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学校简介
常州大学坐落于经济发达、人文荟萃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常州市。学校始建于1978年,原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管理的部属本科院校。2000年起,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10年学校由江苏工业学院更名为常州大学。历经4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成为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江苏省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成功签约联合共建常州大学,学校掀开了历史发展新篇章。
学校突出自主创新,全面推行“顶天立地”有效科研。学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中国专利银奖1项、全国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1项、省部级和行业科研成果奖项98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303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17项;被SCI、EI、CPCI、CSSCI等收录学术论文3400余篇,获发明专利授权2000余件。学校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点)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8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孵化器1个。学校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创新联合体,与国内50余家大型石油石化企业和50多个县区级以上政府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企业共建省级工程技术中心24个、校企联合研发中心48个、产学研基地515个、校企联盟436个。2016年学校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
学校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学科特色较为鲜明,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医学、农学、教育学等十大学科门类。2012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拥有省优势学科2个、省“十三五”重点学科7个,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在2020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法学、工商管理8个学科上榜。
学校研究生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紧紧依托石油石化行业背景,精准对接地方和产业发展,积极探索服务行业和产业发展需求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在全国率先启动培养技术转移研究生的“试验田”,积极打造“产教融合、科教结合”研究生创新培养平台。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升,近五年来获得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17篇;2021年获批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289项。研究生近年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华为杯”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能源装备创新设计大赛”、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屡创佳绩。
二、调剂政策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2022年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的考生,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调剂资格,额满为止。
2.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第一学年,对于来自“双一流”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的调剂考生,每生12000元、其他考生8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6000元。
(4)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三助”津贴,每月薪酬最高可达800元。
三、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国家2022年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及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四、调剂办法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开通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校调剂志愿。
2.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调剂,额满为止;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3.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限定时间内答复,一经答复,不得更改。
4.考生务必与我校研招办和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及电话保持联系,及时确认调剂结果。
五、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常州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常州大学研招办(邮编213164)
网址:http://yzb.cczu.edu.cn/ E-mail:yzb@cczu.edu.cn 电话:0519-86330238
常州大学研招办
2022年4月
2022年上海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方案
根据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一志愿录取情况,以下专业将开展调剂工作。
一、接受调剂专业及相关要求
调剂报考除应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政策要求外,还需满足我校调剂专业的报考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接受调剂的专业(方向) | 学位类别 | 学习形式 | 剩余计划 | 调剂报考要求 | |
1 | 040200心理学 | 学硕 | 全日制 | 15 | 1.初试报考专业为心理学(专业代码040200) 2.初试专业科目为《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312),外语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初试成绩达A类国家线,且初试外语科目成绩不低于60分。 | |
2 | 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 | 学硕 | 全日制 | 6 | 1.初试报考专业门类为体育学(专业代码0403开头) 2.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初试成绩达A类国家线。 3.本科为武术、空手道专项(以本科成绩单为准),或有武术、空手道项目专业训练竞赛经历(以竞赛成绩证书或运动等级证书为准)。 | |
3 | 0403Z4休闲体育学 | 学硕 | 全日制 | 4 | 1.初试报考专业门类为体育学(专业代码0403开头)。 2.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初试成绩达A类国家线。 | |
4 | 101000 医学技术 | 2.临床营养学(运动营养) | 学硕 | 全日制 | 3 | 1.初试报考专业门类为理学(专业代码开头为07)或医学(专业代码开头为10)。 2. 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初试成绩达A类国家线。 3.医学检验学方向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理学(化学方向-专业代码0703开头)、医学(药学专业-专业代码开头1007、检验学-专业代码101001、基础医学-专业代码开头1001)。 4.智能医学工程方向,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理学(专业代码07开头)、工学(专业代码08开头)、艺术学(设计学-专业代码1305开头)。 |
3.医学检验学(兴奋剂检测) | 4 | |||||
5.智能医学工程(智能体育工程) | 8 | |||||
5 | 125400旅游管理 | 专硕 | 非全日制 | 5 | 1.初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且符合我校旅游管理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A类国家线。 3.仅限定向培养 |
二、调剂复试要求
1、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调剂复试名额一般不低于剩余计划数的200%。
2、040200心理学和125400旅游管理专业根据考生初试各科目总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复试名单,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外语分、专业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其他接受调剂的专业根据考生初试外语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外语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按照政治、总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3、根据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民族传统体育学的考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优先进行复试。请符合条件且报考民族传统体育学的调剂考生在4月5日中午12点前将本人相关材料:本科成绩单、竞赛成绩证书、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电子版原件相关信息页完整扫描或官方网站证明的完整截图),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wushuxue@126.com (邮件主题:2022民传调剂)。未在规定时间发送资料的,无法获得复试资格。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须凭本人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网上调剂系统,在4月6日0:00—12:00间完成调剂志愿和信息的填写和提交。
2、我校审查调剂考生资格,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截止4月6日晚24:00,考生如未收到我校的复试通知,可选报其他调剂志愿。
4、具体复试时间将根据我校及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可参照我校一志愿复试方案进行准备。报考民族传统体育学的考生要求在武术套路(包括徒手、器械)、散打、空手道中选择一项进行技能测试,请提前按要求录制技能视频。
5、我校将根据调剂考生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6、调剂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后上报。
提示:考生拒绝复试或拒绝待录取后,同时解锁志愿,不需要等待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到达。请申请调剂的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通讯工具问题导致无法参加复试者,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因我校疫情防控,推荐考生通过邮件与我校联系yzb@sus.edu.cn(邮件主题摘要问题关键字,并留下姓名、考生编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复试与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与录取办法按照《上海体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及调剂办法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较多专业拟接收调剂生,各专业实际缺额情况及最终接收调剂的人数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正式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为准,欢迎各位考生踊跃报名。
为方便有志于调剂到我校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事宜可与学院负责老师联系。
一、接收调剂的学院及联系方式
各培养单位联系办法 | ||||
学院名称 | 招生专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工艺 081702 | 杨老师 | 020-89003329 13751792196 | 54395640@qq.com |
生物化工 081703 | ||||
应用化学 081704 | ||||
制药与精细化工 0817Z2 | ||||
材料化学工程0817Z3 | ||||
专业学位——材料与化工硕士 085600 |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 工学083000 ,农学097100 | 陆老师 | 13512782182 | 592993913@qq.com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业资源利用)095132 |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植物保护)095132 | 罗老师 | 020-89003026 | 969296593@qq.com | |
轻工食品学院 | 食品科学 工学083201,农学097201 | 李老师 | 020-89003181 15889975651 | 378041564@qq.com |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工学083202,农学097202 | ||||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工学083203,农学097203 | ||||
农业与生物学院 | 植物病理学 090401 | 罗老师 | 020-89003026 | 969296593@qq.com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090402 | ||||
农药学 090403 | ||||
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0904J1 | ||||
作物学090100 |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艺与种业(作物) 095131 |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艺与种业(种业) 095131 |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艺与种业(园艺) 095131 | 霍老师 |
020-89003699
| 834702413@qq.com | |
园艺园林学院 | 林木遗传育种 090701 | 霍老师 |
020-89003699
| 834702413@qq.com |
森林培育 090702 | ||||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090706 |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707 | ||||
园艺学 090200 | ||||
专业学位——风景园林 095300 |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食品安全与智能控制 0832Z1 | 侯老师 | 13249620667 | 36907851@qq.com |
动物科技学院 | 畜牧学090500 | 陈老师 | 020-89003123 13711249299 | 544831689@qq.com |
专业学位——兽医 095200 |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畜牧 095133 |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渔业发展095134 | ||||
机电工程学院 | 农业机械化工程082801 | 代老师 | 18923306527 | 115058496@qq.com |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082803 | ||||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082804 |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 |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信息化)095136 | 侯老师 | 13249620667 | 36907851@qq.com |
二、调剂政策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国家A类线(包括总分和单科线)。
3.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满足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109/20210903/2105941509.html)。
三、调剂程序
1.研招网正式调剂系统4月6日开通,各专业具体开通时间以我校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为准,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提前与我校各招生学院研招负责老师进行咨询。
2.研招网正式调剂系统开通后,请考生尽快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4小时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未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者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4.参加复试前,请认真阅读2022年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和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并准备相关材料。
5.考生按期参加复试,学校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传研招网调剂系统,通过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接收”,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6.申请调剂的考生务必在相应时间段内与我校各招生学院研招工作人员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或电话保持联系,确认调剂结果。
6.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按照初试、复试成绩排序并参照调剂材料到齐的先后顺序分专业录取,额满为止。
四、调剂考生奖助贷政策
为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将倾力为研究生创造优良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条件、机会。申请调剂至我校且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待遇外,还可享受学校的优惠奖助政策,主要包括:
序号 | 项目 | 参评对象 | 奖助金额 | 奖助比例 |
1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达到评定条件的研究生 | 20000元/人 | 依国家下达名额组织评审 |
2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全体研究生 | 一等奖每人10000元/年;二等奖每人6000元/年;三等奖每人3000元/年 | 一年级奖励面为100%,获得一、二、三等奖不设固定比例,根据相应条件获奖;二年级时,一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20%,二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30%,三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30%;三年级时,一、二、三等奖占本年级学生的比例分别为20%、30%、50%。 |
3 | 研究生助学金 | 全体研究生 | 一年级每月发放700元,二年级及三年级每月发放8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 全体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获得助学金,资助比例为100% |
4 | 购买广州地区大中专院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全体研究生 | 学校为2022级学生购买,具体金额根据广州市医保局当年度公布标准确定 | 被录取且报到入学,资助比例为100% |
5 | 助研津贴 | 全体研究生 | 自然科学类每月不低于300元/人;人文社科类每月不低于200元/人 | 导师可根据学生助研情况发放 |
6 | 出国交流学习资助 | 获学校出国交流资格的学生 | 学校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0元资助 | 学校每年资助名额为10人 |
7 | 助管津贴 | 全体研究生 | 300~500元/月·人 |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可参与竞聘 |
▲以上奖助政策对象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五、其他
复试办法及时间等将发布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http://yjs.zhku.edu.cn/)。
宁夏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与开展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全力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相关工作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附件1):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规划工作的校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处室及培养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部署、决策、协调与督导等。
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主任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副主任为分管招生就业工作校领导,成员为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发展规划处、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开展;接受上级工作指令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2.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兼管,主要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在一定范围对突发事件及时做出研判和处置,并根据事件性质向上级部门报告,依据指示做出进一步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突出防控职能,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制订全方位的应急预案,应对相关突发事件。
(二)培养单位成立相关工作机构
1.各培养单位须比照学校研究生招生组织领导机构的设置,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协调复试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制定复试工作执行细则,并在研究生院备案。
2.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规划与统筹,审定成员组成名单,协调组织开展工作,并组织所属二/三级学位点设立若干个复试小组,每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我校遴选的研究生导师担任考官,要求其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严明公正、经验丰富,且本次考试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设立组长 1 名,主持本组复试工作开展,确保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结果的正确有效;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考生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二、工作原则
(一)确保安全性。将师生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一切服从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考试过程安全。
(二)确保公平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咨询与申诉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确保科学性。做到复试考查的内容科学、程序有效、全面评价考生综合能力,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切实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我校将分期分批开展复试工作。一志愿考生参加首批复试,3月26日开始,4月15日前结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预计4月初启动,4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准入条件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国家公布的B类分数线和我校对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三支一扶”等特殊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政策要求及分数线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初试分数须达到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
2.调剂生: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基本条件,同时须符合我校自主确定的调剂专业相关要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必须达到拟调专业的国家B类分数线。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7)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
(8)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为准。
(四)复试差额比例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五)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由报考相关学院在复试前按照要求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具体审查内容以报考相关学院通知为准。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伪造证件或相关材料者,一经确认将取消复试相应资格,并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处理。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六)复试内容
1.复试环节
主要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笔试、面试(含思政、心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仅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护理、公卫、药学”的专硕考生)等环节,各报考相关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设定具体内容。此外,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由所报考的学院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2.各环节占比
因培养类型不同各环节分数占复试总成绩比例各异,分别是:
(1)学术学位硕士:英语占比为20%、专业笔试占比为30%,面试占比为50%;
(2)专业学位硕士:英语占比为20%、专业笔试占比为30%、面试占比为30%、技能测试占比为20%。
(七)复试组织
由学校研究生院统筹组织开展,各院在学校规定的时段具体执行,并对各自承接的复试结果负责,同时负责考生的咨询、质疑、申诉等工作。
四、录取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求和而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满分100分),在各专业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据招生计划依次择优录取。其中的面试环节若平均值低于该项总分的60%视为不合格,执行单项否决,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意一门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应符合招生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在接到我校体检通知后,按我校规定的时限、方式及要求自行前往属地二级及以上级别医院完成体检,体检结果须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档审查
学校将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相关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严肃复试招生和录取纪律,严格组织程序,严守回避制度,规范复试执行,实行校院两级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主持、组织和督导复试工作,对学生、教师及管理人员进行诚信教育和承诺管理,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坚决、迅速、从严处理。
(二)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开通政策和信息公布渠道,发布招生录取工作相关信息。1.学校主页网址:http://www.nxmu.edu.cn。
2.学校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nxmu.edu.cn/yjsy。
3.学校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gh_bd16ab47a1af。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的网页上同时公示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三)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设立各级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附件2),保持申述渠道的畅通与处理过程的快捷。
(四)复议制度
考生对复试成绩若有异议,需在复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向报考学院提出复议申请,如果仍有争议,可逐级向学校研究生院、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进一步复议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议工作,也可责成相关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复议。
(五)疫情防控及突发应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疫情防控工作手册》等要求,制订我校的“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件3),确保复试平安顺利。
附件: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各培养单位监督联系电话及信箱
3.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田丰年 姜怡邓
副组长:丁 聃 朱建华 谢 波 郝银菊
成 员:徐 方 刘 东 熊建团 魏晋怡 马晓东
杨 怡 李亚红 张晓奇 汤 榕 刘河涛
魏振斌 李 伟 卞 良 李 颖 郝向利
金群华 马晓恒 周文韬 刘 娟 杨惠芳
张毓洪 邱鹏飞 马惠昇 贾立勤 黄永清
司琼辉 乔 慧 孙冬梅 余建强 白启均
孙玉宁 刘本臣 马瑞霞 李银山 周 玮
姚智卿 牛建国 卢晓华 裴秀英 马英峰
附件2. 各培养单位监督联系电话及信箱
(一)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培养单位 | 联系电话 | 邮箱 |
临床医学院(总医院) | 0951-6744022 | yjsgzbgs@163.com |
基础医学院 | 0951-6980100 | jcyb@nxmu.edu.cn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0951-6980141 | 44314344@qq.com |
中医学院 | 0951-6880712 | zyxyyjsbgs@163.com |
护理学院 | 0951-6880519 | 136408586@qq.com |
口腔医学院 | 15226282360 | yanjiusheng_nxmu@163.com |
药学院 | 0951-6880693 | yxyyjsb@nxmu.edu.cn |
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 | 0951-6980240 | dingna05@126.com |
中医药现代化重点实验室 | 0951-6880571 | hyyzdsys@sina.com |
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 | 18309675313 | 421841727@qq.com |
上海公利医院 | 18017716796 | 16577170@qq.com |
第二临床医学院(市医院) | 0951-6192223 | ycs1yy_kjk@163.com |
第三临床医学院(区医院) | 0951-5920219 | nxrmyyyjs@163.com |
公共管理研究中心 | 13619512970 | 345336703@qq.com |
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 0951-6880611 | 461064689@qq.com |
(二)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及邮箱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951-6980183 yjsy@nxmu.edu.cn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951-6980034 jw@nxmu.edu.cn
附件3. 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疫期防控阶段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法依规、科学有效地预防及应对复试期间可能的突发事件,现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照《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认真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疫情防控工作手册》要求,做好我校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以实现“平安研考”为目标,以服从防疫为依据,以保证生命健康为根本,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及时发现,即时上报,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重在预防、依法处置。
三、组织机构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并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兼管,主要负责研究生复试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遇突发事件应在一定范围及时商讨做出研判和处置,并根据事件性质向上级部门报告,依据指示做出进一步处理。
四、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一)突发疫情应对
1.考前预防。结合学校“教师疫情健康档案”信息,准确掌握涉考人员有无接触疑似病例情况、居住情况、身体状况、出行安排,高度关注近期动态,严格遵守疫情工作要求和权威部门各项预警提醒,做好预防,如有异常,按照属地相关防控要求及时隔离、就诊。
2.入校检测。结合学校“一测二查三核四通过”流程要求,参与复试工作的考试考务人员、考官主动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检测、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和健康码、行程码信息、核对身份信息。检测正常,在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到达指定考场。检测异常,立即到隔离区进行复测,复测合格进入考场,复测不合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考场检测。在教学楼东、西、中三个大门分别设置体温检测及登记区域,提前分流涉考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正常和登记后方可进入指定考场,不可随意在楼内走动。
4.紧急处置。开考前如考务人员特别是考官突遇住宅小区封控或其他突发事件不能承担复试工作,可立即启用备考人员或综合考务组;考试中一经发现身体状况异常人员,由现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报至学校医疗服务组,由医疗服务组或总医院相关专家进行现场研判后,症状轻者送往学校隔离场所,重者送至总医院进一步诊治,同时向校领导汇报。
5.发生重大疫情或者获悉重大疫情预警后,应立即报告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按工作程序向有关防疫部门报告,协助做好防控工作。
(二)试题安全事件应对
发生考前试题试卷泄密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接受调查处理。同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做出科学处置确定备用试卷的启用,并协助调查。如果在试卷印制、运输或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提前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试题失密,研招复试应急组应根据泄密严重程度及扩散范围采取以下决定:考试照常举行;已考科目成绩无效或者局部范围成绩无效;泄密科目全部或局部停止考试;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延时或延期考试等决定。
(三)考场突发事件应对
如发生断电、断网等不可预测情况导致考试中断,考官及考务人员应当及时采取妥善方式从速联系考生,安抚情绪,做好记录、报告,并启动备用电源、网络通信等,必要时更换场地,恢复考试后,应根据中断时长,延长考试时间,无法即时进行时应做出择期重考的预通知。
如发生试图扰乱考场秩序的情况,考场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做解释疏导,防止事态蔓延扩展;必要时,由考点安保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迅速对闹事者分类处理,确保考场秩序稳定,考试正常进行;事态严重时,必须立即向研招复试应急组报告情况,按指示有效应对;对确需中止相关考场或者考点考试的,在请示学校研招复试应急组同意后,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发现考生作弊行为时,考点应当采取得力措施制止作弊行为,维护考场正常秩序,按有关规定查处参与作弊的应试人员;考区、考点应当彻底切断各类作弊渠道,及时报告学校研招复试应急组和上级相关部门,必要时报送公安、电信等部门协助调查。
(四)舆情应对
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严格信息发布纪律,既要及时进行信息发布,保障应试人员的知情权,又要维护考试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杜绝信息违规发布和错误发布。有关通知和新闻稿应当严格审批发布程序,严密工作纪律。
发生突发事件后,考点要及时采取封闭事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涉密信息扩散,防止事态扩大等有效措施。发现舆情炒作情况,有煽动不明真相考生闹事等倾向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疏导、干预和消除影响。密切关注各类网络信息动态,发现有泄露考试信息嫌疑的,要重点监控,必要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并追查来源。
1.做好信息收集研判。学校相关部门及培养单位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2.及时反馈上报信息。各培养单位确定舆情信息联络员,发现舆情问题后,应立即向学校党委宣传部、研究生院、主管领导报告。相关单位负责人对舆情事件进行初步分析,需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
3.做好分类信息处置。针对复试期间的突发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要做好分类处置。对询问诉求类问题,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审定后统一回复。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关注事态进展,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依纪依规查处。对推动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按要求予以回复。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引导广大考生理性面对,端正心态,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
4.关注实时动态。研究生复试期间产生的突发重大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复试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事件实行动态实时跟踪,关注舆情的传播及处置结果后续影响,并会同党委宣传部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同一舆情事件再次发生及扩大。
5.及时总结报告。处置完毕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和反思,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发展状态及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及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各类重大舆情信息的能力。
(五)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应对
考点组织部门应当提前检查考点有关设备设施,做好应对意外事故发生的准备;发生火灾、集体中毒、房屋倒塌、暴力恐怖袭击等意外事故,考点应当按紧急情况立即妥善处理,做好突发事故的人员疏散、伤病员救治和情绪安抚工作,保证现场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终止考试的应试人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预防考试信息泄露,不得影响其他正常考试的考点工作,并及时上报学校研招复试应急组。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健全组织机构,精简办事程序,明晰各级责权,有条不紊地组织安排,高效做好预防、控制、处置等工作。
(二)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精心设计复试流程,科学设置复试内容,聚焦复试关键环节,有效管理复试全程,确保安全防护到位、技术保障到位、命题管理到位、复试专家遴选到位、人员培训到位、操作规程到位。
(三)条件保障。学校相关部门明晰责权、通力合作,切实保障复试工作有序开展。监察专员办负责全程监督;宣传部负责舆情应对;保卫处负责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安全保护;后勤处负责考场、校区动力供应与保障;资产管理处负责考场设备保障;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保障,并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会同宣传部做好通信与信息保障。研究生院负责全程各环节应急处置协调,协助查明突发事件情况并及时报告。
六、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农林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学校实际情况,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止麻痹侥幸心理,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宣传、后勤保障等各相关部门组成,应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疫情防控工作。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福建农林大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执行。
2.招生学院(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学院(单位)要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招生学院(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3.招生学院(单位)按招生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采用现场集中进行评分。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招生学院(单位)专人收集后,统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招生学院(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明确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做好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排查工作,对复试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复试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科专业分时、分批安排复试。
要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开展政策、业务、纪律、考试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职责与行为规范》。
硕士生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
5.招生学院(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及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复试要求
招生学院(单位)应在复试前,将学院(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含各专业(或方向)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等),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同意后在学院(单位)网站上公布,未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复试名单的招生学院(单位)不得开展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招生学院(单位)要严格执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的人数(含推免生)不得突破下达的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相调整。
(二)复试分数线
1.我校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招生学院(单位),可自行划定高于国家复试线的分数线。
2.招生学院(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及上线考生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复试比例由招生学院(单位)决定。生源不足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一般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招生学院(单位)可根据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统筹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合并复试分开排序。
(三)复试时间
招生学院(单位)预计于3月26日开始复试工作(含一志愿复试、调剂生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四)复试资格审查
招生学院(单位)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告知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填写并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填写并盖章);
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1)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2)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五)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招生学院(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学院(单位)应当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身体素质考核。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各学科专业要建立充足的复试试题库,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面试过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要有试题,考试提纲,并做好记录。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招生学院(单位)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复试记录上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核材料和录音录像数据由学院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及以上)。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以录取。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另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60分,不予以录取。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确定综合素质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含外语测试)等成绩所占的比例。
(六)复试形式
1.今年我校复试形式采用远程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及设备要求等见各招生学院(单位)公告及远程复试实施细则。
2.注意事项
(1)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本次复试实行“一平台,三随机”工作机制。即我校统一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试平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审核过程采用“两识别,四比对”原则。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招生学院(单位)须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院提交证明材料提出加分申请,经验证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象主要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2.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一般于4月10日前结束,招生学院(单位)要及时组织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单位)发布信息为准。
(八)调剂考生复试
招生学院(单位)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不超过36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6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学院(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学院(单位)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所有调剂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应于4月25日前结束。
1. 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要求,招生学院(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我校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且只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初试考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必须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可按照调剂程序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招生学院(单位)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4.招生学院(单位)应在调剂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招生学院(单位)指定的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
5.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招生学院(单位)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九)专项计划考生复试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A类)。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总分不低于251分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51分。
3.当专项计划上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下列规则: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我校划定的分数线进入复试。复试合格后,如同一个地区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地区计划数的,该地区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多于该地区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以考生所在地区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我校划定的分数线进入复试。复试合格后,如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上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专项计划不参与排名)。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为40%。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取消待录取资格。
3. 招生学院(单位)要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换算比例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招生学院(单位)应于4月25日前提交确定导师的拟录取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五、复试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招生学院(单位)要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加强校院二级巡视。学校成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招生学院(单位)成立由学院(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通过现场、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及时纠正复试录取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巡视小组应填写《福建农林大学2022年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工作记录表》,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3.强化复试监督检查。招生学院(单位)纪委(或纪检委员)做好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4.严格落实复试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789215。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或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情况,拟在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具体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人数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应符合申请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初试成绩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工学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非定向考生申请调剂,须在复试前提交调剂申请书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并在拟录取后签署定向协议。
二、具体要求
1. 所有调剂生源(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调剂考生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后,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2. 我校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 调剂条件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不得设置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各招生学院负责调剂考生的筛选和解释工作。
4. 其他要求按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剂流程
1.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锁定时间最长为36小时,36小时后自动解锁,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36小时内考生可申请自愿解锁。
2.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申请调剂考生情况,最终确定调剂人选,并在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24小时内发放第一批复试通知。未接到复试通知的志愿将在系统中保留,因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将优先在已有志愿中增补。
3. 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重新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接收复试通知的,取消复试资格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取消复试通知。
4. 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复试工作办法和复试要求、复试时间,按复试科目复习、准备材料、参加复试。
5. 复试结束后3日内,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 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四、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安排
各招生学院拟接收调剂专业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见附件1。如到关闭时间为止,未达到调剂人数的专业将顺延调剂系统关闭时间。
如遇调剂系统繁忙无法登录情况,将顺延关闭时间。
首批复试后,如需再次开通调剂系统时,我校将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neep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调剂服务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 考生应提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
2. 调剂志愿如被修改,意味着取消了我校的调剂志愿,将不能被我校查询到调剂志愿。我校首批复试通知预计在本次调剂结束后24小时内发放,考生尽量不要在此时间前修改我校调剂志愿,否则将失去调剂机会。
3. 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在已提交调剂志愿考生中进行筛选。对于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及时解除调剂志愿。
4. 后续如因考生放弃复试产生空额,将优先在系统中已有的调剂志愿增补。如考生已修改调剂志愿,将失去调剂机会。
5. 考生应提前登录研招网测试本人帐号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以免调剂系统开通后无法报名,错失调剂机会。
6. 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请提前查看我校调剂公告,了解相关调剂要求,避免浪费调剂机会。
六、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人:郎老师 联系电话:0432-64806432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联系邮箱:dbdlyzb@163.com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neepu.edu.cn
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所有附件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提升服务质量,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省招办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如下:
一、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调剂工作流程和要求
1、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或学习方式调整也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考生需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拟调剂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参加复试。
4、未按时接受复试通知或接受复试通知后未按时到校参加复试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5、调剂志愿在填报后12小时内锁定不能修改,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将自动解锁。若考生需提前解锁,请电话联系我校研招办(024-56860939),研招办将协助考生办理解锁,不影响考生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信息发布
我校将依据招生计划完成进度情况,实时更新“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缺额数据。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ges.lnpu.edu.cn)了解调剂、复试等相关信息。
四、其他
研究生招生调剂属于动态工作,调剂过程中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招生计划作动态调整。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5日
伊犁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伊犁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2〕21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安全性。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今年我校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同时继续强化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确保复试试题安全。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针对远程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
二、组织领导
1.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巡查和监督,党委网信办负责网络舆情管控和信息技术保障,党委宣传部协助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的网络宣传。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各培养单位成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培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下设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复试命题小组、面试小组等相关工作组,分别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工作。学科或专业(领域)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的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政策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均需达到B类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我校的2022年应届本科少数民族毕业生考生,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时,须同意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并签订《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见附件1)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满足我校对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伊犁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提交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应届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往届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报考非全日制在职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明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相关材料;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见附件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及社保缴纳明细。确定拟录取资格后需提供上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学报到后核查原件,如有不符,取消录取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主动配合我校工作人员在复试前进行设备调试,并签订《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确认单》(附件2)。
2.加分资格
满足教育部统一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材料。未能在确认复试名单前提供材料的考生默认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师生安全,今年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远程面试平台为“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复试过程中充分落实教育部“两识别”、“四比对”资格审查严防替考;通过“一平台”、“三随机”过程管理工作机制严防考中作弊,确保复试场地独立、无干扰、双机位。通过面试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实践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察,测试范围与招生简章一致。
2.复试流程
(1)考生进入线上候考室,完成信息采集和身份确认后,按系统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进入线上面试室参加远程面试。
(2)提前命制足量试题,利用系统优先抽取未使用试题功能随机抽题发放考生,考生审题2分钟后开始答题,面试专家提问并为考生打分。
(3)考生与面试工作人员确认面试结束,经允许后可以离开,关闭监控设备,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与他人交流面试过程和题目内容,并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相关要求。
3.其它要求
(1)为保障复试顺利进行,我校工作人员会提前与当前批次参加复试考生联系。考生需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复试场地准备和设备测试。
(2)考生需按我校规定的时间要求进入线上候考室,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需配合我校工作人员完成考生信息核对、相关材料上传等环节,并协助采集相关的音视频素材。
(4)复试全过程由平台进行录音录像,音视频素材由我校保存。
(5)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分500分,考生复试总分得分小于30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6)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课加试科目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每科100分,考生任何一科加试成绩小于60分即为考生该科加试不合格)。
(7)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部分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四)复试时间
我校研究生复试拟定于3月29日启动,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29日--4月15日。调剂复试于4月30日前完成,是否增加批次视复试情况而定,复试准确时间安排我校将提前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并通过研招系统通知到考生。
(五)体检
复试期间,我校不安排考生进行体检,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填报《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4),如实填报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是否存在家庭病史等健康状况。因身体条件不宜就读的专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对于隐瞒病史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性质,考虑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招生专业,接受调剂生源报考,考生调剂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其他类别的调剂与《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文件通知一致。
2.调剂生源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相关调剂专业(领域)接受筛选,获得复试资格并及时确认,且同意遵守我校复试相关规定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对在复试前不配合工作或复试过程中未按要求接受监督、有舞弊嫌疑或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及成绩。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从专项计划调至普通计划,属于调剂范畴,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执行。
(二)调剂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申请,在我校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步骤,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5)(签字、盖章,提交照片或扫描件),对于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考生,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录取资格。
此《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提及的所有材料需在复试前上传到“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
六、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0%+复试总分*5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专业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兼收的招生专业,两类考生分开排名,按各自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其他考生分开排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专业课1成绩、专业课2成绩、外国语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三)其他方面要求
1.跨专业考生报考要求与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一致。
2.思想政治考核不通过,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专业就读要求者不予录取。
3.资格审核、复试过程中存在欺瞒、舞弊行为,或测试条件未达规定要求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应届毕业生2022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5.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6.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
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页(https://yjsc.ylnu.edu.cn/)上准确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并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统一备案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八、监督
我校研究生处将会同纪检委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各学院纪检委员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考生对复试工作存在异议,可联系研究生处反映,由研究生处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999-8131760,仍有异议的,可向伊犁师范大学纪检委反映,监督电话:0999-8126029,答复仍不满意的,可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伊犁师范大学
2022年3月25日
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目前我校仅有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七)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
(一)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志愿填报。
(二)对于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接受复试通知。
(三)我校将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考生须知详见:https://yjs.shou.edu.cn/2022/0321/c14263a305489/page.htm)。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院发布的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四)通过我校组织的复试后,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时未确认者,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考生一旦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资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我校撤销待录取。
三、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及联系方式
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发布的《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拟接收调剂硕士生专业及联系方式》(https://yjs.shou.edu.cn/2022/0329/c14263a305783/page.htm)。
四、其他事项
(一)我校各学院调剂志愿系统开通时间统一为4月6日0点,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二)我校本着公平公正精神,科学规范遴选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应当严格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调入。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湖北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区国家线,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复试资格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未考数学的考生一般情况不允许调入须考数学的专业(方向)。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在复试合格后,在非全日制计划充足情况下,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
8.我校不接收校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9.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考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10.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校将取消其调剂及录取资格。
二、遴选原则
按照调剂基本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对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可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知识结构、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系统每次开通不低于12小时。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志愿会被锁定,我校设置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志愿锁定期满后,如没有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继续等待或改报其他志愿。
3.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遴选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以我校在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调剂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将会在招生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4.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将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逾期没有确认者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待录取”资格,补录其他考生。
5.调剂考生复试办法按照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6.我校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调剂系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招生学院网站公告。
7.调剂报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请收到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并按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四、培养方式及学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制3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制3年;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需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在周末、节假日或线上教学,学生可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完成学业学习、实践、毕业论文答辩等环节。
五、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会计专业学位1.5万/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1.2万/年,其它专业0.8万/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为2万/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为1.6万/年,会计专业学位2.3万/年,金融专业学位1.2万/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1.5万/年,其它专业1万/年。
六、奖助政策
1.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无固定工资收入,非定向类别):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0.6万元/人/年。
(2)经评选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奖励2万元/人/年。
(3)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及覆盖比例分别为1万元/人/年(20%)、0.6万元/人/年(20%)、0.3万元/人/年(30%)。
(4)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专项奖助金、研究生“三助”等奖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管理办法》。
(5)相关学院还设有不同类别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培养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
3.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以最新文件精神为准。
七、调剂工作安排
首批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月6日00:00--12:00,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学校调剂复试工作总体安排4月6日--4月15日陆续进行,具体以各招生学院复试通知为准。复试形式为线上复试,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须认真阅读《湖北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并按照《湖北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八、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网址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yjs.hbut.edu.cn
联系咨询电话:027-59752000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调剂专业一览表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