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考研百科 > 正文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

发布时间:2025-06-06 01:59:38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期限,中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1. 合同期限的法律规定

  • 无固定期限: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且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没有强制规定最短或最长期限。

  • 灵活性: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的,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2. 合同终止

  • 随时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无需提前通知:与全日制用工不同,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3. 注意事项

  • 书面合同:虽然法律允许口头协议,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社会保险: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应当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 工资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4. 适合人群

  • 推荐使用:工作时间灵活、需要兼职或短期工作的劳动者;业务量波动大、需要灵活用工的企业。

  • 谨慎选择:需要稳定工作和收入、希望享受完整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

立即咨询