试期间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3.宣传工作组,组长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委宣传部、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研究生复试期间的政策宣传与咨询引导工作。

4.纪检监察督查组,组长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督促相关工作规范开展。

5.网络技术保障组,组长由信息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信息中心、研究生处以及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复试调剂录取期间的设备调试、系统测试以及网络运行保障,确保线上复试工作的平稳开展。

6.体检工作组,组长由后勤基建处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后勤基建处、校医院及研究生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体检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相关结果的研判与审定。

三、复试方式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主平台为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备用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

考生在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前,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的场所,相关要求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研究生处主页)。

考生需提前下载软件,并熟悉软件操作,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研究生处主页)。

四、复试时间

2022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自3月29日开始,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不晚于4月8日结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时间由各二级学院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自主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晚于4月20日。

各二级学院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负责通知考生。

五、复试环节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必须在其它环节开展前完成,包括:复试材料初审、综合面试前人证识别复审。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考生身份存在问题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按学院具体要求,提供经考生本人签字的以下材料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至相关学院,纸质材料待新生报到时交各学院留存: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研究生处资料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处资料下载)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研究生处资料下载)

(5)《学业研修规划报告》(研究生处资料下载)

(6)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在校生证明)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自考本科届时可毕业考生还需提供自学考试考籍表等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补充材料:除上述材料外,学院还可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具体由各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

考生应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因材料信息错误或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以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科目为准。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专业课考试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随机抽题,综合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

3.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主要是对考生专业能力(满分70分)、外语听说水平(满分50分)、创新精神与能力(满分40分)、非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满分40分)等方面的考查,满分2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具体时间可由综合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综合面试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应在网络远程复试前2天经复试学院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考生仍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学历为专科或本科结业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加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单科考试时间为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随机抽题,综合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

5.体检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完成体检,不参加体检(含复检),视为体检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进行。

(2)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处主页下载并打印电子体检表格,经考生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综合医院体检合格后,在学校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盖医院公章的电子版体检结果。

(3)研究生新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复查,对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七、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总分与复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得出,其中初试权重为70%,复试权重为3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总分500分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2.5)×30%

初试总分300分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2.5)×30%

复试总分=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加试科目的得分不计算入总成绩。

3.已参加过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若调入专业与之前已复试专业的复试科目一致,则考生调入专业的复试成绩按已复试专业的复试成绩计算,不再重新组织复试。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若满足相关加分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初试成绩加分。

八、调剂条件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

2.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调出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剂复试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可视为英语(二),数学(一)可视为数学(二)、数学(三),数学(二)可视为数学(三),反之不能。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复试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同批次的调剂复试,遴选标准可不相同。

6.单独考试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含强军计划考生、援藏计划考生、农村师资计划考生)、已被录取的校外推免生不能调剂至我校。

7.调剂条件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九、调剂录取流程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前,申请考生可以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上进行调剂意向登记。

2.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考生须登录该系统向学校正式递交调剂申请。最终拟录取新生的拟录取专业和研究方向以调剂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3.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学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各学院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复试;若考生未按要求回复和参加复试,视为放弃考生复试资格。

5.复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确认待录取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若待录取通知发出超过12小时,申请调剂考生仍未接受待录取,则视为考生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录取排序递补待录取其他考生。

十、复试录取对象

1.根据考生志愿,参加我校复试录取的考生分为两种类型: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十一、录取办法

(一)录取排序

1.录取分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两个阶段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再进行调剂考生录取阶段。

2.复试学院每个录取阶段按复试专业、复试批次、计划类型、学习方式和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复试总分、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因放弃拟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被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1.复试总分低于150分者;

2.复试专业课考试成绩低于30分者;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分数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检查结果不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者。

(三)学院每批次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查询和质疑。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处汇总各学院的全部复试结果,经初步审核无误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拟录取考生信息统一公示。

(四)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录取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审查,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以“应届本科”、“成人应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身份录取的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以当年入学通知书日期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学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若经查核实考生招生期间违反规定,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根据刑(九)修正案,替考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得参与涉考违法活动,诚信参加复试。

(七)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和全日制按定向类别录取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后经学校同意后生效。所有按“定向”类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十日内完成定向培养手续,由学校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

(九)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应于4月20日前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保留入学资格一般为1年。

(十)根据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二、复试工作纪律

(一)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综合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处招生办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变更。

十三、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察。

(三)举报监督方式

考生可实名通过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寄送书面信件等方式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举报监督,不接受非实名举报,具体方式为:

招生电话:028—85966365

举报电话:028—85966475

电子邮箱:jwbgs@cuit.edu.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邮编:610225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于个别考生,如果通过一次复试无法确定能否录取或考生对复试结果(复试结果公布后的第二天)提出异议,可由考生本人或学院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研究生处审查可能存在问题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核准后,有关学院可对其组织进行二次复试。

(五)在研究生复试期间,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处、各招生学院等部门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设专人受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工作组复议。

十四、其它

1.复试费:普通考生120元/人,同等学力200元/人。采取网上缴纳方式,具体要求由学院通知。

2.本办法从公布之日生效。

3.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兰州市西固区疫情防控的相关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原则上为录取规模的130%左右,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复试过程中应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进一步提高复试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和复试考生名单,公示和公开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复试时间

4月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

三、复试方式

(一)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

(二)前期准备:

1.考生准备两台适用于复试软件并具备摄像功能的设备,手机和电脑均可。复试时,一台用于自摄,保证考生五官以及上半身能清晰的出现在屏幕上;另一台需放置于考生侧后方,监测周边环境并保持静音。

2.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准备好硬件设备,按照相关要求下载安装必要软件并进行模拟测试,提前进行模拟调试,确保考试期间网络畅通、环境简介安静,准备必要的文具;

3.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保证单处一室;

4.复试过程中,除两台摄像设备之外,复试房间内不得出现其他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子手表、蓝牙耳机等);

5.考生在复试之前需提交《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复试平台

本次复试选用“钉钉”平台,备选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下载、注册并熟悉操作。

四、复试内容

(一)综合素质面试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调性、心理健康和人文素养等;

(二)专业课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对本专业的认识程度以及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能力。每位考生的整个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自我介绍不少于3分钟。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应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20分。

五、复试条件

(一)复试分数线及其他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及申请调剂考生初试分数线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工学B类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调剂相关要求

待调剂系统开放之后,考生即可填写调剂志愿,工作人员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审核考生志愿,及时处理考生调剂志愿。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需按时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申请填报我单位化工过程机械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总成绩及单科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学术学位类工学B类分数线;

3. 我单位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科目中专业课二必须为相同或相近科目。

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三)资格审查

1.资格认证

所有拟录取的全国统考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在复试前,根据复试名单复查考生报名资格,仔细核查考生《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学位证》(应届的考生入学时查验)、有效的身份证件、大学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和评语应当场给出,并做好记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在提供证明资料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身份认证

复试过程中,严格审核考生身份信息,复试时专人负责比对考生身份证件、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照片与考生现场视频图像,杜绝替考现象的发生。

六、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权重求和后统一排序(面试成绩<60分者不能被录取)。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口语及听力)+(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课综合面试)×80%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初试权重(70 %)+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

最终录取研究生以上述排序结果为依据,进行公示。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各位考生:

2022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单位代码:10300)部分专业拟调剂接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优秀学生,欢迎考生来我校深造。

一、调剂基本要求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规定,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要求。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4.我校调剂在相同学科门类内进行(考生报考的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剂的专业代码前两位数字须相同)且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每位考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

5.非全日制专业接收的调剂考生原则上须是报考定向的考生。

6.满足学院调剂相关通知中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接收时间

根据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我校调剂考生的复试拟安排在4月上旬左右,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后,我校即会设置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及缺额情况并开放我校调剂系统端口。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yztj/)调剂系统查看我校设定的调剂接收专业,在12小时内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三、工作程序

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时更新缺额信息,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报名情况确定关闭时间

四、调剂复试办法

各专业调剂复试办法参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五、特别说明

1.我校将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筛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根据各专业学科发展及培养要求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额满为止;考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按照我校发布的调剂复试公告及各学院的时间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2.考生申请调剂前,须仔细阅读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调剂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生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肖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25-58731201


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2022年调剂办法

(一)调剂考生请随时关注研招网生源缺额信息,按照调剂平台的规定完成全部流程。

(二)接收调剂时间: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为工作日10:00,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三)调剂基本要求

考生进入复试的报考专业为:报考学硕专业限制为以下六类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775)、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报考专硕专业限制为电子信息(0854)中的四类专业领域方向: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初试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专业课,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85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低于66分。

进入复试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需要为以下专业类别:数学类专业、仪器类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自动化专业、航空航天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电气类专业、兵器类专业、机械类专业。

(四)调剂复试办法参照官网一志愿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北京市招考委等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2年调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和规则

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的“第九章 调剂”规定的相关要求。同时调剂考生需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要求。

二、调剂注意事项

1.我校培养单位大部分招生专业(研究所和院系)生源充足,需要调剂出考生,只有少数培养单位个别专业可接收调剂。

2.是否接收调剂考生,由各培养单位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并由各单位发布具体的调剂信息要求,负责遴选调剂入围考生,通知调剂复试相关事宜,组织调剂复试,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

3.调剂(含调出和调入)规则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通过规定执行。调剂考生复试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统考硕士生相同。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我校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生源充足,不接受校外调剂考生。

5.允许我校不同培养单位之间或培养单位内一志愿考生调剂。具体由培养单位确定。

6.我校各培养单位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待录取程序。

7.我校各培养单位调剂考生志愿锁定时间设置为12小时。

8.按照我校2022硕士招生简章要求:2022年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符合调剂复试拟录取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办理后续录取手续。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未能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的,取消录取资格。

9.具体是否接收调剂考生,请直接咨询各培养单位。可查阅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联系我们”中的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网址如下:

https://admission.ucas.ac.cn/Assistant/ContactInformation/b6230dd9-bc46-4bbf-ad1f-7c4c6ba6ae58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10-82649886、82640457。

              

中国科学院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管理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学院两级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议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办法、方案,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学校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复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各招生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调剂工作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调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三、调剂管理

(一)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与缺额信息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调剂基本条件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如满足我校工商管理(125100)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申请调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专项计划考生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和其他考生一起按要求进行排名,择优进行复试。

7.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即:国家线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8.原则上专硕不能调学硕。

(三)调剂遴选原则

1.对于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招生学院遴选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2.对于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学科水平差异较大,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各招生学院要根据本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办法,经学科专业导师集体讨论,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办法的内容包括:调剂原则、拟调剂人数、调剂申请条件、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等。

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四)调剂工作程序

1.报名与确认。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复试通知的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的确认。我校调剂报名开始时间为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系统开放前招生学院须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开放与截止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以招生学院在学院主页发布的公告为准。

2.调剂志愿。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学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请与所报专业联系人申请。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选拔。我校各招生学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组织调剂考生选拔工作,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招生学院负责。招生学院依据各招生专业(方向)提交的调剂考生初选名单,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

4.复试。具体复试要求及安排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发布。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5.待录取。我校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我校将不接受取消待录取申请,请考生在接受待录取时慎重决定。

 

四、录取管理

(一)总成绩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折算百分制)×50%+复试成绩总分(折算百分制)×50%

初试成绩折算百分制说明:初试成绩满分500分的专业初试成绩总分/5,初试成绩满分300分的专业初试成绩总分/3。

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说明:复试成绩总分/3。

(二)录取规则

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录取规则并在学院复试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

(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除推免生外,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四)入学复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开  

1.各招生学院必须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2.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必须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 监督和复议

1.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学校将对各学院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

2.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3.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各招生学院纪委书记、总支纪检委员对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复试组织、调剂、录取等方面的监管,巡查复试录取现场。

4.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研究生院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5.联系方式

中国民航大学研招办        电话:022-24092146

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        电话:022-24092242

电子邮箱:caucyjs@cauc.edu.cn

七、其他

1.咨询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www.cauc.edu.cn/yjsy/

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教育 

2.未尽事宜按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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