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冶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办法
http://www.som.neu.edu.cn/2022/0403/c8074a211965/page.htm
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办法
http://www.zitu.neu.edu.cn/2022/0402/c1036a211931/page.htm
东北大学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办法
http://cos.neu.edu.cn/2022/0403/c1132a211963/page.htm
东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基本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领域、方向)的报考条件。
(二)调入专业(领域、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方向)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方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行;数学一可调剂至数学二、数学三,数学二可调剂至数学三,反之不行。
(四)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调剂专业(领域、方向)相应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六)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及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
二、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要求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报名。
(二)复试通知确认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后1小时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复试通知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复试。
(三)材料提交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要求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前,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
(四)系统测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学院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要求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参加学院组织的系统测试和资格审核。
(五)复试安排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学院规定时间登录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六)待录取通知确认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后1小时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通知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调剂复试办法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考核方式。
网上报名、复试确认及录取确认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
复试平台: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点击此处);联络通讯系统(辅系统):阿里钉钉(点击此处)
请考生及时下载上述软件,并熟悉基本功能和操作方法(考生操作手册及指南点击此处)。如报名时移动电话发生变化,请将更改后的联系方式发送至学院邮箱(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邮件标题为: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更改后的手机号码。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复试分数满分220分,复试时长约25分钟。
具体内容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
复试录取规则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
五、受理咨询渠道
联系单位: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辛老师
咨询电话:024-83687556(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网址:http://yz.neu.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号巷11号
邮编:110819
六、其它
(一)其它要求详见《2022年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
(二)我校部分专项计划尚有少量缺额,具体要求和安排关注后续通知。
(三)调剂录取考生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享受国家助学金,入学第一学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第二年重新评定。
(四)一经被我校录取,不得调剂其它院校、专业。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研究生院,如有同国家政策不符,以国家为准。
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公告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基本情况,我校2022年部分专业拟接受考生调剂。
具体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2022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相关通知也会在需要调剂的学院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中B类考生的要求,同时符合学校分数线。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同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同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8.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9.各招生学院会在以上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本学院更高的学术调剂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方可报考,考生在报考之前需要认真阅读调剂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
二、调剂办法
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调剂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应事先查看报考学院的调剂公告,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陆调剂系统填报志愿。我校将在系统中受理调剂申请并发出复试通知,考生过时未接受“复试通知”视为放弃此次调剂复试资格。
各学院将陆续在学院官网上发布调剂公告,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相关要求。
三、注意事项
1.我校2022年采用网络远程方式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方案等由各招生学院公布,请参加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及时阅读我校各学院发布的相关公告,提前做好准备。
2.因审核、遴选调剂考生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请耐心等待结果,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的,视为考生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3.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锁。
附:
调剂基本流程: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审核发复试通知―→考生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学院组织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网上确认待录取通知书。
最终录取名单经学校公示并通过教育部录检方为有效。
新疆农业大学各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网址链接汇总:http://yjsc.xjau.edu.cn/2022/0324/c2830a78941/page.htm。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
第二条 各学院成立5-7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确保符合学校疫情相关工作规定。小组应由院长牵头、院党委纪检委员等人员参加。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建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第三条 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等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求业务水平好、责任心强、公平公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第四条 各学院必须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要召开培训会,要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五条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对复试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和培训,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第六条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总结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第七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 各学院要提前制定复试工作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做好复试场所消毒工作,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同时要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第二章 复试方式和内容
第九条 各学院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院党委纪检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1.网络复试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计算书写等具体形式,均需在视频连线之下进行。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具体以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2.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考生应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场所),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各学院通知。
3.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形式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5.复试成绩必须量化,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分数具体构成。
6.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第三章 复试前准备
第十条 各学院须召开本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须公布本学院各学科或专业招生人数、复试比例等),复试小组按文件要求制定复试方案(包括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方式、复试成绩计算、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在各自学院的网页上公布。
第十一条 复试试题和考试提纲由各学院自行命制。复试小组确定复试范围及参考资料。
第十二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
1.考生应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方可参加复试,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学科、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线”的要求。
2.学校按学科、专业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士兵线”),“士兵线”另行发布。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各学院对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5.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等信息)上报研究生处备案,并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第四章 调剂复试
第十三条 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1.各学院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学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程序。
2.各学院,除工程管理专业外,其他各学科、专业均不再接收同等学力调剂生源。
3.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自行修改本调剂志愿。
第十四条 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
2.各学院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后参加复试。
3.各学院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4.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学院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第十五条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普招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士兵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士兵线”。
3.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各学院规定的调剂接收条件。
第十六条 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
第十七条 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其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第五章 复试要求
第十八条 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复试试题题库建设、复试试题和口试提纲的保密工作和复试的组织工作。复试命题和综合面试等考务工作均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考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复试考务工作参照《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规定》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复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之前属于国家机密材料。开展多场复试的需做好多套复试命题,每份复试试题仅允许使用一次。
第十九条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https://yjsc.fjut.edu.cn)“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第二十条 复试考生的证件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2022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须2022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9.调剂“士兵计划”考生还应补充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10. 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上述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送到招生学院指定工作邮箱或平台,各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各学院复核,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一条 复试基本要求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在录取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含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件须提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复试试卷、考试提纲、面试书面记录)、录音影像资料由各学院保存3年备查(未录取者保留1年)。
第二十二条 体检
考生在取得拟录取资格后(以研招网招生系统的待录取短信通知为准),请在一个月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可先报送电子扫描版,待报到注册时再提交纸质版,具体以拟录取学院要求为准),体检项目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招生工作”一栏。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二十三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认真做好。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4.各学院可向考生档案管理单位或工作单位函调其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交流,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第六章 复试录取
第二十四条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比,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尽快计算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要求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和名单等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处,并及时做好复试结果的信息公开(在各自学院的网页上公示)。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等以上任一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差额复试的招生学院可报送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在备注栏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按顺序录取。(注意:请广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4.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根据调档情况及定向就业合同签订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等原因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招生计划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计划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拟录取数不得超过本学院相应类别的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要及时对外公布。
第二十八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及各学院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贯彻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十条 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复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相关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纪检委员等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2.各相关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负责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
3.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应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4.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5.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应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复试,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校申诉电话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22869493;
研究生处:0591-22863085。
第三十二条 本复试录取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九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 招生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招生工作”一栏下载),明确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漏传播。
第三十四条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各学院要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组织和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调剂工作的管理。
2.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负责本学院调剂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并对结果负责。
三、信息公开
学校调剂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根据“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进行。
各学院在本办法规定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学院网站公开。
四、调剂工作要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2.达到我校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3.满足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相关招生要求;
4.除外语类专业外我校只接收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5.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也不得高于30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学校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办法。在选择调剂生源时严格把关,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准确填报调剂志愿等信息,填报时须注意接收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注意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定向、非定向等区别。
2.学院根据调剂专业要求审查调剂考生资格,根据调剂考生的学业情况,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及科目、报考学校及专业、本科专业、培养潜质等因素,遴选复试考生放入备选库,学校研招办审核后,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复试。
4.学校审定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我校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网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五、复试录取办法
按照《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招生学院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充分做好调剂服务,确保择优选拔。
2.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办法由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河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调剂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
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4月6日0:00 — 4月7日8:00。
请有意调剂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发布的调剂信息,及时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后续若因考生放弃调剂志愿等原因造成部分学科(专业)调剂生源不足,我校会再次开通调剂,具体开通时间及专业以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
1. 符合教育部、河南省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外)。
5.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工作中,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一和数学二、数学三之间,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之间,须综合考虑难度差异、培养需求等因素,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6. 对调剂考生的初试中数学、英语等统考科目要求如下: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考试科目设置有数学的专业;我校仅接收英语语种(英语一或英语二)考生的调剂。
7.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接收调剂的程序
1.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2. 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即可在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3.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
5.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6. 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四、联系咨询电话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咨询电话见“河南大学各培养单位招生咨询电话”(网址:https://grs.henu.edu.cn/info/1176/6942.htm)。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371-22867269 22869091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日
大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大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各位考生:
《大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请见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通知(http://yjsc.dali.edu.cn/yjsh/content.asp?id=950
)。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
2022年3月31日
济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要求
1.请认真查看济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及工作安排。
2.学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详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管理类综合能力考生总分不低于160分,其他考生总分不低于260分。在不低于学校以上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单独设置复试或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申请调剂时请仔细查看各专业复试及调剂要求);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不低于各专业设置的初试成绩要求下,可以在一志愿和调剂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
3.调剂时,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可以由难度高向难度低科目调剂,反之则不可调。如201-英语一可以调向204-英语二,301-数学一可以调向302-数学二,反之则不可调,303-数学三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科目。
申请调剂考生需双过线,即需要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
4.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接收调剂生的条件,包括初试成绩、调剂专业、考试科目等。学校按批次发布调剂计划余额,每批次持续发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自4月6日0:00开始,我校将根据计划余额陆续发布调剂信息,详情请查询国家研招网。
三、调剂程序
调剂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学校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我校各招生单位提交申请→各招生单位(经审核: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和成绩等)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至此,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考生2小时内不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方式
因疫情防控原因,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请务必提前查看《济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并按要求做好复试前的准备工作。
考生须在申请调剂专业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照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济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
特别注意:各招生单位将会组织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演练,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考生在演练前须正式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缴费,方可进行演练。
五、调剂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