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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接收调剂信息

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尚有部分调剂名额,请符合我校调剂政策、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尽快与相关学院联系。

后续调剂专业如有变动,学校会及时发布,请同学们持续关注我校官网及教育部调剂系统。

  1. 一、  接收调剂专业和联系方式

学术学位

学院

专业代码和名称

联系方式

新闻出版学院

050300

新闻传播学

闫老师

13691079314

yanlihui@bigc.edu.cn

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杨老师

13910823982

1285138597@qq.com

082200

轻工技术与工程

经济管理

学院

050300

新闻传播学(传媒经济与管理)

王老师

15810870719

bigc_sem@163.com

120200

工商管理

信息工程

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徐老师

13331188236

bigccie@foxmail.com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丁老师

13810284215

844628570@qq.com

机电工程

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张老师

18211129290

zhangxiaogui@bigc.edu.cn

新媒体学院

130400

美术学

杨老师

13910109388

yh@bigc.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朱老师

13522805747

497088997@qq.com

专业学位

学院

专业代码和名称

联系方式

信息工程

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徐老师

13331188236

bigccie@foxmail.com

 

二、学校奖学金政策 

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三个类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20000元/人•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金额3500-8000不等;此外还有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实习实践奖、创新创业奖、学科竞赛奖、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等优秀奖学金。

三、调剂原则

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需接收调剂生的专业,接收调剂应首先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调剂生的规定: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具体情况由二级学院确定。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须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同时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由于各高校各专业初试科目名称及难易度各不相同,故以初试科目的相关性及国家统考科目的成绩作为重要参考;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本科所学专业与拟调入专业有较密切的关联性。

四、调剂步骤

我校积极利用调剂系统为考生提供服务,步骤如下:

1.及时在研招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s.bigc.edu.cn/)公布调剂信息,积极利用调剂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和我校调剂公告信息。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3.调剂具体要求分两阶段:

第一阶段:(目前----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前)

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先将本人的调剂申请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发送到相应联系人的邮箱进行登记,并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平台信息。

第二阶段:(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学校调剂结束)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务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yz.chsi.com.cn/tjxx/)填写调剂申请,我校将根据我校调剂原则择优发出复试通知!

(2)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各调剂专业至少开放12小时。我校会根据各专业调剂填报、生源及缺额情况及时打开或关闭调剂系统,请关注我校通知,有意向的考生应尽早填报。

(3)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与我校相关院系取得联系,进一步履行调剂复试手续。

 

 

                        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室

   2022年3月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相关规定,为保证我校调剂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系统公布调剂信息,考生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学校根据考生信息,36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并在调剂系统中对拟接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并发出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6小时内,重新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6小时(以待录取通知发送时间起计)内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若考生于48小时内未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则未被我校录取(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调剂复试办法  

1.若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学科(专业)相同,则按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相应专业的考试内容进行复试。 

2.若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学科(专业)不同,但是与我校招生简章中同一学院的其它专业相同,则可按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相同(与一志愿相同)专业的考试内容进行复试。 

3.若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调剂专业不同,且我校招生简章中同一学院无相同学科(专业),则按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剂专业(非一志愿专业)公布的考试内容进行复试。 

4.校内调剂考生按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内容进行复试。

(四)调剂考生遴选办法

对于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对于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依据总分、报考专业、毕业专业综合考量,在生源充足情况下,按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选择优秀的调剂生参加我校复试。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318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2022年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

为做好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工作,经研究,我所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定于4月上旬进行。具体如下:

一、调剂原则

调剂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领导小组

   成立由所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所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研究生复试工作。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为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组织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小组组成

按专业成立包括导师在内的5名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组长由研究生导师或所学位分委会主席担任。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外语水平。

复试小组按专业准备面试试题,试题应覆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四、复试人员的确定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统考分数须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

2.调剂生能否参加我所复试及复试时间以我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3.研究生调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英语翻译)、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和体检三部分组成。

1.笔试每项满分100分。

1.面试(含英语口语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两项,每项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到中心指定医院体检。

六、调剂程序

(一)研招网发布调剂专业及余缺信息。

(二)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三)筛选符合条件的调剂生,发送复试通知,并电话通知学生复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四)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对调剂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应届生带学生证,并持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五)面试办法

1.英语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10分钟和简单口头翻译5分钟。

2.专业面试:综合素质、专业素质技能。通过电脑程序从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简答题作答,专业面试小组提出1-2个问题,考生作答。面试老师根据学生表现(知识广度、理解深度和表达能力及情绪控制能力)打分。

七、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之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分:复试和初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满分100,按专业划线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5 + 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20% + 英语测试*30% + 专业知识技能*50%

成绩权重

总成绩

复试成绩

权重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综合素质

(100分)

英语测试

(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技能

言行40

性格60

笔试成绩50

听力25

口语25

第一志愿报考

60%

40%

20%

30%

50%

调剂(学硕)

30%

70%

调剂(专硕)

25%

75%

 

八、录取原则

(一)每个专业内,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二) 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最短不能少于2年,最长不能多于4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面试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对复试现场全程录像备查,并有纪检监察人员监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编号、考试成绩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进行处理。

4.咨询电话:027-68897517。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

                                                                                        2022年3月31日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2022年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

为做好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工作,经研究,我所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定于4月中上旬进行。具体如下:

一、调剂原则

调剂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领导小组

   成立由所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所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研究生复试工作。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为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组织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小组组成

按专业成立包括导师在内的5名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组长由研究生导师或所学位分委会主席担任。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外语水平。

复试小组按专业准备面试试题,试题应覆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四、复试人员的确定

1.调剂考生的统考分数须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

2.调剂生能否参加我所复试及复试时间以我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3.研究生调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英语翻译)、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和体检三部分组成。

1.笔试每项满分100分。

1.面试(含英语口语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两项,每项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到中心指定医院体检。

六、调剂程序

(一)研招网发布调剂专业及余缺信息。

(二)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三)筛选符合条件的调剂生,发送复试通知,并电话通知学生复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四)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对调剂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应届生带学生证,并持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五)面试办法

1.英语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10分钟和简单口头翻译5分钟。

2.专业面试:综合素质、专业素质技能。通过电脑程序从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简答题作答,专业面试小组提出1-2个问题,考生作答。面试老师根据学生表现(知识广度、理解深度和表达能力及情绪控制能力)打分。

七、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之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分:复试和初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满分100,按专业划线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5 + 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20% + 英语测试*30% + 专业知识技能*50%

成绩权重

总成绩

复试成绩

权重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综合素质

100分)

英语测试

(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技能

言行40

性格60

笔试成绩50

听力25

口语25

第一志愿报考

60%

40%

20%

30%

50%

调剂(数学一英语一

30%

70%

调剂(其他

25%

75%

 

八、录取原则

(一)每个专业内,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二) 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最短不能少于2年,最长不能多于4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面试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对复试现场全程录像备查,并有纪检监察人员监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编号、考试成绩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进行处理。

4.咨询电话:027-68897517。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

                                                                                        2022年3月30


河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根据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情况,部分专业可以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复试要求依据《河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执行。

一、调剂原则

1.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 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 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学术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6.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一志愿报考我校已参加第一批复试但未合格的考生不得申请原专业调剂,须调剂到其他专业。

8.满足申请调剂专业的基本要求(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9.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复试内容及要求详见《河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

10.“全国调剂系统”中已接收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

11.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申请调剂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考生录取后不转户口关系、不调个人档案,不参加 奖助学金评审,学校不安排住宿,且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12.学校可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和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申请时间安排及程序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全国调剂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我校具体安排详见各学院(学部、系)官网通知(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陆续公布)。

2.所有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一志愿考生和非一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调剂系统”申请,逾期或不通过“全国调剂系统”的视为无效申请。

3.已参加过第一批复试合格因指标受限等未录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调剂同一学院(学部)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如果入围调剂复试名单,则以第一批复试成绩为准,不再次参加复试。同一学院(学部)同一专业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将从高到低排序。

4.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计算所得。各学院(学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剂考生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

5.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申请调剂学院(学部、系)官网通知,查看调剂复试名单及相关安排。

    6.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文件、《河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执行。

桂林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及《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和具体情况,大多数专业均有缺额,允许接收条件较好的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特制定该办法。

     一、调剂考生基本条件及原则

(一)考生调剂分数线

考生调剂分数线要求如下:

学位类型

学科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学术型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263

35

53

100100基础医学

299

40

120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99

40

120

100700药学

299

40

120

101000医学技术

299

40

120

专业型

105300公共卫生

299

40

120

105500药学

299

40

120

125200公共管理

168

40

8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按国家公布的B类考生初试基本成绩总分线下降30分执行,单科控制分数线为:满分为100分的单科分不低于3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分不低于45分。

临床医学专业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另行发布调剂相关信息。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考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0.考生的学历需满足我校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要求,具体请查阅《桂林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1.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条件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考生优先考虑。

二、调剂专业要求

详见我校网页上公布的《桂林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请调剂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若不符要求,我校将不接收调剂申请。

 三、调剂程序

各考生在教育部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我校愿望的考生及时上网了解我校调剂信息,按要求申请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其它调剂途径均无效。 

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在我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前,原则上不得取消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调剂志愿,若考生因为改报其他调剂学校而取消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调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录取。

考生需对所有填报信息及复试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调剂时间

4600:00-4700:00(开放时间24小时)。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正式调剂信息向我校申请调剂。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正式调剂信息向我校申请调剂,我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于49日前进行复试名单公示。若生源不足,将对调剂系统进行二次开放,具体事项通知详见我院官网,请考生时刻密切关注。 

考生填报志愿后,研招网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达到锁定时间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更改填报其他志愿。如考生确须提前解锁,请将解锁申请并附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yyjsc@glmc.edu.cn,邮件命名:调剂解锁申请+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我院将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的12点、18点统一处理。

     五、复试工作安排

具体复试工作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网页通知。

六、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录取办法详见《桂林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调剂考生导师的确定,原则上在复试后,由所在科室、教研室和二级学院确定。

七、缺额情况

详细缺额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学院网页及“桂林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最终专业缺额调剂信息以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能申请调剂的实际信息为准。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电话: 0773-5898939/ 3562096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Email: gyyjsc@glmc.edu.cn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41100

纪委监察室电话:0773-5895235

举报信箱:jiwei@glmc.edu.cn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2331


天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文件、《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提示》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综合评价,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坚持集体决策、统一领导,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议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办法、方案,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四条 研招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3.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5.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7.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第六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

2.复试专家组  各学院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学院对于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的,还应以学院为单位,单独成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此外,还应注意安排好外语小语种考生听说能力的测试。

3.技术保障组  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

4.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  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防疫消毒用品的保障工作,指导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做好防疫工作,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消毒。

5.监督检查组  由学校教学督导组和研究生院组成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七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复试管理

第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九条 复试分数线划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学线(含专项计划)详见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网址: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202203/t20220312_321949.htm

各二级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依照《天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

第十条 复试人数比例

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第十一条 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网址: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时缴费。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大学学习成绩单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籍材料(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其他材料(详见各学院复试办法要求)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至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办法。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3.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教育部照顾或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PAcc考生、MEM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以上几类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在报考专业正式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照片,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天津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十三条 各批次复试前,各学院须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我校不做破格复试。

第十四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我校采用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远程复试注意事项可查看远程复试考生须知(网址: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203/t20220317_321951.htm

2.复试时间:2022322日至410

注:具体复试时间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安排适当调整,请关注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办法。

3.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移动云考场作为备用平台。

4.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生。

缴费方式: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网址: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进行缴费。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如调剂过程中仍参加我校复试可不必重复缴费。

5.复试组成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也可放入综合面试中考核,测试科目必须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调剂考生的专业课测试要求由调入学院和专业确定。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采用笔试、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对于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复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长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五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

第十六条 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十七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招生单位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所报考学院的所有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不将复试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上传网络或泄露给他人(或机构)。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研招办将会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九条 复试保障及应急预案

我校预计全部采用远程复试,预计5000人参加。远程复试前需听从各学院安排,提前进行网络测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所报考学院。

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我校会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 调剂管理

第二十条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并且达到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调剂,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6.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2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最长时间以各学院规定为准。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或相关学院)将在学校官网(或学院官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各学院要提前拟定接收调剂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备案。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调剂信息请关注各学院通知。

第五章 录取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计划管理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各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的2022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未经研招办同意,各学院的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变动。学院可在规定的招生计划范围内,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并随复试名单同时公布,注意对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类型限额。学院可随各学科、各专业的复试情况微调招生名额。

第二十四条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 +复试总成绩×40%。

第二十五条 录取规则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六条 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 公示结束后,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第二十八条 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参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复试防疫要求

第三十条 我校全部采用远程复试,考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来校。各学院组织复试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天津市及天津大学防疫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期间,教师和工作人员要每天进行健康监测。

2.入校进行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入校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及核酸阴性证明进行入校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入校。

3.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入校后应点对点直达复试场所,到达后进行测温,做好手部消毒。

4.复试场所要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并定期消杀。

5.复试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进行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坚持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

6.教师和工作人员在复试结束后尽快离校返回居住地,避免与在校学生接触。

7.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习惯,确保安全。

8.复试过程中如出现教师或工作人员发热、咳嗽等情况及时上报并调整后续复试安排。

第七章 监督和复议

第三十一条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校将对各学院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

第三十二条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及各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第三十四条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各学院可体现学科自身特色制定适合本学科的复试内容、复试要求及成绩核算办法,各学院须在学院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公示说明,并报请研招办审批后可以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我校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邮箱:022-27406405/yzb@tju.edu.cn

天津大学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27405537

天津大学官网:http://www.tju.edu.cn/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tju.edu.cn/

天津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tianda1895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tju_yz


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调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3.  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初试科目具体参照《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5. 5.  报考外校申请调入我校的考生,应当具有与申请调剂方向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背景;第一志愿报考的招生单位为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或艺术类学院的优先考虑。

  6. 二、接收调剂的方向

130100艺术学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批评学)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和声、作品分析、配器、复调)

135101音乐(除视唱练耳外的其他方向)

135102戏剧(戏剧影视表演)

135106舞蹈(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收调剂。

三、调剂申请平台及时间:

1.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该系统46日正式开放。

2. 41日,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填写调剂意向。

3. 46日,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正式调剂信息,我校调剂系统将持续开放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4. 请调剂考生随时关注系统信息。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复试。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时未接收复试通知的,取消复试资格。

5. 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另行公布。

 

 

202233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2年各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

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zhinengdayi.com/cugyz)和各招生单位官网公告。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的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招生调剂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维护招生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安全,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选拔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5、坚持客观评价,强化诚信评判。

二、组织管理

1、本着追求效率、节约人力的原则,我院招生调剂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2、成立由人力资源部、信息化与档案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复试督查组,全程监督招生调剂工作。

三、基本要求

1、调剂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

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据此结合我院生源情况,划定今年我院进入各专业调剂复试的基本分数为300分,其他条件遵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2、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组织调剂复试之前必须完成学历(学籍)信息核验,严格远程复试前的识别和比对,要做好人脸和人证识别以及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

3、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成果荣誉等学业及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并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四、方式和内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调剂复试将采取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和要求将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的应用能力(听力、口语、翻译等)考核;相关专业知识的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德考核等。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4、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成立各专业导师为主要成员的复试评审组;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有必要,可随机抽取部分考生组织二次复试。

五、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由复试评审组每位成员给出的综合评定成绩、英语听力口语等成绩及专业课知识考核成绩组成。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45%,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55%,最后将所有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先后排队,择优录取。

六、其他说明

1、体检安排在拟录取阶段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七、工作安排

1、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定于20223月底左右,具体日期和要求以实时通知为准。

2、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683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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